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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和倒逼金融改革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动城镇化进程。根据有关方面测算,当我国城镇化率达到60%时,所需资金高达30万亿~50万亿元,每年的资金需求高达数万亿元。 
  巨量的城镇化建设资金从何而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给出了解决路径,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围绕着新政策金融机构的性质、定位,各方猜想不断。但截至目前,一切属于未知。 
  城镇化建设面临资金难题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问题得到了高度关注。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中央明确指出,将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机制,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相信城镇化相关概念股有望受益。 
  最新的消息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已修改完毕,规划明确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战略重点和制度安排。 
  数据显示,2013年末,中国城镇化率升至53.73%。但据了解,按户籍人口计算,城镇非农户口占全部人口的比例仪在35%左右。权威人士表示,到2020年,城镇化率将达60%左右,城镇常住人口将达8.5亿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从日前的35.7%,提高到45%,两个城镇化率的差距缩小2%至3%。 
  为在2020年容纳8.5亿左右城镇人口的空间布局,城市群仍将为主体形态,新型城镇化建设将着力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表示,“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实际上,城市群作为未来城镇化发展的主体形态,已不是第一次被提及。 
  早在去年6月26口,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便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应“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相关学者亦认为,建设城市群、提高城市群人口密度,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 
  据媒体统计,我国目前已经形成的城市群大体育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海峡西岸、山东半岛、辽宁半岛、长汀中游、中原、成渝、关中、海峡东岸等,这11大城市群人口占全部城市人口三分之一以上,GDP占全国三分之二以上。有专家预计,未来将出现更多的国家级城市群。而从目前密集召开的地方两会来看,加快推进城市群建设已成各地共识。 
  在城镇化过程中,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和保障房等民生投资,将是未来城镇化重要资金用途。 
  国家开发银行表示,未来三年我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草将达25万亿元,城镇化建设资金缺口约为11.7万亿元。据测算,2013年至2015年,财政资金仅能支持当年城镇化新增投资的五分之一左右。显而易见,城镇化建设仅靠财政资金难以为继。新政策金融机构猜测纷纭 
  目前,我国有许多城市的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尚未突破以土地换公共基础设施的模式。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收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不仅带来了城市规模的无序扩张和土地资源浪费,引发了房地产价格暴涨,地方经济结构畸形发展,也使地方政府负债居高不下。“土地财政”收入模式不仅不可持续,而且已成为发展的障碍。 
  自城镇化快速发展以来,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逐年扩大。当传统财政不足时,政府通常通过卖地或举债来解决资金缺口。最新一轮地力‘债务审计显示:全国99个市级、195个县级、3465个乡镇政府存在债务风险。至2013年6月底,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万亿元,其中4.07万亿元归属地方融资平台。2014年地方政府债务偿还规模为3.56万亿元,2014~2016年利息负担预计在1.5万亿元左右;地方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的比率,已占到债务余额的37.23%。 
  客观地说,地方债务是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必然产物,这从其资金投向上可以略见一斑。从审计署披露的信息来看,目前,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其中市政建设占政府债务的37.5%,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占24.4%;此外,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也占到了债务的相当部分。 
  很多专家提出,由于目前政府主要以财政补贴和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手段,这样的还款资金来源构成就具有不稳定性,短期内大规模城镇化建设,更可能带来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因此,如何突破“土地财政”的老路,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一直是城镇建设的一大难点。 
  2013年11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提到“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时明确,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12月14日闭幕的中央城镇化会议,则从五个方面规划了新型城镇化的资金来源,其中特别指出,“当前要发挥好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所谓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发起、出资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以贯彻和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的金融机构。目前一般指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国家开发银行。 
  2008年开始商业化转型的国家开发银行,已拥有超过15年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等开发性金融经验,1990年代末的“芜湖模式”更开创了政府融资平台模式。近日国开行明确表示,今后业务将“突出基础设施和安居保障工程两个重点”,“每年要把60%以上的贷款投入新型城镇化领域”。 
  而根据中央精神,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服务对象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住宅建设,这与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功能定位、业务范围上有某些重合。到底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如何定位,目前仍然是个谜团。这也引发了研究人士的各种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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