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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大学生微公益现状与对策

摘要:文章选取“互联网+”时代最具潜力的微公益参与群体在校大学生群体为研究对象,以移动网络平台为分析环境,通过统计学方法分析比较不同群体大学生微公益参与理念、行动、平台与价值取向上的趋势与差异。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文章提出了“法治先行”“志愿服务”与“大数据”采集与价值导向相结合的治理模式,从而加强高校大学生微公益开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互联网+”;大学生;微公益;问题分析;对策建议

基金项目:本文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大学生公益慈善行为特征与培养对策研究”(项目号批准号15SKG019),西南政法大学科研项目(项目号2014-XZSZ02)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968(2016)03-0065-03

“微公益”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的网络民间慈善组织,它基于互联网Web2.0的官网信息发布机制,以“人人公益”“众人拾柴”的微公益的发起模式,以互联网平台为媒介,以用户思维为中心,在融合捐助者的资源与信息并将被捐助者的情况和受益过程展现出来的基础上,高效地传统公益组织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以说,微公益就是以“微小力量”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倍增效应”,以人人出力、合力众筹的方式解决大难题。[1]文章选取了最具潜力的参与群体大学生群体为研究对象,以Web3.0基础的“互联网+”时代移动平台为环境,通过统计学方法分析比较不同群体大学生微公益参与理念、行动、平台与价值取向上的差异,在此研究的基础上以期加强高校大学生微公益开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切实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大学生微公益的参与现状及其分析

本研究拟运用实证研究方法,遵循科学的研究程序,通过编制包含较高信度、效度测量工具的调查问卷,通过数据分析的方式揭示当前大学生微公益参与的现状。课题组分层抽取了东部、中部及西部的高校各10所,对此30所高校的共5103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分层随机抽样调查。问卷通过纸质问卷和“问卷星”平台两个途径收集数据,共回收问卷4480份,其中有效问卷4211份,有效回收率86.63%。

(一)大学生微公益参与的现状

1.大学生参与微公益的意愿。调查发现,大学生在参与微公益项目的意向方面“自愿参与”的人数占93.3%“,强制要求”的占6.7%。

2.援助对象的分布。调查发现,大学生所参与的微公益活动的援助对象(多选题),以所选人数最多是助学扶贫(人数2279人,占54.1%),其次是社区服务(48%)、环境保护(46%)、大型会展或活动的志愿者服务(45.9%)、灾难救助与动物保护(43.6%)。大学生对寻人寻物和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微公益活动的参与度相对较低(分别为18.5%和5.5%)。

3.公益活动的服务时间。在对大学生参加微公益活动累计次数、累计时长能很好的反映当前大学生参与微公益活动的现状。调查显示,在累计次数方面大学生参与微公益的均值为5.79次,4211名大学生中75%的人参与微公益活动的累计次数小于5次;在累计时长方面均值为116.84小时,除去极端值的影响,75%的受访大学生最近一年微公益活动累计时长小于30小时。

4.性别差异。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不同性别大学生在微公益活动的参与次数、参与累计时长、参与微公益活动的情绪体验三方面进行差异性检验。在“累计参与次数”因变量上,男生均值为5.98次,女生均值为5.57次,说明男女生在微公益参与累计次数方面没有明显差异;而在“累计参与时长”因变量上,男生均值为40.17小时,女生均值为30.87小时,数据说明男生在参与微公益活动的累计时长方面显著高于女生;在“情绪体验”方面,表明女生在参与微公益活动后比男生持有更强烈的正性情绪体验。

5.大学生微公益参与的年级差异。研究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不同年级大学生在微公益活动的参与次数、参与累计时长、参与微公益活动的情绪体验这三方面情况进行均值比较,调查样本包括本科一年级到四年级以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在内。调查显示,不同年级大学生在微公益“参与次数”上存在显著差异(F=2.845,P<0.05),在微公益参与“情绪体验”上差异极其显著(F=6.699,P<0.01),但在微公益“累计参与时长”上差异不显著(F=1.035,P>0.05)。

