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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管理风险的诊断与防范

一、现代管理理论对高校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范的启示

任何政治的、思想的、社会的问题的发生、发展,都有其特定的经济根源和经济关系的土壤。腐败是政治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其根植于社会经济关系中。因此,运用制度来约束利益群体、协调各种社会经济关系,使之共同遵守法律规定的标准,以实现管理目标。这种制度管理和人本管理相结合实际上就是现代管理理论的本质,其对防范高校财务管理廉政风险的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政治意义。高校在办学过程中涉及的经济活动较多,包括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等。高校是腐败现象发生的高发区,是目前我国防腐治腐的重点。用现代管理理论分析高校财务管理廉政风险发生的根源,是将政治学与经济学紧密结合,并将管理学理论应用于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的有益尝试,对推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意义重大。(二)指导意义。财务廉政风险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任何社会行为、经济行为都是由人来进行的。古今中外,无论是儒家的“修己安人”理论,还是法家“以法治国”的理论,抑或是史蒂文·阿伯雷齐特的舞弊三角论,要防止舞弊、降低风险,都要从制度上作出规定和行为上作出规范。制度是客观因素,制度方面强调的不外是制度控制。而人本管理则是主观因素,人本管理更多地强调内涵,即“自我管理”的能力。因此,对会计人员而言,防范财务廉政风险除了要有健全的制度约束,还应加强自我管理,从自我的角度自觉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范自己的会计行为。只有通过加强“制度管理”和“自我管理”,才能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达到降低廉政风险发生几率的目标。

二、高校财务管理廉政风险的突出问题

现代管理理论的本质主要有两个方面,即人本管理和制度管理。而现行财务管理体制下高校财务管理廉政风险突出问题恰恰也是人和环境两个方面的因素。其中,人的因素包括牟利动机、贪欲心理的高校管理者、希望以低贿金或低成本谋求高收益的第三方——“寻租者”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环境因素包括高校的群体状况、社会风气影响和制度运作等。当前,高校财务管理廉政风险的突出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校(院)长负责制的实施,往往被某些人误解为权力个人化。《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这一规定使部分校(院)长认为自己就是财务工作的决策人。而在实际工作中,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执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其目的是实现高校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5]。个别校(院)领导把财务制度规定的校(院)长负责制的职权认为是国家赋予他的个人权力。在君权至上的政治观念下,“不听指挥就换人”的做法在许多高校盛行,有的校(院)长认为,既然自己要对财务工作负责,那么财务上的事情就应该自己说了算。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一些领导随意操纵其手中的权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办理违法的会计事项,会计人员稍有疑问、劝阻、抵制,就会被认为是“与自己过不去”、“不支持领导工作”,甚至采取不法手段对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部分高校领导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领导职权收取商家“好处费”和下属“感谢费”;利用分管后勤、基建、财务等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贪污学杂费、挪用公款等。(二)分工的失衡使财务廉政风险发生的机率越来越高。财务管理要求符合相关规定的主体应当设置总会计师,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没有设置总会计师。一些高校虽然也在搞试点设置了总会计师,目的是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但是,有的高校在设置总会计师的同时,也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校(院)长分管财务工作,使总会计师处于尴尬地位。高校集体领导成员配备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导致学校内部没有专业的经济人士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进行投资融资决策、制定经济合同等,经营活动缺少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制衡;重叠交叉的财经职权使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陷入了复杂的权力纷争之中。部分高校的会计人员对会计事项的审核往往流于形式,无论决策是否正确,财力能否支撑,业务发生是否真实、合法,课题经费是否符合规定,只要是集体决策的事项就应该执行,只要有领导签字凭证就可以报销,只要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科研经费就应该支付。分工的失衡使高校财务廉政风险发生的机率越来越高。

