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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建安行业税收管理难点与对策

从今年5月1日起,我国建筑安装行业(简称建安行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由地税部门移交国税部门征收管理。由于国家近年来对山区(农村)精准扶贫、农业开发利用、基础水利改造升级、公路建设、农村教育等项目建设投入巨大,建安行业缴纳的增值税成为山区税收的重要税源。但随着营改增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推进,加之国税机关征管部门、征管方式的改变,许多税收管理问题和难点凸显而出,亟待研究和解决。本人以南漳县为例,结合基层征管实际谈几点的看法和建议。

一、营改增后山区建安行业税收管理中的难点

1、信息渠道窄,行业税源掌控难。就南漳而言,除城关、武镇、九集3个丘陵镇和县直单位有10多家建安企业外,其他8个山区乡镇均无建安资质企业。而每个乡镇年有上亿或数千万元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由县以上主管部门掌控。除少量项目在集镇外,其它大多分布在乡间、农村和山区,加之建设单位大多是分标段发包,个体挂靠,工期时间短,流动性强,项目投资单位招投标不通过国税部门,基层税管员要掌握纳税人建设信息非常之难。2、异地经营多,挂靠承包管理难。由于本地建安企业较少,部分外省、外县(市)企业(简称异地企业)涌入南漳,承接工程项目,也有大量县内外个体老板不具备建筑资质,采取挂靠县内企业形式从事建设工程。异地企业进驻南漳未在所辖国税部门进行登记,税管员多次上门找不到具体负责人和法人,也无法查到实际承建合同,无法实施税款预缴。工程完工后快速结算撤离,造成了税收流失。有的异地企业承接合同后,又进行转包,在纳税上相互推诿躲避,与税管员“捉迷藏”。3、税宣有“真空”,税收政策理解难。营改增后,各地国税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营改增纳税人的宣传和辅导,取得较好效果。但有些个体建筑老板,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长年“游离”在外,税务机关无法对其进行宣传培训、上门辅导服务。纳税人对营改增政策不了解、不理解。如异地企业挂靠户在南漳经营所在地预缴税款,需在原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明”),在经营地预缴税款后,还要返回公司开具发票,对这一政策规定很不理解,认为过去在地税机关交了税款,就地代开发票很方便,对国税现行的办税服务不理解有意见。同时有的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方式等概念不清楚,适用税率搞不懂、弄不清,认为营改增越改越复杂。4、征管力量弱,高效管理实现难。一是征管力量严重不足。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移交的税户增加了基层国税部门一倍以上的工作量,基层分局本身人手少,既要抓好原有税收管理,又要管控营改增移交的户管,加之建安行业税收分散复杂,管理难度大,人员少,任务重,税务人员分身发术难管好。二是征管方式被动。大多建安户是挂靠经营,属“游离”户,无法纳入正常管理轨道,只能依靠主动巡查,被动式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三是管理手段落后。许多涉农投资项目、村级公路改造、精准扶贫等项目大多分布在山区、乡村,田间。需要税管员实地核查和管理,单位少有的交通工具难以满足需要,税管员只能用私家车干公家事,有的交通不方便,还得翻山趟河,徒步而行,征管效率难提高。5、收入归属不科学,政府支持配合难。一是山区乡镇无建安企业,从税收管理而言,本乡镇建安项目投入税收不能就地缴纳,除外来企业在经营所在地实行税收预缴外,本县企业承建工程包括个体挂靠均由企业自行开具发票,申报纳税。也就意味各地建安税收随着县直、城区建安企业申报大量流入城区和县直财政。地方政府积极争取的建安项目因未能带来税收效益而有意见。二是建安行业作为南漳县乡镇主打税源,过去地税部门征收百分之百划归地方级收入,“营改增”后,实行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使本就财政困难的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在税收支持力度上不如以往,有的甚至不支持不配合。

二、加强建安行业增值税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政府主导管税,实现社会综合治税。建安行业点多面广,情况复杂,仅靠国税部门“单打独斗”,只能事倍功半。一是勤请示多汇报,积极争取县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理解和支持。把营改增政策、管理规定和措施及时呈报党委和政府,由政府发文件,定措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税格局。二是建立协税护税网络,成立县、镇、村(社区)三级协税护税组织和税收管控机制,有效堵塞税收流失。三是建立《建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信息发布制度》,由县政府牵头,加强财政、发改、农办、工商、国土、交通、城建、水利、教育等部门投资项目的统计报送制度,包括项目地址、名称、建设规模、资金投入、建设工期、承建部门等按季统计报送县政府,建立信息发布平台,由县政府进行汇总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向县国税局和各乡镇政府发布,镇级财政建设投入,按季向基层国税分局和税源管理部门发布,实现税源管控自上而下,“一网打尽”。2、组建专业团队,强化税收专业管理。一是建议建立建安行业管理分局或建安行业税源管理科(室),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业团队,进行税收统管,实行建安税收专业化管控。二是建立建安行业科学、适用、高效、规范的税源管理制度体系,目前建安行业属于摸索阶段,急需制定完善制度和办法,强化管理职能,实现税收有效控管。三是加强干部培训管理。既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纳税检查、政策执行的培训,又要加强纳税服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四是推行“项目管理法”,加强源泉控管,实行盯项目、盯主管、盯税户、盯工期、盯结算的“五盯”措施,加强项目跟踪监督和管控,按月建立项目清单,分解项目管理责任人,实行项目税款结算消号制度。严把资金支付关口,对异地企业付款单位必须进行发票与经营所在地税票查验比对,确认数据无误后方可结算付款。县内企业严格按月申报纳税,从源头堵塞流失。3、强化税收宣传,引领税户纳税遵从。营改增后,建安行业无论是税收政策还是管理方式都发生很大变化,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QQ群、“云”平台等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二是针对建安行业特点,“量身定制”宣传“菜单”,组织企业法人、财务会计、办税人员开展“适用型”培训;三是上门辅导服务,加强异地企业、挂靠“游离”税户宣传辅导,组成专家团队深入项目工地,进行“贴进式”、“一对一”宣传辅导,消除政策宣传“真空”和“死角”。尤其是异地企业、挂靠税户对办理“外管证明”、预缴税款等不知晓、不理解、不配合,通过宣传辅导,引导税户依法纳税。4、简化办税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缴税。一是建议“外管证明”实行一个项目“一证”制。一个“外管证明”管理一个工程项目。在一个工程项目内许可分期开具发票、分期预缴税款,不再重复提供“外管证明”和公司分期结算证明。解决纳税人一个工程因分期结算多次找原地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明》问题。二是纳税人凭《外管证明》预缴税款,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提供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改变纳税人回原地税务机关开《外管证明》、到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回公司开取发票、再到项目单位结算来回跑的问题。三是实行同县通办。纳税人在同一县(市)从事工程项目建设不受地域限制,可根据便利就近选择办税。5、精准分配收入,严格收入目标考核。县政府对各乡镇下达税收考核目标,县局也对应分局下达收入考核任务。为强化收入目标的精准考核,保证地方政府既得利益。建安行业税收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一是对于纳税人圆票和代开发票征收的税款,哪个乡镇项目税收计算哪个乡镇任务,办税厅在征收税款时分乡镇进行登记,县国税局按月统计编报。二是异地企业预缴的税款按工程建设所在地乡镇划分统计。三是县内企业承建各镇建设工程,企业自己开具的发票,由企业在申报缴税的同时,向办税厅提供承建乡镇建设项目税收报表(清单),由县国税局进行汇总,准确划归镇区任务,上报县政府进行考核。

作者:刘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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