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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应用与实践(3篇)

第一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应用

摘要:翻转课堂对高等教育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高校课程改革必须考虑翻转课堂的影响。本文以翻转课堂推广为背景,从分析翻转课堂及参与主体的特点出发,结合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对翻转课堂主体互动模式进行分析,制定了详细的翻转课堂实施方案。翻转课堂教学方案的实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高校翻转课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上成功应用,可以为其他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为《基础》)是高校的公共基础课程,在信息技术影响下必须进行全方位改革,以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在互联网+背景下,重庆某高校《基础》课程致力于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并以实践来检验改革成效。笔者希望翻转课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上成功应用,可以为其他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一、《基础》翻转课堂主体的特点与互动模式

1.《基础》翻转课堂的概念。翻转课堂译自“FlippedClassroom”或“InvertedClassroom”,是指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将学习的决定权从教师转移给学生。在这种教学模式下,课堂内的宝贵时间,学生能够更专注于主动的基于项目的学习,共同研究解决本地化或全球化的挑战以及其他现实世界面临的问题,从而获得更深层次的理解。教师不再占用课堂的时间来讲授信息,而是由学生在课后自主学习,他们可以看视频讲座、听播客、阅读电子书,还能在网络上与别的同学讨论,能在任何时候去查阅需要的材料。教师也能有更多的时间与每个人交流。在课后,学生自主规划学习内容、学习节奏、风格和呈现知识的方式,教师则采用讲授法和协作法来满足学生的需要和促成他们的个性化学习,其目标是为了让学生通过实践获得更真实的学习效果。翻转课堂模式是大教育运动的一部分,它与混合式学习、探究性学习、其他教学方法和工具在含义上有所重叠,都是为了让学习更加灵活、主动,让学生的参与度更强。翻转课堂是对基于印刷术的传统课堂教学结构与教学流程的彻底颠覆,由此将引发教师角色、课程模式、管理模式等一系列变革[1]。2.《基础》翻转课堂主体特点与职责。翻转课堂主体有三个:教师、学生与翻转课堂音视频。教师的特点是知识经验丰富,有长远的眼光,精通教育技术同时了解学生心理;职责是针对高校现状与社会热点,有针对性地与学生一起选择翻转课堂音视频教学内容,并进行选题、答疑、考核与评价等,达到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意识的目的。学生的特点是思想活跃,接受能力强,对新事物有广泛兴趣,思想与行为受外界影响较大,可塑性很强;职责是通过系统学习,熟悉教学模式,在掌握知识的同时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意识,成为合格人才。翻转课堂音视频的特点与前两者不同。它由教师根据课程目标与当前形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翻转课堂内容。翻转课堂音视频的特点是时间灵活,选择性强,课程内容可以根据需要整合成一个系统;职能是启发学生灵感,传授知识并辅助完成《基础》课程教学任务,为教学与实践活动提供素材与参考资料。3.《基础》翻转课堂主体的互动模式。《基础》课程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不是以提高学生的某项具体技能为目标,而是提高那些技能所依附的思想与行动模式,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该课程的主体是学生。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关注其思想状况,结合社会热点与学生共同选择翻转课堂。教师要收集学生学习翻转课堂的数据,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在线时间等,结合学生作业与实践活动情况,对所选择的翻转课堂进行评价。

