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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策

一、当前厦门市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现状

(一)厦门市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效

民营企业是厦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为经济转型提供了强大活力,在特区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十几年,厦门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都在20%以上,逐步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解决城乡居民就业的主要途径。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厦门市民营企业总数达108977户,注册资本总额3619.55亿元,是厦门市最大的企业群体,2013年全市个私企业上缴的税收超过61亿元,比上年增长28.1%。在长期的发展中,厦门市民营企业结构日趋优化,科技含量稳步提升,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和产业。许多企业成为行业、国家乃至国际标准的主要制定者,拥有国内或国际领先的技术,民营资本投资已从单纯的以扩大生产规模为主的粗放型投资方式向以提高技术含量、跨行业投资为特点的集约型投资方式转变,民营企业在产业转型、产品更新、技术升级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经营领域进一步拓宽,新兴产业较快发展,结构日趋优化。截至2013年末,厦门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达181家,全市经过认定的软件企业98%以上为民营企业。在2013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总部或营销总部设在厦门的多家民营企业入选,如鸿星尔克、柒牌、七匹狼、利郎、德尔惠、三棵树、361°等,影响力不断扩大。1.从专利角度看,厦门民营企业占全市中小微企业的绝大部分,而中小微企业拥有专利占65%。从近三年专利申请受理及授权统计情况可以看出,厦门专利申请及授权呈稳步上升的良好形势(详见下表)。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公布的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中,厦门市3家上榜企业均为民营企业。2012年首届厦门市专利奖共评出40项,民营企业占了18项;2013年厦门市专利奖共评出41项,其中民营企业占了31项,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至2013年末,全市共有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9家,其中民营企业22家,占56%;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133家,其中民营企业71家,占53%。2.从版权领域看,厦门民营企业也挑起了大梁。2013年厦门市以版权为核心的文化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增加值约260亿元,占GDP比重超过8%,增速比厦门同期GDP高出近一倍。截至2013年,厦门已评定出版发行、计算机软件、工艺美术、游戏动漫、服装、互联网、景观设计、传统手工艺等领域的52家企业为“厦门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其中民营企业达到了43家,占82.7%。3.从商标领域看,厦门民营企业也逐步重视品牌的重要性,开始加大投入,围绕着自身产品的特色和优势,打造品牌的知名度,并致力维护品牌价值。近年来,厦门民营企业的品牌从忽视到重视,并呈现出争创名牌和驰名、著名的良性竞争环境,体现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截至2013年末,厦门市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共72家,其中39家是民营企业,占54%。近几年,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公布的厦门市著名商标,以及厦门市质监局认定的厦门市优质品牌中,民营企业也占据了大部分位置,详见表4、表5。

(二)厦门市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1.保护意识不强厦门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缺乏。面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民营企业必须生存发展,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做好产品营销,扩大市场销售份额。笔者走访多家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中的民营科技型企业时发现,绝大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还缺乏重视,普遍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企业的融资难、人才紧、税费政策优惠等问题,而知识产权问题会暂时搁在一边。部分企业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保护费时费力,考虑不了那么多,等到问题浮出水面,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2.维权成本过高知识产权维权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和司法渠道来进行,但由于目前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较弱,而司法保护又面临周期长、取证难、成本高、处罚低等不利因素,维权道路充满艰辛。以专利侵权为例,专利侵权诉讼往往以专利权的有效性为前提,在司法实践中被告方常以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即启动专利确权程序为由申请中止案件的审理。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内请求宣告无效的,法院应当中止诉讼。因此,绝大多数案件会因被告提出宣告无效而进入中止状态。而中止时间较长则是由于目前我国专利确权程序周期较长所导致。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当事人维权成本增加、审判效率较低的现实困境。在取证方面,知识产权的取证需要特别的专业知识,而厦门缺乏有资质的知识产权专业鉴定机构,导致鉴定困难,且费用很高。往往要委托其他地区权威机构鉴定,一件简单的案件鉴定费基本要八万元起,高的数十万,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样的鉴定费实在难以承受,且官司的结果是否能胜诉还未知。缺乏资金、人才的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案件的取证、举证以及诉讼策略方面处于劣势,导致知识产权维权十分困难。3.管理相对较弱厦门大部分民营企业为家族企业,管理方式也多为家族式管理,随意性大,规范性不足,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常常成为盲区。从笔者调研过的企业看,很少有专门设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企业,即便是如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等省级“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单位,也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只有法律部门同时兼顾知识产权维权相关工作。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但并非针对本公司的知识产权维权,而是将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公司的一项业务。绝大多数公司对知识产权保护没有专门的规划和战略布局,对知识产权的维权和保护往往是“一次性”事件。4.人才相对匮乏知识产权保护不仅需要科技专业知识,还需要相关法律知识,熟悉所处领域的政策法规与行业动态。多数民营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在研发上愿意大量投入,却忽视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人才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十分缺乏。虽然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已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如,厦门大学法学院已经开始专门培养知识产权研究生,但企业却依然难以找到的合适的知识产权人才。这主要是因为高校毕业的学生,缺乏实践经验,往往一时上不了手,而有工作经验的人才却又很难招到。市场真正需要的,是既懂得法律,又了解科技,还对知识产权专业技能熟悉的复合型应用人才,那些能深度挖掘知识产权价值、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的高端服务人才则更为稀缺。5.信息不够通畅厦门知识产权工作信息化程度还存在不足,数据库建设相对滞后,知识产权的检索、跟踪、监控能力弱,一些知识产权工作透明度不高等。我市已于2009年2月正式启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中外专利检索、企业专利分析及知识产权交易、政策咨询等方面服务外,还提供商标、标准等其他相关信息检索链接。但部分企业反映,目前厦门相关部门提供的知识产权数据库运行不够稳定,有时连接不上,有时则出现错误的连接;还有些企业则反映,专利数据更新不够及时,有些人把国外过期的专利拿到国内来申请等问题。

