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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强化对策

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的探索,全面剖析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制约要素,全面提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相关解决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DOI:10.13612/j.cnki.cntp.2016.07.095

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行业进步的推动,建筑业也不例外的成为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发展中,我国建筑工程行业不断壮大提高,市场条件下,催生出好的方面,也存在着不好的一面,建筑行业中也有良莠不齐的问题和现象,全面强化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是非常有必要的,既能有效抑制施工质量问题,同时也能更好的规范施工程序,对推动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具有良好的推进作用,使我国建筑行业不断进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效能化的快行道。

一、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约因素

建筑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随着建筑工程增长量的提高,出现了许多问题建筑,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投入使用,成为烂尾工程,在许多城市均不少见,针对建筑市场出现的问题,我国不断修订法律规范,加以约束的监督,那么,对提高质量起关键作用的监督手段也就越发显得重要起来。当前,我国已经全面形成了以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为主,建筑工程行业检查、社会监督配合、建筑企业自查的多种监督形式,各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健全,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治理了问题工程,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理解和执行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早在2002年,我国就已经颁布实施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同时,以建筑市场情况为背景,针对性的出台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不断推出各类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有效促进了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向法制化方向发展。但在实际执行与操作中,相关法律规范不能细化量化,使建筑市场问题还依然存在,可以说,的法律法规,在我国还是不够完善,在法律层级上显得薄弱,个别条款无法跟上时代的进步,显得陈旧落后,有些条款不能详细、具体、明确、高效的描述问题情形,这样就在监督层面失去了法律依据,导致有些法规形同虚设,不能有效对建筑市场违规行为进行良好监督,法律条文主要把精力集中到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技术标准上,还有一些地方性法规,根本不能全面系统的概括建筑市场情况,在处罚方面,更是没有法律依据,在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时,相关条文法律位阶较低,问题出现了,而处罚却跟不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受到一定的制约,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经济发展速度与水平。

(二)监督体系不够完善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好坏,决定着建筑工程使用效果,只有科学合理的监督运行体系,才能有效保证建筑质量合格,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能够全面的为监督行为提供有力保障。我国构筑了建筑监督体系,但这种体系并不完善,在执行过程中,还有许多监督空白点。企业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往往原材料投入不足,如果监督管理不够,则就会使建筑出现质量问题,企业在节省成本的同时,也损害了业主的利益,这就要求,必须设立以监督为导向的部门,通过检查与监督,净化市场行为,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在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检查时,建筑工程项目监督部门监管不力,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都会导致工程出现,以上问题,均是体系不完善造成的,无法正常发挥有效的监督管理职能。

(三)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我国当前的监督机制是三级制,主要体现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三个方面,而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各家公司均会形成共同利益,也就是说,这三个单位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结,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效益”第一是企业追求的总目标,那么,当三家均把自身利益放在首位的时候,就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环节。问题表现非常明显,比如说,有些监理人员职业道德不强,个人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一般,在市场机制条件下,无法正常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有一些监理人员还存在同时监理多个建筑工程项目的现象,这就从根本上导致了监督人员精力不足,有些监督工作走走过场,施工企业就会钻空子,导致不良工程,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埋下了不少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

党的十八已经把“依法治国”作为战略任务来抓,法制化也上升到了更高层次,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说明了依法治国才是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的。工程质量监督也要纳入到法律层面,成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想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就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对当前执行的不合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合并,对那些过时的,不符合当前需求的法律条款进行完善修订,在强化制度保证的同时,还要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办法,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形成常态化、专业化,全面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强化监督执法

不良建筑的出现,主要问题就是法律执行不力导致的,在当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只有不断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树立质量监督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监督执法理念,变事后惩罚为事前审核和事中控制,只有三者紧密联系起来,才能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的教育和引导,环节控制能够有效的形成执法力度,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

(三)完善监督机制

完善的监督机制是质量的根本保证,一定要形成多元化的监督机制。以质量为前提,形成行政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落实好全程监督、全面监督、全员监督的三全准则,利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建立良好的监督市场格局。加大各级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提升管理人员责任心,调动工作积极性。结语综上所述,我国建筑工程需求量不断增多,质量监督也需要跟上时代进步,需要在监督过程中,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流程,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得到更有效发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

参考文献

[1]周素娟.论如何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J].科技与企业,2014(15):127.

作者:陈萍 单位:江西省吉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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