二、《基础》翻转课堂的实施策略

1.教学理念,把握课程功能定位。课程质量建设是大学的立校之本。《基础》翻转课堂尚处于试验阶段,还有很多需要发展与完善。为保证教学质量,翻转课堂模式下的翻转课堂既要解决传统教育的困惑和学校师资力量的不足,同时要解决翻转课堂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改进不足。具体做法为:教师先利用翻转课堂平台,寻找网上上课最好的教师,并对该视频内容的重点与难点提出问题,把网址告诉学生,让学生带着问题课前自主学习视频内容,查找资料并进行自学;课堂上师生面对面交流,学生汇报学习成果,教师引导、点评和答疑解惑并参加考核。翻转课堂让学生从被接受变为主动研究,老师成为指导与促进者[3]。2.创新教学模式。遵循《基础》课程的设计思路,结合重庆某高校的教学理念,在具体实施中采用“三大模块”(理论教学模块、能力训练模块和实践能力模块)组织教学:第一,在理论教学模块上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采用专题化、专家化、网络化的教学,注重教学效果;第二,在能力训练模块上,加强课堂讨论和交流环节,提高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研讨、游戏、活动等形式,鼓励学生进行专题调查研究,锻炼并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第三,在社会实践模块上,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通过社会调查、参观访问、观看影像资料、论文写作等形式,不断提升学生观察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基础》翻转课堂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1.强化教学研讨。要充分发挥全体教师的创新积极性,教师一边上课一边关注和发现热点,找准学生的关注点,有针对性地精心设计和组织网络视频教学活动,要大力推进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应用,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要建立教学资料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要加强实践环节,围绕教学目标制定实践大纲。2.加强教学改革。在教学过程中,以提高学生是非判断能力、自主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创新思维能力“五个能力”为培养目标,通过课前自主学习、翻转课堂内化、课后实践“三大环节”使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注重“五个能力”的培养,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在通识教育中的理念。3.改进评价方式。在校内教学中,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考核,突出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形成的考核。加大平时成绩所比例(约占60%),平时成绩可以由“合作学习成绩、课程作业成绩、课外调查成绩、课堂考勤成绩、行为实践成绩”等部分构成,逐项量化计分,学生和专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参与考核打分。4.充分利用新媒体。新媒体技术给《基础》课程的改革开辟了新途径[4]。在3G手机被大学生普遍使用的今天,为了解决该课程教学中的师生、生生之间交流不畅通、调研不便捷、答疑不及时等问题,有必要以3G手机为平台,利用微信、微博、QQ、手机报、BBS、自主学习电子资源库等,构建辅导答疑、互动交流、动态调研、骨干培训“四位一体”新媒体互动教学体系。这对于加强和改进课程教学,不断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语

《基础》课程在翻转课堂模式实施以来,教学效果非常显著,受到学校、学生与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面的好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翻转课堂对高等教育改革的影响越来越大。《基础》课程作为一门公共基础课,是通识教育中的一门核心课程。在其他高校竞相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教学改革的背景下,固步自封必将被别人超越,也不能有效保证教学的高质量[5]。本文对《基础》课程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进行了探索与教学实践,可以为其他高校的教学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与参考。

作者:唐孝庆 单位:重庆工程学院通识学院

第二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改革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法律素养,以及培养有思想、有道德、懂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面对当前课程中普遍存在的教学方法单一、班容量大、师资薄弱等问题,根据课程自身特点,从教学方法利用、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形式改革、评价体系构建等几个方面,实现“基础”课的教学目标,培养符合现代大学人才培养标准的高端人才。

[关键词]“基础”课;教学方法;教师队伍;评价体系

高校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全面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人才是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一般作为大学生入学的第一门思想政治课。面对目前高校教学改革的大趋势,以“基础”课教学改革为契机,不断提升“基础”课的教学质量,实现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素质提升,进一步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这其中不仅包括基础知识的储备,而且包括实践能力的锻炼。笔者在探讨当前教学现状及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改革建议,以期对高校通识课程改革提供借鉴。