二、厦门市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压力的原因剖析

(一)政策法规不完善

厦门除了鼓励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方面的政策法规外,专门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到目前为止,厦门在知识产权方面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以专利为主,其它方面内容较少。事实上,知识产权包含范畴不只是专利,还包括商标、版权等领域内容,需要一个涵盖面广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作为支持。其它城市如深圳已经出台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配套政策。此外,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爆发式增长,网络上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也越来越多,也使民营企业维权面临更大的挑战,但厦门还没有针对互联网侵权出台专门法律法规。

(二)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

厦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能分散在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市知识产权局实际只是隶属市科技局的二级局,主要负责专利方面的工作。很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起来有一定困难。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知识产权奖励的经费落实有时会遇到障碍;二是专利执法队伍尚未建立,执法力量薄弱;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人员不足,工作量大。各区知识产权局都是由区科技局加挂牌子,没有专职人员,且人员变动频繁,队伍不稳定。

(三)知识产权保护支撑体系有待加强

由于民营企业在资金、相关资源和经验上的不足,想要真正实现对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有很大的难度,需要政府的相关指导,比如维权援助、相关知识的培训、宣传等。但目前厦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还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维权援助力量不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均是在市知识产权局和市科技情报所加挂牌子,维权援助中心的6名同志均是非在编人员,与所承担的业务工作不相称。二是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滞后。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培育不足,目前代理机构数量少,全省仅18家专利服务机构,厦门才7家,且政府缺乏扶持鼓励政策。三是知识产权保护的辅导机制不健全。知识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多,工作职责各有不同,企业想了解怎么保护知识产权还需要自己摸索,不利于整个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

(四)知识产权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难以解决

在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上,学校培养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与企业的需求,有很大的差距。厦门理工学院直到2013年才开始设置首批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厦门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只有研究生,没有本科生。目前全国只有35所高校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31个学位授予单位设置知识产权二级学科,开展知识产权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因此,从整个培养体系来说,远远满足不了企业的需要。

(五)司法保护力度相对薄弱

2013年,厦门两级法院共受理民事、刑事、行政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7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43.89%,全年共审结各类案件74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76件。自1994年开始设置知识产权审判庭以来,厦门市中院20年收到的知识产权案件逐年递增,2013年案件数是1994年的60倍,但目前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只有民三庭,其中庭长1名,审判员1名,助理审判员3名,书记员1名,速录员1名,共6名审判人员,受全院的人员编制紧缺问题影响,目前的审判队伍面临严重的案多人少困难。此外,目前审判工作的人手紧张,难以安排专门系统的业务培训,不利于法官自我提升,增强专业能力。

三、完善厦门市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策法规,增强知识产权工作透明度

建议厦门市尽快出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由于知识产权涉及的领域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内容,而目前我市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各类知识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深圳在2008年就由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因此建议尽快出台《厦门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内容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内容,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能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支持。其次,应针对网络侵权越来越多的现象,出台相应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可借鉴经验,尽快出台《厦门市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暂行规定》,对哪类发生在互联网虚拟空间的行为属于侵犯知识产权,该如何取证,采取何种惩罚措施,该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等,都作出明确规定。再次,可考虑结合加强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增加知识产权鼓励和扶持工作的透明度。可进一步修订详细的知识产权鼓励政策的评审细则,将各类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的评审标准、申请细则、申请进度、评审结果等,都在官方网站上及时予以公布,随时可以查询,防止政策不透明带来可能的权力寻租及暗箱操作。

