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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筑发展的制约因素

1生态建筑的特征

1.1节约资源能源节约能源已成为21世纪全球的主题。我国建筑的耗能已与工业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为我国三大“耗能大户”。据统计,我国400多亿m2的建筑中95%都属于高能耗建筑,单位建筑能耗是同纬度西欧和北美国家的2~3倍,而每年新增建筑也只有15%~20%执行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我国每建成1m2房屋,排放0.8tCO2,城市CO2排放总量中建筑占50%,如果所有建筑节能达到70%标准,可以减少20亿tCO2排放量。作为生态建筑,其在强化节能管理、节能技术充分应用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等方面都比常规建筑有更严格的要求。生态建筑在目前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居住建筑缺口量大的时期还无法成为一种普及的建设标准,因此建筑节能就需要从国家的层面制定相关的标准、政策和措施进行强制管理。生态建筑的节能技术主要体现在建筑的选址、建筑的围护结构、采光遮阳、通风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等方面,通过这些技术的综合运用,达到自然生态的冬暖夏凉的效果。1.2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生态建筑一直关注的主题就是如何更好地解决建筑领域中人类所面临的环境与生态问题。如何使人类的建造活动更好地与周围的环境和谐统一起来,减少对区域环境的破坏,是生态建筑几十年来不断发展的方向。21世纪,社会、经济、自然协同发展成为各行各业共同致力达到的目标,舒适、美观生态建筑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要“以人为本”,其首先须满足人类自身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其次要以人的健康、舒适为主要前提。生态建筑通过合理使用各种生态技术手段提高了室外环境的和谐度、室内环境的舒适度,使室内的空气质量、温度、湿度及声舒适度均提高了一个水平。由于生态技术包含了生态学的理念,它便具备了无害性、高效性及舒适性等生态特性,因而也产生了非凡的技术美、功能美以及环境美等美学特征。

2我国生态建筑的发展

2.1传统民居中的生态因子我国国土幅员辽阔,东西及南北地区气候差异很大,为了能更好的在当地的环境条件下生存下去,多年来各地的人们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建造了形式结构多样的建筑。如北方的窑洞、福建的土楼、云贵川的吊脚楼和中原地区的天井民居等都是当地居民结合本地环境特点建造出来的特色原生态建筑,这些传统建筑均蕴含着丰富的生态因子。仅以窑洞为例,其生态因子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其选址充分考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体现了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其次,施工非常方便,只需简单的工具由少量的人工即可开挖完成,经济成本低;再次,其建造选材非常环保,这种生土材料可以重复和循环使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非常小;最后,窑洞在使用过程中具有很好节能性,在北方冬夏温差极大的情况下,具备冬暖夏凉的效果。2.2现代生态建筑的典型实践我国生态建筑实践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西安等城市广泛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经过二十几年的探索,虽然与国外生态建筑的发展仍然存在差距,但是也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北京北潞春小区、上海生态建筑示范楼、广州汇景新城生态小区等。建成于1999年的北京北潞春小区因在能源节约、水处理及垃圾处理等方面的环保设计使其在建成后连续几年获得了国家生态住宅金牌奖。位于上海莘庄工业区的上海生态建筑示范楼是2003年上海市科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示范工程,项目实现了建筑理念创新、技术集成创新和研发模式创新,成为我国生态建筑技术产品后续研发实验平台和国内外合作交流平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广州汇景新城,充分利用其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以整体生态理念创造宜人的人居环境,成为其重要的规划设计原则。正是这种生态设计理念,使小区自2000年建设以来获得了与生态相关的多个荣誉称号或奖项,其在小区规划设计、能源与环境、室内环境质量、小区水环境、材料与资源利用等方面均蕴藏和体现了生态建筑的因子。2.3相关规范与评估体系自生态建筑的概念被正式提出以来,生态建筑在世界各国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相继建立了一系列的评估评价体系或出台了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我国1994年审议通过了《中国21世纪议程》,该议程中专列一章对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改善人类住区环境、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和提高住区能源利用效率等。2001年,作为我国生态建筑航标灯的《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发布,并在3年里连续进行了三次完善、升级,分别从评估体系、评分标准和典型案列三个方面增强人们对生态建筑感性方面的认识,使生态住宅被越来越多的人熟知和认可。随后,又先后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列》、《“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等多部与生态建筑相关的条例。虽然这一系列议程和条例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大大促进了我国生态建筑健康、规范的发展,但与英国、美国、日本、德国等生态建筑起步较早的国家相比较而言,都还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完善,有待加强可操作性。