6.大学生微公益参与的政治差异。研究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不同政治面貌大学生在微公益活动的参与累计次数、参与累计时长、参与微公益活动的情绪体验这三方面因素进行均值比较。调查显示,不同政治面貌大学生在参与次数(F=9.837,P<0.01)、累计时长(F=6.233,P<0.01)和情绪体验(F=9.640,P<0.01)三方面的差异均极其显著。事后检验的结果发现,在微公益的“参与次数”上,群众面貌大学生(均值13.42)与党员及团员面貌大学生差异极其显著,而中共党员面貌大学生(均值7.24)则与共青团员面貌大学生(均值4.99)差异显著。

(二)大学生微公益参与的现状分析

根据已有的统计分析数据,课题组从当前大学生微公益参与的总体状况,以及以性别、年级、政治面貌、等方面为自变量的差异特点,对数据所呈现的情况加以分析,分析结果如下:

1.大学生参加微公益活动的多元化意向明显。在分析当前大学生参加微公益活动的意向时,我们可通过内外因两方面来理解。而当前倡导公益精神的社会潮流则是在外部社会宏观大环境层面上不可回避的首要原因之一。调查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大学生(93.3%)虽然“自愿参与”微公益活动,但是其参与的内在意向却是受到社会思潮的多元化的影响,而非单纯的慈善意识回归。以“95后”为主体的大学生在对待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时普遍体现出的内在心理机制是推动其自愿参与微公益活动的主要内因,具体表现为高价值表达、高学习理解、高自我增强、高职业生涯、高社会交往和高自我保护五方面的动机和需要。[2]作为思政教育工作者,就必须意识到微公益是适合人人参与的公益形式,通过这种人人参与的微公益形式来发挥利他教育的作用。[3]因而,我们认为,当代大学生多元化价值观所导致的多元化需求的实现,是推动他们自愿参与微公益活动的重要内因,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在“互联网”多元价值时代的慈善利他和德育功能的正确引导和升华。

2.大学生参加微公益的援助对象单一化趋向。分析大学生微公益活动援助对象的特点,可以发现大学生微公益活动援助对象最为集中的分别是助学扶贫、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和灾难救助。在微公益活动中,大学生的援助对象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校园”时代关于“感恩”模式的趋同发展的现象。[4]但这样的“心态——选择”模式可能受到三方面因素的影响:第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影响主流价值取向。大学生微公益活动援助对象最为集中的五项活动,与高校开展的志愿服务、助人活动的导向具有高度一致性。第二,大学生生活半径影响关注焦点。第三,大学生的微公益能力客观上决定其援助行为的实施。大学生具有相对空闲的可支配时间,但是社会经验与社会阅历的相对贫乏,成为了大学生参与微公益活动选择援助对象的一块“短板”。

3.大学生参加微公益活动发生频率“快、短、浅”。“互联网”时代下的微公益活动,在利用新传媒与“众筹”平台的模式上已经远远超越了传统的募捐模式。从发生频率上分析,大学生参加微公益活动累计次数、累计时长很好的反映当前大学生参与微公益活动的“快、短、浅”的问题。第一,大学生参与微公益的线下与线上立体宣传不到位。大部分的大学生只能通过校内相关团体的动员组织而参与到有限的公益活动中,从而导致微公益参与累计次数偏低。第二,大学生参与微公益的体制机制不健全。公益活动运动式、行政化、短期化的特点仍然存在,这些因素都使得大学生对公益活动失去深入持续参与的兴趣。第三,大学生参与微公益的动机不纯。有些功利主义的微公益参与者是很难保障在参与次数与参与时间上的合理标准,因此,这也必将影响大学生微公益参与的情绪化反应。