一、综合运用多样化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教学效率

坚持主导性和多样性原则,结合具体教学内容,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法律素质、增加法律基础知识,以及锻炼运用知识的实践能力。传统课堂讲授法使教师在单位时间内,充分阐述“基础”课的内容。而且,采用讲授法进行教学,一次课学生数量多。但近些年因讲授法而导致的单向灌输、照本宣科等现象严重,缺少师生间的互动,所以在教学中应该将讲授法与其他教学方法配合使用。1.案例式教学法———采用事实说话一是“基础”课教学中选择的案例必须兼顾代表性、典型性和真实性的原则。其中发生在大学生周围的真实典型案例是首选。二是在所提供的案例基础上,让学生了解案例内容,调动起学生的参与意识,并给学生留有独立思考的空间,引导学生围绕中心议题进行讨论。三是在案例得到广泛讨论后,教师要对讨论进行点评,并适当总结。实现从案例到理论的飞跃,更应该将点评上升到一般性结论,并最终落实到知识的基本理论上。在方法的运用过程中,遵循“特殊—一般—特殊”的原则,使学生在案例教学中能够“感同身受,身临其境”[1]。2.专题式教学法———提炼系统知识专题教学法,是指教师立足教学实际,改变按照固定章节授课习惯,根据学生实际需求以及社会现实来提炼和确立教学专题,并进行讲授。在课堂教学中要求教师以“基础”课的课程体系及教学目标为依据,设置专题类型,结合学生的思想动态与生活实际,进行科学系统地讲述;同时可以根据专题不同分别邀请在各个专题领域有所建树的专家学者具体教学,改变原来一位教师讲到底的惯例。也可以成立教学小组,小组成员分工合作,使学生得到不同思维方式的训练和熏陶。3.讨论式教方法———激发头脑风暴讨论式教学法一般是以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间相互讨论为基础而形成的教学。此方法通过语言交流与“头脑风暴”的方式来实现,交流者通过对某一观点广泛而深入的讨论而实现预设的教学目标。讨论式教学法早在“希腊三贤”的讲授教学以及我国古代孔子的教学中广泛体现。讨论式教学法的应用需要教师在课堂实践中灵活把握,既可以选取课堂中的重点和难点展开讨论,也可以事先布置好讨论题目,在课堂中有效展开交流。所以,教师在课堂中需发挥主导作用,4.诊所式教学法———体验现实生活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建立在真实的案件背景材料和真实的当事人基础之上,学生通过办理真实案件,参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和细节,在与现实的接触中,培养学生法律问题的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技巧,增强学生做一名合格“法律人”的责任心[2]。在课程教学中引入诊所式教学法,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现实情景,让学生对社会角色有深刻感悟并同时对学生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可以说是形成了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的完美结合,在教学中强调学生的公共服务意识,“这种公共服务是从事法律专业人士满足感和成就感的一部分”[3]。

二、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与实践教学技能

师资力量单薄,缺乏专业化培训机制是制约“基础”课教学有效应用的主要因素之一。高校部分“基础”课教师专业知识缺乏,对教学目标认识不透彻,从而对具体教学方法的实施缺乏有效的理解和认识,在实际操作中无法切实有效地开展教学。1.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对于如何展开具体的“基础”课教学缺乏统一有效的培训与指导。提升教师的专业化素质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用有专业知识背景的教师担任“基础”课的教学。二是对于讲授“基础”课的教师实行专业化培训。三是通过外聘专家或辅导员兼职担任“基础”课的教学任务。辅导员针对新生入学要开展许多关于新生的入学教育,不仅包括生活学习等方面,更重要的是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所以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与“基础”课教学的一致性,可以开发辅导员作为课程教学的主干力量。一方面保证了教师资源,另一方面使学生和辅导员的关系更融洽,辅导员可以更全方位地了解学生,可谓是既有利于辅导员的工作开展,避免师资浪费,又有利于保证课堂教学质量。2.做好教学“预备”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好课前准备是制定教学预案的先决条件。教学准备具体包括“四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一是备大纲。教师备大纲需要明确两项基本标准,明晰教学大纲中所规定完成的教学内容与教学任务;确立实现教学大纲的教材载体。二是备教材。深刻研究教材,把握教材精髓。尊重教材却又不拘泥于教材,从教材所呈现的知识、意识、思维方式出发,向相关学科延伸和开放,突破传统有限的教学空间,拓展学生的学习领域。三是备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道德意识与法律意识的基本情况在备课的环节中是必不可少的。根据每个班级学生的特点确定相应的教学方法,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是“基础”课教学的必然要求。四是备教法。教师要改变一贯重教学效果轻教学过程的现象。“基础”课课堂教学中教师需要根据具体课堂内容安排教学方法,遵循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切实培养学生能力。每一堂课的准备不能拘泥于一种教学方法,教师可根据教材内容以问题设计、过程引导等方式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习知识。3.拓展实践教学形式教师是实践教学的领导者、组织者、协调者。实践活动的开展需要有利的实践条件支撑,其中包括长期稳定的实践基地,社会实践的学术与实践指导以及后期评价的统一落实。实践教学法的开展,一方面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法院旁听,监狱参观,也可以使感兴趣的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参加学校或社会组织的义务工作等活动,这样既锻炼自己又社会;另一方面,在课堂上可以采用模拟法庭、角色扮演以及辩论赛等形式开展教学,通过使学生体会不同角色,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以及法律实践能力的锻炼。为充分开展社会实践的教学方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一是建设长期双赢的实践基地。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和场所,不仅有利于保证实践教学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内容,而且有利于培养人才质量,使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不断应用知识,锻炼能力。建设长期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是开展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前提。选取实践基地要充分结合“基础”课的教学特点和教学内容。以学校名义或者学院名义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建议,选取符合学生特点,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场地。不仅为实践教学开展提供便利,同时学校可以促进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利用人才优势为基地建设提供服务,形成“互惠互利”的双赢合作局面,同时也为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为学生实习就业等拓展资源。二是指导开展社会实践调查。社会实践调查是各高校争相采用的方式,可以有效地使学生了解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多角度、广渠道的现实环境,帮助学生进一步熟知社会情况,了解民生现状,从而将所学知识与实际需求紧密联合。学生通过“基础”课学会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点,从而能正确认识世界、处理问题、培养自身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将法律意识转化为守法行为。在调查结束后,学生整理调查内容,并撰写结题报告或学术论文等,相应成果经教师考核后,可获得“基础”课以及社会实践的学分。三是引导与推动志愿服务活动。任何理论知识的学习都有必要与实践检验相结合。根据报道,北京市的一些社区正尝试建立“志愿服务档案”,对于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做出统一的记录和整合。这一举措恰可以引用到高校实践教学中,既方便学校统一管理,又激发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兴趣。对于大学生而言,“基础”课的相关志愿服务活动既可以实实在在服务社会,又蕴含着深刻的教育内容。课程评价中也可将志愿活动纳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课堂实践考核具体内容。