3存在的主要问题

3.1生态建筑的概念认知不足虽然关于生态建筑、可持续发展建筑和绿色建筑的论文众多,但目前仍存在大量对这些概念缺乏全面认识的现象,这也限制了生态建筑快速健康的发展。当然,生态建筑本身是一新生事物,对这一概念国内外学术界亦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表述,但其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尽量减少因建筑物的建造和日常运行而造成的对地球、对大自然的伤害。因此,生态建筑至少应涉及节地、节能、节约资源和原材料、减少废弃物、无毒、重复使用和循环使用等基本内容。当然要在一幢建筑物内完整、全面地达到上述目标是困难的,但至少应该向这些方面努力,这样才称得上生态建筑,否则只能成为一种赶时髦的招牌。冉茂宇在《现代汉语词典》关于生态建筑的解释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指出生态建筑是根据当地自然、社会和人文环境,借鉴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同时结合建筑学及其相关学科的理论、技术和手段,规划、设计、建造、使用和管理的建筑,它与周围环境成为有机的整体,能够实现自然、建筑、人和社会的和谐统一,符合人类与自然环境共同持续发展的要求。3.2生态建筑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同步从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开始了生态建筑的理论研究工作,相关著作和研究论文也陆续发表,这些对宣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思想及推进我国生态建筑项目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国内的生态实践项目虽开展了有些年,却主要还是集中在一些大城市或者依托一些重要事项进行建造,而且大多也仅作为示范项目,没有进行推广和普及,而在一些中等城市、小城市或者是农村除了一些传统民居外,很少看到现代生态建筑的影子。3.3生态建筑技术应用缺乏系统性采用高新技术建造的生态项目较多,生态建筑的实践也主要关注节能和技术集成方面,主要是一些新型材料和新技术的结合使用,缺乏与环境的统筹考虑,缺乏系统性的实践。关于生态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也以高技术和传统技术居多,缺乏适用技术方面的理论研究,这也是在实践过程中无法大面积开展生态建筑的原因之一。3.4生态建筑的制度和政策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并没有关于规范生态建筑的专门的法律和规范,已有的相关规定虽然在生态建筑发展的过程中都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是因为都是针对某个具体领域进行的,而且这些法律规定除少数是专门针对建筑业规定外,其他都是在各领域的法律法规里进行的单列规定,不方便建筑专业人员进行参考。

4制约因素分析

4.1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的高住房需求目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与美国和韩国等国不同,我国具有广大的农村人口,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城镇化。而城镇化过程中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就是住房问题,那么如何既能妥善的解决流入城市大量人口的居住问题,又能使迅速增加的建筑物不对生态环境造成太大负担,是目前政府和企业面临的问题和难题之一。城镇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不及时总结经验,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和人口的剧增,将会出现一系列的土地问题、环境问题以及污染问题等,因此,将生态化尽早纳入城镇化已是必然趋势,生态化就是要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整体规划、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要从目前生态环境的大局出发,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传统民居中与自然环境融合适应的优势,结合地域气候特点,以人、建筑、自然为整体进行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尽可能减少对城市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建筑和环境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最终形成一种能源利用高效、资源使用低耗、污染少和生态平衡的和谐大环境,建成能够体现地域特色的新型生态民居。4.2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我国用短短20多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路程,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绩。但是,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是以资源能源的大量消耗和环境污染加重为代价的,是在生态透支的基础上实现的,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的环境和生态问题不仅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危及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因素,也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生态建筑的发展。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行长期合理的城市规划及更新建筑设计理念是在目前我国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下的必选之路。4.3生态观念淡薄生态建筑的建设和发展需要政府、开发商、建筑师、承包商和购房者等众多群体的共同参与才能逐步实现,因此,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环保知识教育、增强生态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但很多建筑在开发和建造过程中不仅没有关注对原有自然环境的保护,却对原本平衡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污染和破坏,而大多数人却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人们对住房的追求已经远远超过了其基本需要甚至达到了膨胀的地步。这种畸形的消费观念如今似有蔓延之势,因此增强大众对生态环境的了解和关心,逐步规范人类对自然的行为,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念,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文明消费、理性消费,自觉的爱护地球这个大家园,只有这样,大自然才能继续给人类提供更好的生存空间。4.4政策和制度不够完善通过国外生态建筑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政府支持和行政监管对生态建筑发展和建设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而我国目前对生态建筑主要是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鼓励,监督检查也主要集中在节能标准检查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的检查等专项方面,缺乏系统性的检查执法依据,由于立法的薄弱,也就导致无法严格的执法。同时,由于生态建筑具有初期投入大且短期经济效益不明显等特点,在没有政府的支持下,企业出于对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一般都不会在开发或建设过程中更多的关注环境和生态的因素。因此单纯依靠市场去推广和实现生态建筑的可能性较小,大多数实践项目要靠政府扶持立项才能得以建设。生态建筑从产生之初就需要一种强制性的对社会和后代有益的官方措施的保障,政府对于建材选择、每平方米耗能标准等方面做一些必要的规定乃至立法;对生态技术研究,对新的洁净高效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研究等方面增加投入力度等,都将成为推进生态建筑运动发展的重要动力。

作者:郭金芳 单位: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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