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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理念起源涵义及实践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以及改革开放进程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经济社会获得了长足进步,但伦理道德建设与之相比总显示出某种滞后性“。为人民服务”思想不但受到市场经济自身发展所带来的冲击,而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也向其提出了严峻挑战。作为政治宗旨,党员干部队伍中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及其泛滥已经严重背离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职业道德,各行各业中唯利是图、坑蒙拐骗的现象,给科学发展带来了挑战;作为社会公德,目前我国公民道德意识尚达不到为人民服务思想所要求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标准,给小康社会建设增加了阻力。因此,准确把握“为人民服务”思想根源、科学内涵,进而探寻面向中国现实社会发展的当代实践途径,对于实现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精华部分的当代转换,探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当代路径,加强与改进党的思想建设,提升公民整体道德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溯源:在融通与超越中形成

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为公”思想的精华部分与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在价值指向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这为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理论上的可能性。毛泽东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剔除了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为公”思想中的唯心主义和封建主义因素,并将其与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相融合,形成了独具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 中国化群众史观———“为人民服务”思想。

1.中国传统道德观中“为公”思想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传统优秀文化中蕴含有诸多以“为公”为旨趣的道德思想。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从商周的宗教伦理中吸取了朴素的为公观念,明确表达了他的社会政治理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1](P110)自此,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部分,儒学以及儒家学者一直以来都把“为公”视为做人立德的一个重要准则加以继承和阐发。孟子精辟地指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2](P324)他进而提出“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之”[3](P12)的治国之道,意即通过保护和安抚人民的方法去实行王道,便没有谁能阻挡和抵御得了的。作为国家的统治者仅仅靠实施富民的政策是不够的,还必须体恤民情,关心百姓的饥寒冷暖,为百姓提供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可以看出,孟子已经为由孔子提出的“为公”思想赋予了更多的实践性。进入封建时代以后,传统道德观中的“为公”思想更成为站在统治阶级立场上的知识分子阐发的重点内容。汉朝贾谊认为“: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以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4](P316)朱熹也指出“: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讲的也是相同的道理。由于阶级利益的驱使和私有制度自身的局限,统治阶级的知识分子所提倡的“为公”思想首先所考虑和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为公”思想很难变成剥削阶级与民谋利道德行为导向,但这一传统道德观中蕴含的精华部分历经历史的积累、沉淀、继承和发扬,总能作为一种精神的推动力在中华民族的发展中闪烁出耀眼的光芒。传统道德观中“为公”思想的可贵之处在于,它虽然立足点在国家之本、君主之本、官吏之本,但在客观上却重视和阐明了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和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正是植根于中国传统道德观中“为公”思想的深厚基础之上“,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提出和应用才有了强烈的民族特色和现实适应性。

2.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中国化表达

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形成,除却历史与传统道德观的奠基以外,其主要思想来源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正是在融汇中国传统道德观“为公”思想的精华和继承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基础上,毛泽东以中华民族的语言,深刻概括了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为人民服务”思想,使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具体化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宗旨和人民群众的道德规范。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早在中学时期的作文中就表达了为全人类谋幸福的远大理想,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宗旨———即“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5](P283)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思想是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旨趣的最初表达,也是其最直接的思想来源。列宁在《党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中深刻指出,党的出版事业“不是为百无聊赖、胖得发愁的‘一万个上层分子’服务,而是为千千万万人民,为这些国家的精华、国家的力量、国家的未来服务”[6](P666)。列宁在这里借对出版业的期许表达了俄国式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毛泽东直接承继了马克思、列宁的群众史观的精华,将其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为公”思想的精华部分相结合,提出了特色独具的中国群众史观的价值指向———“为人民服务”,并将这一思想上升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宗旨。毛泽东不但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7](P923),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而且提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7](P857),把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具体化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科学内涵:政治宗旨与公民道德规范的辩证统一

作为中国共产党宗旨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可以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中找到源头,但时至如今,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已经赋予了这一思想新的时代内涵和价值。我们必须紧密结合时代特征,积极发掘这一思想在当代中国时代内涵,并合理地把这一思想应用群体由党员干部扩展至整个社会的普通民众“。为人民服务”思想作为党的基本政治宗旨,首先应为工人阶级和共产党员所遵循和践行,其次,我们也应从社会维度把“为人民服务”思想中蕴含的价值标准理解为公共道德规范而适用于社会主义普通公民。

1.“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政治宗旨维度

“为人民服务”思想由毛泽东同志提出最早是对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的军队的政治宗旨而提出的,理所当然,在当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人民服务”思想首先也是针对共产党人而提出的要求。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明确指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8]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这与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政治本色和生命线,是同一切资产阶级政党以及冒牌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相区别的根本标志。作为中国共产党宗旨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包含了全体党员和干部必须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向人民负责的价值指向。无产阶级的政党,在本质上要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要随时随地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个人利益融化在人民大众的利益之中,在个人利益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要发扬顾全大局的精神,自觉地牺牲个人的利益。要始终同人民群众甘苦与共,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做人民的公仆。总之,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人民疾苦是党的“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出发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为人民服务”思想的一般准则,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最高准则。