三、构建科学评价体系,有效融合学生考核

结构化与教师考核全面化对学生形成多元考核的评价机制,将学生的学习成绩与多方面能力综合考察,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指标体系。建立多样化考核方式是实现全面评价学生的重要途径。1.构建多元标准的学生考核机制目前“基础”课普遍推行开卷考试,考试命题以反映书本教材知识为主,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试题类型少。高校进行“基础”课考核方式改革同样势在必行,在保证学生对基础知识了解与掌握的前提下,形成对学生认知水平、知识能力、综合素质为一体的全面评价体系。在传统考核方式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综合能力考核题目,确定考核比例,形成结构化考核方式。结构化考核方式是将平时成绩、试卷成绩、实践锻炼相结合,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平时成绩可以包括一般的课堂表现,如作业完成情况,上课积极程度,出勤纪律等;试卷成绩考核是指通过试卷的形式进行的考核,可以包括期中考核,期末考核等形式。通过结构化考核方式,不仅可以监督学生的学习过程,减轻期末考试的压力,使学生更加关注学习的过程而非结果,达到教书与育人的统一,掌握知识与提高能力的统一。2.形成科学完善的教师评价机制评价是工作的“引擎”和“风向标”,在教学工作中,评价体系是对学生学习过程以及教师教学过程的判定和考核。基础知识中,纯理论性知识比重相对高,传统课程中,对于理论知识的讲授,多以概念灌输和机械记忆为主要特征。教学质量评估是当前评价教师教学的主要方式,在教学发展中发挥着激励和导向作用。教学质量评估不仅是简单的奖励或惩罚机制,更重要的是提高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手段。教学质量评估的最终目的是解决教学活动中的具体问题,从而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基础”课的教学质量评估可以从定量和定性两个维度进行考核。定量不仅包括教师完成的教学任务,还包括平时教学的绩效评价。定性评估包括对教师教学结果优劣等级评价,还包括教师品德评价体系。在教学改革过程中,形成民主、公正的评价机制,同时记录保留评价的过程性材料。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聘任、晋升等的主要参考依据。为保证“基础”课的课时,提高教学质量,给教师预留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施展教学,多校展开不同方式的改革,北京大学元培学院改革课堂组织形式是一重要的尝试。学院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中,统筹、整合本科生4门必修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突出,避免重复,由浅入深开设课程。2014年秋季学期开设“基础”课采用大班上课2学时,小班讨论1学时的授课方式,由2位教学经验丰富、深受学生喜爱的优秀教师主持大班讲授,再遴选优秀的学生干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博士参与小班指导。课程也从2学分调整为3学分。[4]教学改革的创新举措,值得各大高校在探索改革发展的路上积极借鉴。改革是为了尽可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弘扬学生的主体性,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教学过程由知识的掌握、传授向知识的发现、探究与运用过渡。结合互联网时代的迅猛发展,积极开发“第二课堂”,充分利用网络阵地建设,加强“基础”课的网上教育是今后改革的必然选择。只有深刻认识其发展趋势,才能更准确地把握当今教学改革的方向。

