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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下高校后勤管理论文

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许多地方院校在发展过程中为了破解资金难题而采用BOT模式建设学生公寓和食堂,从而助推了学校由专科向本科的跨越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和高校对后勤工作要求的提高,BOT项目管理难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甚至成为制约学校转型发展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如何在新形势下辩证看待BOT项目,透析管理难的深层次原因,积极寻求破解这一难题的出路,是摆在地方本科院校教育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BOT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困难

BOT是涵括“建设—经营—移交”三个部分在内的投资建设模式。1999年以来,许多地方高校在由专科向本科转型过程中,以BOT的形式引入社会资金兴建具有盈利可能的学生公寓和食堂。本文不是基于财经学或风险学的角度分析BOT模式在高校的可行性,而是从现实出发,剖析高校如何在没有完全自主经营权的情况下对BOT项目进行管理所面临的困难。

1.关系处理难

BOT项目的双重性质导致校方与投资方之间关系处理难。由于BOT项目的特殊性质,既有市场性又有公益性,虽有公益性但又偏重市场性,这使得学校与投资方很容易陷入关系难处理的困境。一是立场不同导致价值取向分歧。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注重的是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安全稳定。与此相对,投资方作为企业,主观诉求是追求利润,注重的是企业利益和效益最大化。这是BOT项目不同于学校自建项目的特殊之处,也是BOT项目管理难的根本原因。二是权责不清导致通力协作困难。就BOT项目而言,一般是建设前双方签订BOT合作协议,关于建设内容、经营时间等重大事项和原则性意见多,针对经营期间的管理约定相对较少,双方由于立场不同很容易就某些合同未明确约定的事宜发生分歧乃至纠纷。三是双重关系导致关系处理难。校方与BOT合作方的关系不仅仅是显性的合作关系,还有内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现实中不少BOT投资方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管理,对于校方的整体管理不是很配合,甚至是消极抵触。单一的行政关系或市场关系都有各自的运行规则,但双重关系的交织很容易使得双方关系处理陷入困境。校方作为事业单位,很难真正像市场主体一样与投资商平等对话;投资商作为市场主体,也不会像学校行政部门一样对学校惟命是从。

2.服务提升难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长和学生对高校的学习生活环境期望也越来更高。从住宿方面看,很多大学生不仅希望公寓园区基础设施完善,还希望宿舍管理服务人性化、精细化;从饮食需求看,现在的大学生对饮食的要求不仅仅是有地方吃、有饭吃、吃得饱,而是要求环境好、有选择、吃得好、吃得舒适。满足学生的合理需求是高校后勤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受体制制约既不能直接投资用以完善BOT项目基础设施,也难以直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而必须通过督促BOT物业方采取措施以提升服务。问题是,BOT投资方大多数以利润为中心,不可能像学校自已的后勤实体一样,把师生利益放在首位。“有的社会承包方忽视服务学生的宗旨,为了赢利,降低运行成本,降低管理标准,致使服务质量下降,造成管理不到位、服务不落实、维护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1]长此以往,难免引起学生的不满和抗议,甚至会影响到学校的安全稳定大局。

3.监督管理难

无论从服务学生需要的角度来讲,还是从维护学校稳定的大局出发,学校都必须对BOT项目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然而,综观国内高校BOT项目由兴起到大规模采用再到学校普遍回购经营权的历程,不难发现,由于缺少必要的抓手,学校对于BOT项目的监督管理往往显得苍白无力。一方面,学校受体制因素等制约,难以通过注入资金等经济手段调节;另一方面,企业的根本目的在于盈利,他们很难像学校自建项目那样“公而无私。”尤其是在BOT项目由于服务不到位而引发学生不满需要学校介入时,学校监管难的问题暴露的更为突出。一方是需要人文关怀的大学生,要求温馨舒适的后勤服务;一方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投资方,坚持“给钱才办事”。学校介入协调,很难让双方都满意,稍有不慎还可能引起双方的不满和误解,出现三方关系恶性循环:学校和BOT投资方关系僵化甚至相互指责工作不到位;学生与BOT合作方因管理服务等原因发生分歧甚至对立;学生因学校不能很好的协调解决BOT学生公寓及食堂的管理服务问题,而对学校产生不满情绪。所以,对于BOT项目,“要处理好产业经营与服务保障、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市场性与公益性的关系。”[2]高校后勤服务集市场性与教育性于一身的特点,是BOT项目管理运营难的内在原因。市场性与教育性既对立又统一,二者虽然价值取向不同但也有相融通之处。面对地方本科院校BOT项目管理难题,既需要分条缕析地的理性分析和立足整体的宏观指导,也需要付诸实践的具体措施和勇于试错的路径探索。