4.大学生参与微公益的体验差异度分化显著。第一,研究数据显示,在参与次数上男女大学生差异并不显著,但参与体验不尽相同。因而在讨论男大学生参与时长明显高于女生时,我们认为原因有二:一是从大学男女生的心理特点上来讲,女生被动而男生更为主动。二是从对待微公益活动的认知上来讲,男生较女生而言目标感和责任感更强,从而导致微公益活动时长明显长于女生。第二,不同年级大学生在参与微公益活动累计时长方面差异不显著,而在微公益“参与次数”和“情绪体验”方面差异显著。第三,不同政治面貌大学生在参与微公益次数、累计时长和情绪体验三个方面差异均极其显著:首先参与微公益次数上差异极其显著,而在累计时长方面则与党员、团员大学生差异不显著,通俗地说,在差不多的微公益参与时长中,群众大学生“蜻蜓点水”式的频繁参与了多项或多次微公益活动。

二“、互联网+”背景下大学生微公益的践行对策

针对课题组的调研数据对比分析,我们可以从“互联网+”时代大学生参与微公益的理念、行动、平台与价值导向等方面,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以“法治理念”保障微公益的多元化信任基石

“互联网”多元价值时代的慈善和德育的正确引导需要良好“信任”基础。然而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真正意义的沟通减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在失去传统保障基础。“互联网”时代的微公益如何健康成长成为大学生群体持续参与必须解决的难题。十一届四中全会以来,“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以法治的理念维护公平正义,维系社会公信成为了我国公益事业发展的迫切呼声。建立在“法治”之上的“信任”,没有法外之地的“网络公益”才是真正有活力的社会事业。2015年10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第一次提请审议。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这为微公益活动提供了正式法律依据,也为大学生参与微公益活动提供一个“可信赖的法治”环境。

(二)以“志愿者行动”推动微公益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大学生“微公益”的“频率”特点,必须将线上的互联网项目与线下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的社会实践相结合,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与稳定参与。根据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2015年8月出台的《关于推广应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的通知》要求,我们将志愿者服务模式与“互联网+”平台进行改造融合,以全国性的志愿者服务平台建设为契机,以志愿者参与方式推动微公益的发展。首先,通过“互联网+”志愿服务打造“PC+手机端”微公益信息平台,让志愿者快速实现注册,服务项目发布得以及时响应,服务及时“兑现”,公益过程透明可视,服务效果随手评价;其次,信息平台可以利用云计算技术,将全国乃至全球各地分散的志愿服务资源共享到云志愿服务平台,让捐助者的要求与受益人的需求真正达到高效统一,实现捐助者与接收者“私人定制化”。

(三)以“大数据”应对微公益项目的差异化选择

针对大学生微公益参与体验的差异化情况,未来大学生微公益项目发展方向更应当注重“大数据”的分析与准确的互动平台定位。在面临形形色色的微公益项目,面对层次不齐的援助对象,以及大学生参与价值取向的多元,参与目标的分化,体验程度的区分,如何能够做到比较科学的分析和理智的慈善决策,而不仅仅停留在“感谢、感动与感恩”的一次性情感表达上,就必须借助“互联网+”时代下的大数据、云计算及Web3.0等移动互联平台等新平台,利用大数据联合相关衍伸领域推进现有微公益平台的发展将会试水出全新的公益新模式,挖掘全新的微公益市场。[5]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习近平主席指出:“‘十三五’时期,中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13亿多中国人民,更好造福各国人民。”这一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全新“互联网”治理理念,与即将出台的《慈善法》公益法治机制,将引领我国未来的微公益事业走入“互联网+”时代,而大学生群体必将成为这一全新事业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赵楠,蒲清平,等.微公益研究综述[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5).

[2]卓高生,孔德民,车文君.大学生志愿服务动机功能理论的实证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4,(6).

[3]吴红,杨昌春.微公益与大学矿井机电论文生利他教育融合机制探析[J].贵州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

[4]蒲清平,张伟莉,等.浅析微公益培养大学生感恩的作用机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2).

[5]袁桢.大数据背景下的微公益平台建设[J].工商管理,2014,(4).

作者:张伟莉 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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