作者:马丽晨 单位:北京大学 青年研究中心

第三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实践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根据课程要求,必须结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探索与课堂内容相适应的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课内(堂)辩论就是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的实践教学模式之一。科学地选取辩题、设置辩论程序和进行总结陈词是课内(堂)辩论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课内(堂)辩论

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旨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化为学生的理想信念和价值标准,外化为学生的行为方式和处事原则。然而,东西方各种价值观念的大量涌入,使得“基础”课教学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而作为大学生必修公共课程之一,“基础”课却普遍不被学生重视。如何增强“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促进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是“基础”课教学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指出:有关思想政治理论的所有课程“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因而,实践教学成为目前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必然要求。

一、“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高职院校的实践性对“基础”课提出了特殊的内涵,即不能只满足于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概念和原理知识,更要关注如何让同学们体验“做人”与“处事”的方式,要把书本上的知识转化为内心的观念和信仰,转化为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1]“基础”课的教学一般采用传统授课方式,教学形式单一枯燥,教学内容陈旧乏味;而且,在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下,思想政治类课程内容从小学一直延续到高等教育,如果无法改变高职阶段“基础”课的传统授课方式,学生们很容易在学习过程中产生厌倦甚至抵触情绪。因此,假如在教学过程中,针对容易理解却较易发生观念冲突的问题,教师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进行有机整合,通过实践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基础”课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进行主动探究和摸索,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从而更加突出重点难点,使得讲解层次更加清晰透彻,则更易取得“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良好效果,加强“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若干调查结果的统计也显示,相对于传统的“一言堂”的授课方式而言,包括高职学生在内的大学生们,显然更乐于接受“实践教学”。“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包括课内(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由于经费紧张、师资缺乏、安全隐患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各高职院校的课外实践教学往往面临实际困难,难以保证教学效果和师生人身安全。相对而言,课内(堂)实践教学在目前更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课内(堂)实践教学主要是通过调动学生参与实践而进行体验,从而提升理论境界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双向交流方式,例如影像观摩、小组讨论、课堂辩论、情境模拟等。调查显示,在日常教学中除了影像资料和情景表演,同学们最喜欢的课内(堂)实践教学方式就是辩论。

