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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与反索赔建筑工程论文

1施工索赔

(1)含义施工索赔是承包商为了取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是要求延长工期而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索赔是承包商应对工程危机的重要手段、保障企业利益的重要措施。(2)施工索赔的原因施工索赔的原因有好几种,有可能是业主或工程师的过失,也有可能是施工图纸的问题,有可能是数据差错,也有可能是某些不合理指令造成的工程上的差错,具体来看,有这样一些原因:①某些风险因素引发索赔。一般来说可能是合同本身的风险或者是政治政策、社会经济方面的风险,亦或者是自然条件变化或者现场施工困难引发的工程延期,再或者是某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产生变化,另外,涉外项目中如果货币兑汇出现变化也可能引起承建方的损失。最近这几年,我国建筑工程量增多,施工队伍也不断扩大,大部分施工队伍或企业逐渐面临愈来愈大的竞争压力,在投招标中,建设单位可能会利用自己的主导地位将一些本该由业主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商,最终承包商承担的风险增大,在承包商发现时,应随时提出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利益。②工程量的变化引发索赔。当实际施工量开始大于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量时,承包方将付出超支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当合同价变更超过15%时,允许双方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在工程量的变化方面可能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设备出现问题导致工程出现损失最终造成工程量增加,如果是这一原因,需要增加新的施工设备,这属于承包商计划外的投资,这部分投资扩大了工程的计划成本。二是材料数量与合同数量的不符造成工程量的变化引起损失。这一原因多是材料多出原合同计划,给承包商带来额外的压力。三是工期变化造成承包商的损失。工期的增加或缩短都有可能造成承包商的损失。③施工条件产生变化引起索赔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很有可能因为设计图纸、自然条件的变化而产生变化,但是当承包商按既定合同来执行新变化的话必然影响承包商原定的费用投入,当这部分变化引发承包商的损失时,承包商可要求重新估价甚至延长工期。④工期延长或延误引发的索赔工程施工中,由于费承包商的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如天气等自然原因等因素,这时承包商可提出施工索赔。⑤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除了以上的各种常见原因,还有可能由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像是业主不按约定提供施工场地、不按时交付施工款项、施工设备或者图纸等,这些原因可能导致承包商无法及时进入施工场地或者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施工,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承包商可要求索赔。(3)如何开展有效的索赔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得建筑行业也面临着改革的考验,承包商应该摒弃原有的传统的经营方式,重建新的适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合理经营模式,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制度的建立,形成企业内部有效的经营方式,用有效的手段在施工中寻求利益最大化。在具体的是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对工程和合同进行风险评估,提前建立相关的风险应对措施,实施不平衡报价,为可能出现的索赔做好准备。建立专业的索赔小组,采用合理的计价方法,结合不平衡报价,引导工程设计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转变。选择合适的索赔时机,高效处理好索赔任务。

2反索赔

(1)含义: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索赔是反索赔。反索赔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防止对方索赔,另一方面是反驳对方的索赔。(2)反索赔的原因:①承包商违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规定到,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或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因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出现时,承包方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这其中包含承包商的工期延误反索赔、承包商在施工中有缺陷反索赔、承包商不履行维修义务反索赔、承包商不履行保险费用反索赔。②对超额利润的索赔。当工程量比合同中规定的多出有效合同价的15%,承包商收入会增加很多,但如果工程量的增加不增加承包商的固定成本,那么双方可以协调重新议定合同价,发包商可以收回部分超额利润。③对指定分包商的索赔。承包商可能会把部分项目分包出去,于是出现分包商。当业主与承包商终止合同时,业主有权利从承包商手中收回未完成部分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④对于发生的工伤事故等对发包商或者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索赔。这部分索赔还包括承包商在外造成的公共设施的损害的索赔。(3)如何进行反索赔考虑到反索赔的必要性,相关发包方或业主应该了解反索赔的一些措施。首先,应该在施工中通过强化管理来减低索赔的风险。管理是工程施工的必要部分,合理有效的管理能够减少工程施工与合同的出入。在工程管理中,要有计划地控制工程造价,可以推行限额设计,减少结算和付款的风险;在招投标管理中,进一步加强设计,建立和施工过程的招投标,把设计和监理都推向市场运作,对设计的质量和进度也进行监督;在合同管理方面,业主应提前确定后合同条款,预知风险,把工程建设管理紧扣在合同之内;在建立管理方面,明确监理的职责范围,对于承包商自己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其次,承包商如果提出索赔要求,发包商或业主应对索赔要求进行复核。复核主要是看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承包商具有索赔权,如果承包商提出的内容合理,发包商或业主应该对其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承包商在索赔事项初发时没有采取控制措施或者承包商面对的风险是在其承担范围内的,发包商或业主可以不予赔偿。最后,对于索赔款项要认真核实。核实部分包括索赔的费用总价、索赔这部分费用的计价水平是否符合当前物价等,注意,停工期间承包方是没有日工费用的。

3建筑工程审核的要点

3.1要审查基建管理制度是够有效

基建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有相当重要的管理监督作用,其设定的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很大的借鉴作用。严格按照基建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部分项目中,需要得到基建管理部门的首肯才能进行,这也有效避免了工程施工当中遇到的部分问题。

3.2对于不合理的索赔应严格控制

很多索赔项目并不一定是合理的,承包商为其个人利益而核算的项目需要多方核实才能为准。造成索赔的原因可能是承包商个人原因的转嫁,加之承包商在投标中多是以低价应标,难免会考虑其他办法来弥补一些利润,因而,索赔的资料和证据应当尽量交由第三方进行认定,杜绝不合理的索赔,对不合理索赔的承包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信用度来规范其行为。总的来看,索赔和反索赔都是以工程合同为根本进行的,其行为是合法的,但是需要双方对索赔及反索赔中具体项目的认定。对于索赔、反索赔具体的事实要真实合理,对于责任的分析和认定要清晰可靠,这样对双方来说都能尽可能少的减少纠纷、相互理解,最终保障建筑工程的合理有序发展。

作者:沙金月 单位:江苏省天地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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