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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意义分析(4篇)

第一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建议

摘要:2015年初,我国全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目标是使同一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国民。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探索出了改革的意义,发现了改革的重点与难点,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的建议与方法。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建议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既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迄今为止,我国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速,传统的退休金支付模式使得一些退休人数多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负担加重,从而造成运营压力过大,使得一些单位不得不压缩职工的福利待遇,直接影响到在职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2015年初,我国全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目标是使同一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国民。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探索出了改革的意义,并且发现了改革的重点与难点,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的建议与方法。

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现状

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实行“双轨制”,即对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进行相应的改革,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发展却相对滞后。2009年,国家人社部下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了将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省市作为试点,试行养老保险,并且逐步向全国推行。2015年初,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职工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进行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进行缴费。本次养老保险改革的施行是全国性的,直接关系到全国3000多万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意义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单位管理制度、人员合理流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通过改革,使退休人员逐步步入社会化管理,可以有效缓解单位的财政负担。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大多数都是差额拨款单位,财政部门仅仅承担退休人员的部分费用,十分有限,财政状况及运营状况较好的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发放所带来的压力较小,反之,财政状况及运营状况略差的事业单位,普遍存在较大的压力。而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发放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单位仅需按照相关比例为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即可。

(二)通过改革,促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流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后,与其他企业的养老保险基本一致,职工参保缴费转移关系可以更加方便的接续,以此来保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解除了跨地区、跨行业职工由于单位所有制和身份的改变而带来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流动。

(三)通过改革,有效地设立激励机制,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改革后,设立了职业年金,能够在职工退休后,提高职工相关待遇,而职业年金也是按照单位工资总额和本人缴费工资进行缴费的。通过此类方式,使职工意识到贡献与所得是成正比的,可以提高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激励职工、吸引人才的作用。

(四)通过改革,有利于职工养老保险意识的形成,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构成,打破了原有的基本退休金完全取决于在职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待遇,而是体现在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等方面,使退休金更加公开透明化,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现出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重点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养老保险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改革,改变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保障制度模式。由原来的机关事业单位保障模式转变为社会保障模式,减轻了所在单位的经济负担。

(二)通过改革,改变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待遇计发模式。由原来的按照本人在职最后一个月的一定比例计发,改革为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来计算养老金。

(三)通过改革,改变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单一的养老保障模式。由原来的基本退休费改变为基本养老金与职业年金的总和,养老待遇更加多层次、多保障。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难点及建议

就机关事业单位来讲,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将面临以下几个难点:

(一)人员身份复杂多样,如何公平对待成为难点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种类繁多,仅事业单位就存在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三种类型。人员身份更是复杂多样,不仅存在上级编制机构批准的正式事业编制人员,也有劳动合同制人员,更有劳动派遣人员。身份的不同,使他们形成了不同的薪酬和福利标准,这势必使他们形成不同的养老待遇,造成其心理不平衡,工作缺乏主动性,给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造成困难。建议:一方面明确参保职工身份,界定参保人员范围,即使职工身份不用,依然要实行同工同酬。并且对于编制外的人员,也要一视同仁地设立职业年金,尽量缩小编制内和编制外职工的养老待遇差别,缓解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上的矛盾。

(二)改革成本较大,如何分担成为难点

一些差额事业单位要考自身去负担缴费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要支付40%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这部分资金从何而来?完全由单位和个人来承担这些费用,势必会使职工收入减少,影响日常生活质量,挫伤职工工作积极性。建议:由于此次改革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模式是由统筹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因此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改革方式,政府尽量分担一些统筹部分,也可按照相关政策,结合现有岗位级别进行薪酬调资,减轻单位和个人负担。

(三)改革前后制度衔接,如何保障新制度平稳过渡成为难点改革前后制度如何进行衔接是此次改革的重中之重,同样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此次改革将所有职工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老人”的已有待遇不会降低,“新人”采取新的机制,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模式,有利于新人退休后享受更好的待遇。那么,如何衔接好“中人”待遇,是本次改革中实现平稳过渡的关键问题。建议:设立过渡期,同样建立健全“中人”的职业年金机制,使“中人”的养老待遇不会受到改革影响而降低,对“中人”不仅按照新制度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而且增发放过渡性养老金,确保“中人”养老待遇平稳过渡。

参考文献:

[1]杨晓芸.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考[J].生产力研究,2008(9).

[2]任学功.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南方论刊[J].南方论刊,2010,(4).

[3]季文生.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思考[J].科技经济市场,2009(5).

[4]刘翠明,朱茂峰.来自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的医院声音[J].中国卫生人才,2015(9).

[5]谭中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医疗机构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卫生人才,2015(9).

作者:杜红梅

第二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问题及对策

摘要:探讨了新疆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的取得的成功和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经济的跨跃式发展是做好新疆养老保障工作的根本保证。同时,针对现有事业单位人员建议以“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针处理养老保险的改革过渡,不要人为地划分多个层次,增加管理成本。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引言

1993年,新疆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启动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截止2014年10月,我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的合同制工人都已经参加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疆也初步建立起了适应我区实际的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体系,改变了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单纯依赖财政负担的状况,减轻了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的财务支出压力,初步建立了分工明确、组织健全的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当前,我国人口红利的减少、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使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决定》,昭示着我国深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全面展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14年10月之后全部纳入国家养老保险体系,新疆也面临着下一步如何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的问题。