(二)大胆创新体制,整合优化行政管理职能

当前,厦门正着手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议借此契机,大胆对我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市知识产权局从科技局剥离出来,并将市工商局的商标管理职能、文广新局的版权管理职能分别剥离出来,与目前知识产权局进行整合重组,成立新的知识产权局,升格为一级局,增强人员编制配备,建立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支队,并明确区知识产权局机构人员编制,保障执法经费、用车、装备、制服等,形成市区两级联动的行政执法体系。其次,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联动执法机制。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地与管辖权出现了冲突,侵权人的住处和实施的侵权活动完全可以不在同一个地方,这为行政部门执法带来一定的障碍。建议尽快建立联动办案和异地办案机制,如知识产权部门可加强与电信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合作,对在互联网上侵权的网站予以警告、断开接入服务,甚至引入刑事程序。

(三)建立辅导机制,完善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建议由市经发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牵头,市工商联配合,依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知识产权辅导体系。一是在“中小在线网站”开辟知识产权专门板块,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资讯,政策解读,在线问答,公布各类知识产权扶持鼓励资金管理办法和申请程序,并提供相关链接。二是定期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与讲座,邀请我市知名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承担培训任务,选择性分阶段地安排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学习,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实施的能力。三是依托厦门经济管理学院等教育资源,开设远程知识产权课程,允许民营企业负责人申请免费学习,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在行政管理体制还未改革的情况下,针对目前知识产权优惠扶持政策政出多门的现状,建议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安排专门人员为企业解答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全市各个系统的优惠扶持政策问题,统一接受优惠扶持政策的申请材料并提供申请辅导,减少多头管理给中小企业带来的负担,完善政府的服务职能。

(四)扶持中介机构,助推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一是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或引入国内知名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扶持经费。我市目前还没有相关补贴政策,部分业内人士呼吁,政府应该重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发展,给予扶持经费,这是一种态度上的肯定,对从业人员而言是很大的鼓舞。二是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培养高级或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各机构新聘用1名或从省外引进1名高学历(硕士以上)执业代理人,且为该机构工作连续满2年(以聘用合同为准)的,给予该机构不低于1万元/人的一次性补贴。三是借鉴经验对代理成功的知识产权项目,直接给予代理机构补贴。深圳市对每个代理成功的专利,除了给企业的资助和补贴外,还直接给予代理机构每个项目1000元的直接补贴,大大提高了代理机构的积极性。

(五)加强校企联动,协助民企吸引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一是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上联合发布知识产权人才需求信息。由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通过市经发局或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定期向我市民营企业征集知识产权人才需求信息,再通过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站发布需求信息。二是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我市有需求的民营企业统一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在每年春节后高校大学生毕业季,组团到部分知识产权专业比较有影响的高校,进行巡回招聘,所需费用由政府和企业各承担一部分。三是立足本地高校资源加大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建设。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我市有条件的高校开办知识产权专业,甚至可考虑在部分高等职业教育学校设置该专业,形成“职高—本科—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体系。同时选择部分获得“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民营企业作为高校知识产权专业的教育实训基地,加强校企联动,培养高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实务能力。如果学生表现好,可考虑毕业后进入实训企业,这样既能为企业提前物色优秀的人才,也能为部分大学生就业铺好道路。四是鼓励民营企业选送知识产权岗位工作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可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与部分高校协商,由具备资格条件的高校开设部分在职人员知识产权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可统一颁发相应资格证书,不断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

(六)推动司法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果

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是知识产权的两大保护体系,在当前行政执法保护力量相对较弱的情况下,司法保护的作用就更为重要。近年来,厦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虽取得较大成效,但也面临着审判队伍人员严重不足、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等问题,建议大力推动司法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果。一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中共中央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厦门市中院20年来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范围越来越广,涉及了经济发展、文化生活、百姓民生等各个方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正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因此具备了良好的创建知识产权法院的基础。目前广州已在推动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工作,作为经济特区,厦门更应该大胆先行先试、创新体制,在市中院知识产权庭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厦门市知识产权法院。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针对知识产权审判法官人数少,而知识产权案件增长又十分迅猛的现状,在审判力量上给予特殊支持,编制上提供更多的倾斜,增加知识产权审判法庭人员配备。同时,针对知识产权庭对专业技术要求特别高的特点,一方面积极引进具有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背景或具备丰富经验的法官进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审判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制定合理的专业培训计划,建立定期学习制度,邀请知识产权专家对审判法官进行授课,拓宽专业知识面;此外,还可以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境内外交流探讨活动,对日益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如何更精准地审判,进行互相观摩学习,形成共识,提升整体审判水平。三是针对知识产权鉴定难的现状可考虑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目前知识产权案件的难点之一就是证据的鉴定确认,既缺乏专业鉴定机构,费用又奇高。建议由法院通过遴选,聘请一批具备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相应工作经验的专家,提供专家鉴定意见供法院和当事人参考,为知识产权纠纷技术鉴定提供有效补充,缓解司法鉴定难、鉴定成本高的压力。

作者:欧长胜 单位:中国致公党厦门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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