二、BOT项目管理的理论分析

理论分析是基于对现实问题的理解,秉持整体性、辩证性、动态性的思维方式,从理论的层面进行解析,提出宏观层面的建议或意见,为解决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1.理顺关系学校与投资方的关系

首先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而保证合作持续稳定进行的关键便是契约关系的建构。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协议明确权责利。针对BOT学生公寓和学生食堂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校方和合作方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新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支撑和行事依据。二是通过诚信履约构建良性合作关系。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构建彼此信任、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良性关系格局。为此,校方应尊重合作方的平等主体地位,先行拿出一定的诚意去努力赢得合作方的信任,进而逐步建立完善良性发展的契约关系。三是通过沟通达成双赢共识。加强沟通是化解关系危机有效途径,避而不谈只能导致关系恶化。所以,无论是校方还是投资方都应高度重视彼此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沟通增加彼此的了解和信任,认清“合则双赢,分则俱损”的利害关系,为合力做好BOT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创造条件。

2.规范管理

BOT项目是学校的固定资产,投资商拥有的只是一定年限的经营权。无论什么性质的公寓和食堂都是学校后勤保障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的服务对象是学校的学生。从这个角度讲,BOT项目理应在学校统一管理下运营。就此维度而言,学校对BOT项目有一定的管理权。学校有义务和权利加强对BOT项目的管理,以确保运营规范、服务到位、收费合理。当然,管理应是规范的,规范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BOT项目的良好运转,满足学生的学习生活需要,助力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维护校园的稳定和谐。这要求学校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在坚持BOT合作协议的前提下,制定BOT项目规范运行管理办法,明确管理的范围、方式和奖惩。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BOT项目需要的是双益性规范而非独益性规范。何谓双益性规范?“如果规范的制定者(或倡导者)和规范的履行者都是规范的受益者,那么,这个规范就是双益性规范。”

3.求同存异

学校BOT项目具有市场性和教育性双重属性。一方面,它是社会企业为赢利而进行的一种投资,市场性是其与生俱来的固有属性;另一方面,它是学校引入社会资本的一种方式,教育性是其区别于其他BOT项目的特殊属性。鉴于学校BOT项目的双重性质,必须寻求学生需要、企业利益和学校发展的平衡点,既不能一味按自建项目的单一行政管理模式,也不能完全放任投资方根据自身利益运作。校方管理部门一定要扭转姿态,秉持“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管理”的理念开展各项工作,想方设法争取BOT投资方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加强沟通和教育渗透帮助投资方更新服务理念、转变被动的工作方式,积极引导BOT投资方主动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尤其是要帮助物业管理人员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这样,才能让投资方在实现盈利目的的同时,用心做好学生公寓的各项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学生满意度,逐渐达到“投资方盈利、学生满意、学校放心”的“三赢”效果。

4.适时回购

转型发展中的地方本科院校应在不同阶段根据不同形势对BOT项目采取不同的措施,必要时可考虑回购投资方的经营管理权。至于回购时机的把握,无法一概而论,必须因校因时因势而定。就性质而言,可以分为积极回购和消极回收购。所谓积极回购是指,学校在条件具备尤其是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为了提升学生饮食住宿的满意率而主动作为,适时对运行正常的BOT项目经营管理权进行回购;所谓消极回购是指,学校在条件不成熟尤其是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学生住宿饮食和校园稳定而被动作为,对已经出现问题且投资商自身无力支撑的BOT项目经营管理权进行回购。回购BOT项目的经营管理权不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要走回头路,更不意味着对BOT项目引入的否定,而是学校基于发展需要对后勤服务改革的重新调整,是后勤服务模式由社会承办模式向行政管理模式或甲乙方管理模式的转型。适时回购BOT项目经营管理权,由学校自主管理学生公寓和食堂,学校可以直接投入资金完善配套设施,可以更快捷地提升服务质量,可以更有效地平抑物价,可以更精细化、人性化地服务学生,可以增强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的主动性,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转型发展。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理论分析有助于深化对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而现实问题的解决只能靠实实在在的实践。在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有必要积极探索BOT项目管理的实践路径。