2“.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公民道德规范维度

从伦理学的视角以及马克思主义的系统观来看,“为人民服务”不应仅仅成为中国共产党以及共产党员的道德价值观,更应该成为全社会、全民共同的道德价值观。在这个层次上,我们理解为:做好本职工作,人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是为人民服务最基本的层次。为人民服务的主体我们可以界分为共产党员和普通民众,从党的宗旨来讲,无论党员个人的主观意愿如何,都有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义务,但作为普通民众,其行为不一定是全心全意的,但是最起码的要求应该是自觉的。具体来讲,为人民服务对普通民众来讲,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当中,尽量做到替别人着想,力求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使自己的行为能够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有益的后果,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做到团结互助,努力奉献。同时在具体的职业活动中要求人们遵纪守法、诚实劳动,既要求市场经济中的普通劳动者从不同的利益要求出发,在遵纪守法和不危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以诚实的劳动,谋求自身利益,为社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和有积极效益的劳动成果。这种利益追求包含着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思想。这种遵纪守法、诚实劳动的为人民服务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实际。简而言之,即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主要是从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们行为的结果来看的,并没有强调行为者应具有的“为他人”的主观动机。

三、实践方式:四重维度的有机结合

任何理论都必须在对时代问题的回应与互动中获得发展的动力,当然“为人民服务”思想也必须直面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探索与时俱进的实践路径。因此,深刻认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为人民服务的统一性进而探求当代中国社会中践行“为人民服务”思想的路径就显得尤其重要。为此,我们必须强化以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道德教育,构建服务型政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开展多层次的为人民服务的道德实践,才能够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为人民服务”思想。

1.树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全民道德观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公民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意识在全社会范围内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热爱祖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科学文明,团结互助已成为我国社会精神风貌的主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由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西方意识形态的影响,社会上也存在着部分人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的不良道德现象。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升道德情操,构筑抵御不良风气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已经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时代课题。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为引导,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和实践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才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在此基础上形成良好的精神道德风尚。这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集中体现,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中介和精神基础,为此,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始终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地位,着力发挥其对其它道德现象的统帅作用,并把为“人民服务”的道德理念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和践行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富有成效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成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积极的、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2.构建服务型政府,履行党的宗旨

党的十七大已经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新内涵写入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在 90 年的发展历程中得出的基本经验。正像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所指出的那样,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那么作为历史形态载体的历史各个阶段尤其是社会主义的政府,其权力都是由人民赋予的。因此,这种由人民赋予的权力理所当然的要在执政理念中体现为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导向。社会主义的政府及其附属机构是否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判断这一政府性质的重要标准。要实现我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我们就必须紧跟实践发展要求,切实构建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来讲,构建服务型政府,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实现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根本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其关键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9]。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形成惠及全民、公平公正、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3.以人民满意度为标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的我国的人事制度,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种人事制度带有浓厚的“官本位”色彩,这种选用制度往往排斥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有创造个性的人,代之以人际关系以及人事背景来作为人事任用的主要标准,在这种人事制度的制约下,各级干部很难把为人民服务真正作为一种职责加以履行。要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就要在全社会范围内真正建立一种能使人的素质得到全面发展,并确保那些凭能力为人民做好工作,而且有业绩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这种制度的主要功能和目的在于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作风,并为人的努力奋斗、能力发挥和素质全面发展提供一种相对平等竞争的机会和规则,既鼓励人大胆创新,又要求人遵守规则,使人们认识到在这样的竞争和规则中,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自己的努力奋斗、能力发挥和素质提高能在晋升提拔重用上得到公正的回报。这样的制度必然会把人的行为引向自觉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去。因此,在人事制度上实现从“官本位”到“能力本位”、“道德素质本位”的转变,才能够真正把党的宗旨落实到干部的具体行动中去。正如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那样:“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选拔任用那些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要坚持凭实绩使用干部,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让所有优秀干部都能为党和人民贡献力量。”[8]只有把道德素质作为衡量全体干部行为的基本标准,我们的干部才能够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践党的宗旨。

4.积极开展多层次的“为人民服务”的道德实践

如果仅仅停留在理论和道德宣传的层面而止步不前的话,那么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只会流于形式。因此,我们必须注重开展多层次的囊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内的道德实践。在社会公德的践履方面,我们要大力提倡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营造社会主义社会人和人之间本应当具有的一种团结互助的友爱关系。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自身存在的逐利性特征,使一部分公民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甚至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到严重危害时,仍然是“见义不为”、“见死不救”,这种情况的存在使我国的社会公德建设一度陷入困境。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主义道德实践中我们必须重视社会公德教育,大力倡导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职业道德建设中,我们要把爱岗敬业作为基本的职业操守,提倡各行各业的人们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和献身社会,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到对岗位的热爱中去。在家庭美德的践履中,真正把尊老爱幼落实到家,使老人能够安享社会成果和实现精神生活的丰富,把爱幼落实到以自身的行动实现潜移默化的言传身教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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