三、现行财务管理体制下高校财务廉政风险问题的诊断分析

管理学家道格斯·麦格雷戈认为:“每一个管理决策或每一项管理措施的背景必须有某些关于人性本质及人性行为的假定”[6]。自利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的行为都会受到利益的驱使。而当人性的行为突破了权力的合理界限,加上一些环境条件的造就,就会有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有腐败行为的发生,就必定有廉政风险发生的几率,腐败的本质实际上就是权钱交易。所谓的财务廉政风险,即是由于会计行为主体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从而诱发腐败甚至造成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7]。现行财务管理体制下,每一种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正是现代管理核心理论的重要内容,即内部思想根基不正、外部支撑环境缺乏和法治不力三者相互交织的体现。其直接后果便是我国反腐倡廉传统在义理层面上的缺失和在实践层面上未得到落实的双重失落格局。(一)内部思想根基不正:人的因素。人是腐败发生的主体和基础因素。现代管理理论首先强调的是人本管理,“修己安人”意为要管理好别人必先管理好自己。一些高校管理者和“寻租者”,由于内部思想根基不正,往往容易受牟利的动机、贪欲的心理和自私自利的品质等主观因素影响。1.主体素质。部分高校管理者受人生观、价值观错位和等价交换原则浸入的影响,其往往把权力变成手中牟取私利的工具,把取财之道定在自己职务和手中的权力上,一门心思想着当官如何才能发大财、办事怎样才能有回报,最终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甚至借机敲诈勒索等违法乱纪行为。也有部分干部职工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经受不住经济利益驱动和金钱的诱惑,冲破了道德底线,利用对方在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具体经济关系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牟取利益,从中索贿、受贿或贪污、挪用公款等,使国家财产蒙受损失。2.客体诱惑。客体是腐败现象发生的诱惑力和驱动力。在经济学领域,腐败被定义为一种寻租活动,寻租是指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或是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安尼·克鲁格认为寻租是“利用资源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从而构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8]。对高校来说,“寻租者”是指参与高校办学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者。这些“寻租者”最常见的腐败行为是以通过低贿金、低成本投入达到谋取高收益的目的,在行贿过程中,他们不惜使出各种手段,投一些高校领导或管理人员之所好并将其拉下水,包括请客送礼、现金行贿、免费旅游等。(二)外部支撑环境缺乏:环境因素。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群体状况、社会风气和制度运作。当今社会,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相互交织、相互渗透,是腐败发生的催化剂。1.群体状况。部分高校领导干部身陷非法利益格局,用权力与非法利益挂钩,是腐败发展到一定层次和程度的恶果。一是官商相互勾结利用,结成关系网。他们以非法利益为纽带,运用权力资源为小集体或个人牟取私利,形成利益联合体。二是非法参与经商或为经商者提供便利。这种用权力决定经济格局,达到共同“致富”的现象,严重扰乱了高校办学秩序。2.社会风气。当前,我国封建专制的残余思想依然存在,受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思想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理想偏移、心态错位、是非观扭曲。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在收入分配不合理因素影响下,部分领导干部心理失衡,过于追求经济利益,并自觉或不自觉地走进“金钱至上”的误区;另一方面,部分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作本钱,追求享受,陷入腐败旋涡,特别是受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思想渗透,许多意志薄弱者被拉拢、收买,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3.制度运作。现行财务管理体制下,高校财务管理制度缺陷是腐败产生的最重要根源。(1)主体权力的滥用和分工的失衡。现行财务管理体制下,高校无论规模大小,是集中管理还是分级管理,都应该实行统一领导,且财务工作一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但从执行的效果和近年来披露的高校腐败案看,权力的滥用和分工的失衡是腐败产生的重要根源之一。(2)制度上的漏洞。制度上的漏洞主要表现为领导签字合法化。只要有领导签字都可以报销,这是目前在财务管理中最常见的做法。有了领导签字,财务管理主体对任何会计事项的判断或界定都只能是一种形式,这是诱发廉政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但从目前高校的报销流程看,几乎所有的业务开支都是先经领导签字再进入其他审批程序,会计审核也就不存在接不接受的问题了。制度的漏洞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腐败的空间。(三)监督弱化惩治不严:法治因素。腐败的根源除思想道德作风蜕化、滥用权力和制度上的漏洞外,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监督弱化惩治不严。现行管理体制下法治不到位,法律监督弱化惩治不严是诱发廉政风险的重要因素。1.监督弱化。监督弱化主要表现在对会计监督的手段实施上:一是缺乏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目前,许多高校在编制支出预算时都存在宽打窄用、留有缺口的现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随意追加或追减事项的现象,从而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很大的作案空间。二是缺乏对收入管理的监督。高校在对收入管理的监督中,最容易忽略的是事业收入中的非学历教育教学收入、科研收入以及资产处置收入等。监督不到位容易致使许多收费资金被截留、私分和挪用。三是缺乏对支出管理的监督。高校的支出按用途划分可以分为教学、科研、业务辅助、行政管理、后勤、学生事务和福利保障支出等。支出项目多、金额大,利益群体复杂。目前,高校除领导离任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外,平时内审机构很少进行支出专项审计。支出监督的弱化,致使乱支、滥用、套取财政资金现象时有发生,加大了廉政风险。2.惩治不严。一是领导特权约束无术。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讲排场、摆阔气现象较严重,很少有人对坐豪车、住豪宅、摆豪宴等随意挥霍国家资金的做法进行监督。二是执法软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财务管理工作中腐败的主要表现,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上行下效不好处理;第二,出于自我保护。从近年来高校财务案件看,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有的案件涉及几人甚至几十人。因此,当学校内部发现一些人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时,为避免学校声誉、领导升迁受影响以及拔掉萝卜连根起的个案变窝案的可能性,相关负责人往往会采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做法进行内部消化。

