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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探讨

1.序言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为适应近年来的发展趋势,正积极探索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理论,工程界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也不断提高,但还有待于提高重视程度,相对于国际要求,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合同管理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提高重视程度,积极面对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2.1签订合同不够规范

国家颁布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进行了规范,但因此文本具有推荐性质,一些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没有采用标准文本,而采用自制不规范的文本。甚至还有部分项目对工程任务存在以口头方式下达,待工程竣工后再对合同进行补签,这将对承包方十分不利。

2.2合同内容不公平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发包方通常制定一些苛刻条款要求承包方接受。主要有:一是发包方需要对建筑工程项目带资、垫资才能承包;二是发包方向把材料价承包方转嫁材料价格上涨风险及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延误工期损失等内容;三是发包方对工期经常随意压缩,并受资金不足、不落实设计图纸、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影响,导致合同工期在不宽松的情况下更加吃紧。拖延工期按天计算进行罚款,而不是采取国际惯例按照最高限额进行赔偿,严重损害施工企业合理利润;四是合同履约没有进行平等担保,发包方在很多合同中都要求承包方提供10%合同额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进行担保,而不保证承包人工程款支付,造成发包方违约,承包方难以得到及时赔偿,而补救措施不佳。

2.3合同没有进行严格监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建筑活动,上世纪九十年代,将工程合同审查制度取消,并向备案制度改变。在执行过程中,很多地方没有严格把关备案合同,使建筑市场频繁出现“阴阳合同”,而监管合同执行过程成为一个空白。此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三方面原因导致的,一是没有进行严格监管,也没有明晰职责范围。建筑市场目前的监管体系是基于计划经济体制而形成的,在各部门之间还或多或少地存在多头监管情况,各级建设行政部门之间分工的合理性不足。没有充分整合监管队伍,统一执法队伍不够专业。在监管上存在“缺位”与“越位”的情况。二是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我国行业协会带有行政事业单位性质,并不是行业自律组织。代表政府及国企利益,行业协会应有职能无法发挥。行规、行约及经费方面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不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在行业内权威性不足。三是公众没有形成较强的监督理念。法律中尽管存在公众监督条款,但具体监督途径不明确,反馈机制不健全,不具有良好的操作性。而公众对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不清楚,导致公众监督力难以约束建设工程项目参与方。

2.4签订合同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存在多样化的风险种类,对业主或承包商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在对各种风险因素识别后,需加强管理风险。风险预测是风险管理的基础,然后分析风险,对各种风险进行罗列并进行分类管理。

3.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一是改革工程造价,对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关系理顺的前提是采取市场定价方法。工程造价要求实施预测和跟踪管理工程造价全过程,上世纪九十年代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造价,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传统分配工程建设任务的局面被招投标承包所取代,并逐渐成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形式,成为建设行业管理体制中的重要改革。近年来,控制确定工程造价是基于工程招投标和实施两个阶段,不断增强了施工企业竞争力,确保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合同约定为准控制价格,以合同约定作为工程开展内容的依据,把握好质量、造价和工期之间的关系。纵观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尽管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二是构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有关制度应不断完善。对合同管理机构进行明确,企业可明确法律事务机构为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是合同管理实施的最佳选择,而小型企业则可指定某个部门对合同管理具体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应人员进行配备。企业中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应不断完善,法律事务机构应结合企业实际,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制定,并直接管理一些特殊合同,结合有关法规对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予以明确。三是动态管理建筑工程合同。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合同变更比较频繁,也容易产生索赔纠纷,所以签订合同后,合同管理人员还应动态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对现场签证提高重视,应根据合同条款支付避免过早、过量签证,尤其是谨慎签证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结合有关合同条款衡量实现相互制约作用。对建筑工程项目涉及的各种文件及时收集整理,审核分析合同变更内容。合同变更在实际中应与索赔的提出同时进行,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合同。对各种索赔应及时,发生索赔事件后,及时向发包方相关责任人向发包人通报,并向其提交有关证据要求签字确认。定额规定应严格执行,对没有规定定额的情况,要按照实际或参考类似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偿。四是对合同管理要权责清晰,明确分工。项目成本管理是以合同管理为基础,其它任何管理都应基于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关键在于施工技术管理,在项目施工管理中,技术和合同管理具有决定性作用,在项目管理中,管理人员从事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都应做到严格执行,才能实现预期效果。在施工管理中因两方面管理地位与角度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在实际施工中也表现出各自的特点。

4.总结

综上所述,应基于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高度重视与深入了解,在实践中探索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方法,才能解决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合同管理不只是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涉及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科学管理,施工企业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才能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进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张晶晶 单位:北京威宁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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