二、“基础”课课内(堂)辩论的实践探索

笔者认为,作为实践教学的一种方式,课内(堂)辩论的重点不是结果而在于过程,“辩”即认识和掌握真理,“论”即诠释和捍卫观点[2],最后达到“真理越辩越明”的目的。在正反面论点交锋的过程中,不仅能够促使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课程内容,拓展自己的理论视野,联系实际,增强自己的思辨能力,提高是非善恶的辨别能力,厘清冲突与困惑的价值理念,更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团队合作能力,锻炼了协作精神,深刻地领会人类的社会属性,可谓是一举多得。在多次探索课内(堂)辩论的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为了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课内(堂)辩论必须要进行精心组织。首先是选取辩题。一是辩题一般需来自于教学重点和难点部分,尤其是学生观念冲突和困惑的部分,让学生自己在实践中进行对比判断。二是选择学生较为关注的热点话题,使得学生有兴趣深入探究。三是根据高职学生特点,选择难度适宜的辩题,莫测高深的辩题容易冷场并引发消极情绪,适得其反。例如,经过数次实践,笔者认为在第一章第三节安排“当代大学生是否需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这类主旋律辩题,能够引导学生科学地实现理想信念;在第五章中安排关于爱情或者婚姻的辩题,利于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其次,确定辩论程序。有自主权才有参与热情。以学生为主体,由学生负责组织辩论会,能够充分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例如,由学生负责并确定正反方辩手人选(通常是各4名);为辩论双方各配备一名记录员,负责辩论过程中主要内容的记录,并在课后进行整理作为资料交给任课教师。还需要由学生选举一名主持人,负责串联整个辩论程序和随机应变地调动现场氛围。辩论程序必须确保环环相扣,严谨而完整,负责人和主持人需要进行细致地沟通,同时与任课教师商定,最终确定合理的步骤。在笔者的几十次课内(堂)辩论实践中,有一个关键的步骤,就是必须设定作为“观众”的其他同学进行自由发言的环节,允许有疑虑的同学提出问题,给予全班同学能够同时参与的资格。这样才能在鼓励少数人积极参与的基础上,尽可能地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这个环节收获了很好的课堂效果,有的观众比辩手发言还要精彩。同时,在若干课内(堂)实践中,同学们都能展现出很强的合作能力,使得辩论过程高潮迭出。

三、“基础”课课内(堂)辩论的问题及对策

当然,课内(堂)辩论作为一种实践教学活动,也有其局限和不足,场地、人员、资料等都是有限的。由于学生阅历所限,对一些观点的认知和辩论的方式也会有偏差。但是恰恰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才彰显出课内(堂)辩论的意义,凸显出辩论之后教师总结陈词的全局性导向作用,因而,教师的总结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每次辩论,任课教师要比讲授一堂课付出更多的精力。教师需要全神贯注地理解同学们每一句辩论的内容,标记下需要进行分析的知识点,结合同学们的辩论予以讲解,这更需要教师超群的总结分析和临场应变能力。例如有的同学会当场提出质疑,也会出现没有任何反应的冷场,个别同学心不在焉,还有可能出现新的论点和偶尔的跑题甚至情绪失控,以及一些浅薄观点的扰乱使辩论深度大打折扣等等。因此,教师必须具有控制现场的能力和担当的精神。针对课堂效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笔者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一些对策:首先,辩题的选择需多样化。虽然主要由学生决定,但为了避免漫无目的形式主义,可以由教师规定范围或者设立多个命题,由学生讨论和表决选取其中一个命题或事件进行辩论。其次,辩论前,可由组织者带领大家进行小组讨论,把握论点方向和内容,列出大纲,呈交任课教师进行审阅,进行事前指导,避免出现观点重复甚至抄袭、准备不充分等情况。第三,辩论中,为了更好地控制现场,除去主持人,可以再设立一个专门调和现场情绪的礼仪员,提醒大家“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意义,做好有序辩论的调控工作。第四,为了避免因为胜负而产生不必要的争端,可以设立学生评委会。由学生担任,并在赛前约定规则和强调公平,赢得同学们的信服。在辩论赛中配合默契的辩手团队,在期末考核的“平时成绩”一栏予以适当加分,让同学们充分体验团队合作精神。最后,加强教师指导,在赛前赛中贯穿重点难点的内容,使辩论紧扣主题,结合教材内容。赛后的点评一定要与现场辩论相结合,不能简单走过场,不能照本宣科且过于政治化,这样不仅达不到效果,反而会造成学生的抵触情绪,打击同学们的参与热情。如果点评得当,将会远远好于课堂讲授的效果,使同学们在主动参与的同时真正学以致用,深入理解并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教师应升华主题,引导学生知行统一,把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内化于心中,外化于行为,提高社会角色的适应性,真心实意地得出符合我国实际的正确思想观念。[3]

[参考文献]

领导艺术论文 [1]孙静.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需求调查与分析[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6,(6):38-44.

[2]唐仕钧.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内(堂)实践教学方法探索[J].新课程研究,2010,(4):141-143.

[3]邱尹,李玉雄.独立学院“基础”课实践性教学探微[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6,(2):183-186.

作者:孙丽娟 单位: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思政教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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