四、降低高校财务廉政风险发生几率的对策

荀子认为,人之性生来是恶的,但可以通过礼义教化的作用“化性起伪”,即变为善[9]。近年来,我国已经逐步探索出一套适合现阶段国情而且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反腐败的理论和政策,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同的行业,腐败呈现的特点也有所不同,针对因高校财务管理的行为缺失而引发的廉政风险,只有科学运用现代管理理论,通过自我管理、端正其思想根基、调整其价值取向、构建其配套制度来纠正不足,才能达到降低廉政风险发生的几率。(一)加强自我管理,从思想行为上杜绝腐败的发生。一是抓“龙头”,从源头上防止权力腐败。高等学院的校(院)长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作为《会计法》规定的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应从源头上防止权力部门化、权力个人化、权力利益化的倾向,杜绝权力腐败:首先,督促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建立和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以身作则,带头执法,并通过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其次,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对财务管理的行为人进行科学分工、合理定位,以“革命”的精神破除所谓的“既得利益”;最后,改革审批制度,做到各职能部门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能用制度解决的都应按照制度规定的轨迹进行。二是抓教育,从思想上杜绝腐败行为的原动力。教育始终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因此,应该对财务管理主体及相关人员开展三项教育,通过反腐倡廉教育,使财务管理主体能够自觉地进行拒腐防变,从思想上杜绝腐败行为的原动力。首先,加强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财务、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促进党员干部牢记树立大局观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切断权钱欲望。其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教职员工顾大局、讲效益、求实际、遵法纪和身正廉。促进财务管理主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正确处理好职权与工作、业务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最后,加强法制教育。要求广大财会人员认真学习和并熟悉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做好这些政策、规定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得到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促进财务管理主体时刻保持高度的法制意识。(二)加强制度约束,从制度上制约腐败行为的发生。邓小平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10]。高校财务管理要做到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为规范。一是建立和完善个人廉政档案制度,规范权力运作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达到规范权力的运用。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群众联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及考核、奖惩等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三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制度,促进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应以规范资金支付、强化财务管理和强化资金监管为切入点,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各项业务的办事流程,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指导思想,促进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从而制约腐败行为的发生。四是完善招标管理制度,从源头上监管好资金的使用。招标采购应实行先由审计核定价格和数量,再按程序送政府采购或校内招投标,杜绝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交易;项目建设应采取先评审、后放款,先确认、后开工的做法。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在源头上监管好资金的使用;五是加强内部会计基础工作的审查,从管理上挖掘诱发廉政风险的隐蔽性。高校的财务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经济犯罪的发生,经济犯罪区别于其他刑事犯罪,因为其大多数是没有犯罪现场并且是公开的、可见的犯罪结果,其痕迹大多留存于记录经济活动的会计凭证、账薄以及其他各种会计资料间。因此,要加强内部会计基础工作的审查,从管理上挖掘诱发廉政风险的隐蔽性。

作者:陈剑 单位:梧州学院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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