三、BOT项目管理的实践探索

实践探索是相对于理论分析而言的,它不同于理论分析的整体性思维,注重的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或做法。理论分析与实践探索,一个立足长远,注重根本;一个着眼当下,讲究实效。二者各有侧重却又相互支撑。

1.设立奖惩机制

准确把握投资方追求效益最大化的主观诉求是做好BOT项目一切相关工作的前提。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可以借助社会力量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但不能因此而忽略企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也不能要求企业像学校一样“公而无私”,而只能顺其性治理之。也即,对于讲究经济效益的BOT项目采取设立奖惩机制,做得好的予以经济奖励,做的不好予以一定的处罚。这在给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工作抓手的同时,也可以有效调动BOT项目的服务积极性。设立奖惩机制是必要而且可行的。奖惩资金的来源最好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从学校代收的应按合同划拨给BOT合作方的学生住宿费中抽取,另一部分由学校支出。学校相关部门及学生代表组成综合评议小组,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定期对BOT学生公寓和食堂的管理服务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不同的BOT项目进行奖惩。如武夷学院结合学校实际于2012年拟定了《武夷学院学生食堂综合考评办法》,定期组织师生对学生食堂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分别对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BOT食堂补贴其水电费的100%、50%、20%,这一举措既降低了食堂运行成本,也有效调动了BOT食堂运营商的积极性,使得食堂的服务质量较之以前有明显提升。

2.加强监督管理

学校应在可能的范围内对BOT项目进行多维度、精细化的监督管理。一是延伸监管阵地。后勤处等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时要注意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前沿阵地。就学生公寓管理而言,不仅要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管,还要对一线公寓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就学生食堂管理而言,学校要注重对每一个食堂、每一个窗口、每一个环节的监管。二是引导学生参与监督管理。积极引入学生代表参与对BOT物业方的监督管理。“在高校后勤管理工作中,学生的互动参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5]它可以彰显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知晓BOT项目运转实情,为理顺学校、物业和学生三者之间的关系和化解矛盾奠定认识基础。三是引导校内不同的BOT投资方互相监督。要注意规避不同的BOT项目合作方私下串通和或恶意中伤,引导他们形成善意监督、良性竞争的氛围。

3.下移工作重心

对于BOT项目较多的地方本科院校,有必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如武夷学院结合多年后勤社会化改革积累的工作经验,成立了“社会化服务管理办公室”,下移工作重心,进驻学生园区办公,指派专人负责监管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对BOT项目进行动态监管,还有利于防患于未然。学校管理人员深入一线,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有利于深化与BOT合作方的沟通协调,方便对物业方进行监督管理;有利于及时掌握公寓园区和学生食堂的动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有利于深化与学生的互动交流,为赢得学生的理解和信任夯实基础;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及时高效的优质服务,提高学生的满意度。总之,下移工作重心有利于推动BOT项目良性运转,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学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4.做好相关工作

BOT项目是高校后勤服务的一部分,做好相关工作是BOT项目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一方面,按政策资助BOT项目。学校职能部门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要尽可能的考虑运营商的利益,切实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争取和落实工作。如武夷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为BOT食堂购置了必要的消毒柜、灶具等,供BOT合作方免费使用,尽可能地降低食堂运行成本,进而实现让利学生的目的。另一方面,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工作。学校要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让学生懂得从大局出发看问题、面对实际看问题,对BOT项目多些理解与支持,少些抱怨与抵触,教育学生要理性的面对问题、处理问题,避免偏激行为。在对学生宿舍和食堂有不满意的时候,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问题,进行申诉,而不是乱发帖子、散布谣言、扩大事态。高校BOT项目是特定历史的产物,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地方本科院校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它,辨明其在新形势下的利弊,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导引其良性发展或者收购经营权自主管理。总之,应根据学校转型发展需要,对BOT项目管理采用适宜的策略和有效的举措。

作者:陈金瑞 单位:武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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