一、跨学科交叉课程群开发建设的概念、动因和背景
国内一些高校正在试验一种新型的交叉复合人才培养模式。比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试验构建了交叉复合培养平台。其中信电分学院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学融入创意和创业教育元素,探索跨专业、跨院系复合交叉培养方式。其外语分学院试行英法双语人才培养,成功培养出兼备英法双语能力和国际贸易专业知识的人才[1]。华中师范大学致力培育具备多学科专业优势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开设了“化学—生物学”、“数学—物理学”、“数学—经济学”、“计算机—美术”、“化学—物理学”“、日语—国际贸易”等多个交叉培养实验班[2]。交叉复合人才培养模式试验都涉及人才培养方案里的课程设置改革,跨学科交叉课程群的开发与建设正好应运而生。下面将探讨在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为满足对海洋经济与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大量需求,开发建设跨学科交叉课程群,实行交叉复合培养人才的问题。
二、海洋与公共管理跨学科交叉课程群设置的必要性
(一)海洋经济发展急需海洋与公共管理复合型人才我国海洋经济战略地位提升加大了对海洋与公共管理复合型人才的需求。2012年国务院批准出台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了发展海洋经济、推进海洋事业的指导方针和行动纲领。面对海洋经济和各项海洋事业飞速发展的新形势,高等院校也将迎来对海洋方面专业人才的大量需求,特别是对既精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知识又掌握海洋经济和海洋管理知识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大量需求。(二)海洋与公共管理专业培养方案调整的要求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规定在海洋科学专业里设置一些有关海洋管理的课程,基本思路还是属于理工科专业知识配备一些海洋管理知识的传统套路,其人才培养基本定位在:行业技术+行业管理知识=本行业管理人才(技术官僚)[3]。但是,现代经济社会经常需要一些跨行业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比如政府机关需要既掌握海洋管理知识,又熟悉政府管理和行政管理等领域知识的多面手的工作人员。他们视野开阔,可以兼顾多方面管理业务,还具有通盘思考、把握全局的素质和能力,更适合在政府机构压缩、人员编制精简的新形势下担任工作。高层次的管理人才不仅要掌握本行业专门知识,还要了解国民经济管理和宏观经济政策、政府公共政策、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要能够理解国家对本行业管理政策及其在国民经济社会全局中的作用。从工作性质来看,海洋管理属于公共管理的一部分,其中一部分管理职能属于政府管理或者行政管理,其他部分属于公共事业管理。所以,在原来开办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或者行政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开设跨海洋事业与公共管理的交叉课程群,可以为较快地培养出社会急需的交叉复合型人才提供一条便捷途径,还可以省去正规设置新专业的程序上的麻烦,并且具有根据社会人才市场需要,灵活调整培养方案的方便性。
三、海洋与公共管理交叉课程群设置的构想
(一)海洋与行政管理交叉课程群设置的构想1.行政管理专业的主干学科是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和政治学一级学科。国家教育部规定,其培养目标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为了达此目标,行政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则规定为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法学概论(宪法与行政法)、公共经济学(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组织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4]。如果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海洋管理机构、涉海行政管理部门、海洋监测监管部门、涉海企事业单位、涉海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则可以立足行政管理专业开发海洋与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交叉课程群。2.可以把原行政管理专业规定的核心课程做出调整,形成海洋与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交叉课程群为: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行政法、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组织学、海洋法学、海洋行政管理、海岸带管理、海洋监察管理、海洋法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二)海洋与公共事业管理交叉课程群设置的构想1.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主干学科是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国家教育部规定,其培养目标为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公用行业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非政府组织等公共部门从事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为了达此目标,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则规定为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法学概论(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公共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公共政策学、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理论与实践、非政府组织管理、公共工程项目管理等[5]。如果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海洋经济与规划管理部门、涉海行政管理部门、海洋环保部门、涉海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从事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则可以立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开发海洋与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交叉课程群。2.可以把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规定的核心课程做出调整,形成如下海洋与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交叉课程群: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海洋法学概论、公共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公共政策学、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海洋管理概论、海岸带管理、海域使用管理、公共工程项目管理等。以上两种海洋与公共管理交叉课程群都属于核心课程,可以在学科基础教育课程模块里开设,或者在专业教育课程模块的基础课程子模块中开设,一般应设为考试课程。(三)构建海洋学与海洋经济交叉课程群的设想为了给海洋与公共管理交叉课程群的开设提供前期的知识基础,也为了给海洋与公共事业管理交叉复合型人才的知识结构中增加一定的海洋学知识、经济学理论和海洋经济知识,可以配备海洋学与海洋经济交叉课程群,具体实施可以在学科基础教育课程模块中开设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海洋学概论,一般设为考试课程;在专业教育课程模块的限选课程子模块中设置海洋经济概论课程,一般设为考查课程。
作者:李晓光 崔占峰 曲延芬 单位:烟台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