二、新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新疆事业单位及人员构成复杂,“碎片化”特征明显

由于事业单位涉及行业多,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新疆存在多种类型的事业单位,而且不同事业单位的类型会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经济社会发展及管理的要求发生变化。同时,在同一个事业单位内部也存在不同类型的职工,他们的工资及养老福利待遇计发办法也各有不同,有的人至今为止已经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年以上,有的人是因为单位性质改变而中途停止缴费,有的人是从没缴过任何费用。这就客观上造成了新疆事业单位内部的人员情况十分复杂,与我国养老保险事业总体上的“碎片化”特点相似。国发〔2015〕2号将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可又对参保人员分为“老人、中人、新人”三个类型区别对待,这在今后的养老金发放中,对体现国发〔2015〕2号文件中提到的公平性原则是一个考验。其中“中人”还要“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无形中也还会增加财政负担。目前,新疆事业单位由于受编制影响,还有一部分人员以灵活身份在事业单位工作,按照文件规定,他们也还不能参加这次改革,这与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全覆盖的目标也不适应。

(二)养老金缴费、发放及增长机制不健全

从保障水平来看,2014年10月前,新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的养老金是以退休前档案工资为基础,依据连续工龄来计算的。以此标准计算,养老金替代率比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来说较高,基本与退休前档案工资水平持平。但是退休前所有的效益工资及部分津补贴、独生子女费等会损失,而且这种计算办法没有考虑地区差异,在工资水平不高的前提下换算养老金待遇,针对新疆经济、自然环境、通货膨胀等因素,这个养老金待遇水平对吸引稳定人才,建设边疆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养老金发放与缴费的关联机制不健全,缺少养老金缴费渠道,造成有能力多缴,想多缴但没有渠道缴纳的局面,不能在退休时获得较多的养老金。没有建立健全正常的养老金增长调整机制,存在当发生国家增加企业职工养老金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时,没有兼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尴尬局面。

(三)职业年金的管理办法有待探讨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决定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年金。其中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加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28%,一个单位要给它的员工需缴纳其工资总额的40%。机关事业单位大多都是管理服务性质,没有盈利能力,工资总额一次增加40%的支出,财政压力能不能负担?这对本来就依靠国家转移支付维持财政运转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新疆是一个要加以考虑的问题。由于年金业务的特点,它可以参与一些高回报的业务,随之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美国的“安然公司破产案”、“上海社保金案”都是因为涉及年金业务,由于监管漏洞,给年金权益人带来较大损失,如何运营及防范风险又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三、新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经济基础薄弱

经济发展是做好养老保障工作的基础,没有良好的经济基础,新疆就无法实现养老保障的公平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远落后于东部发达省区。尽管从2000年以来10.32%的新疆平均GDP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从新疆国民经济支出结构看,投资拉动型经济,靠着绝对的资本要素数量支撑,仍是新疆经济发展的典型特征。经济增长粗放、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经济结构失衡,城乡收入差距、区域内发展不协调。新疆经济自身造血功能不足,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内地省份援疆对于新疆经济发展非常重要。虽然现在新疆养老保险基金总体上有一定的结余,但除部分自收自支单位外,新疆事业单位大多没有赢利的条件,要靠政府财政支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运行过程中,部分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少,还是会遇到财政支付的困难,致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征收。除此之外,马上要进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还有一定的转制成本,特别是改革初期,在一定的程度上会增加财政的支出金额。因为要多承担改革后的事业单位每月必须缴纳的40%的养老保险金。如果财政收入不足,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将给养老金的管理运行、保值增值及支付工作带来影响。

(二)利益博弈,改革阻力大

我国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实际工作中从经费拨款出发,将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功能划分为: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科研型事业单位和技术服务型事业单位。目前,按照社会功能又划分为:行政职能性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性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三个类别。养老保险改革配套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已经出台许久,但长期的财政拨款,使得事业单位不愿意纳入社会保险,各单位相互比较,等待观望,甚至选择提前退休,给新疆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带来很大阻力。

(三)缺乏事业单位改革的系统化操作办法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大的方面它涉及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涉及众多行业。具体包括:事业单位分类、岗位设置、招聘、培训、劳动关系、考核、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解聘(处分)等众多内容。各项内容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仅养老保险改革一项也涉及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医疗、在岗工资、纳税等几个方面,全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完善的医疗保险,合理的工资收入及各种公积金、津补贴的共同作用,才能保证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能够“有尊严”的生活。因此,要结合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统筹谋划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等各项改革内容的协调配合,才能达到改革的最终目标。

四、新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对策分析

(一)经济发展是养老保障投入的根本保证

发展区域经济,进一步提高相对经济资源承载力,增强经济实力,提高全区人民人均收入及福利水平,不断增强财政创收能力,是做好新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根本保证。经济发展离不开人才,新疆劳动力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直不高,30多年来平均仅为3.25%。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数量较少,劳动力素质整体不高,人才问题成为制约新疆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我们不仅要培养本地人才,还要吸引区外优秀人才参与新疆经济建设,要让人才有充分发挥的平台,用好人才。要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创新体系。积极从发达地区引进技术,经过消化吸收实现自主创新。加快发展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产业,自主创新决定一个地区经济的未来。同时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就是要由第二产业带动经济发展向三产合理、协调、联动方向发展,进行产业结构升级要求由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最后要加快小城镇建设,进一步取消户籍壁垒,降低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成本;增加教育的投入,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经济实力的增强才能保证养老基金的按时拨付和合理增长。

(二)以“简便、高效”原则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近年来,在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中,许多专家、学者将现实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老人、新人、中人”三种类型,其中“老人”指的是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金由财政负担、他们的养老金的计发按原有办法延续执行;“新人”是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将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就进入社保体系中来,可以完全依照新制度执行;“中人”指的是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经参加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将要退休的人员,由于他们之前没有参加或部分参加养老保险投入,由于参保时间短,那么这些人的养老金替代率计算肯定与“老人”相比有降低。专家、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探讨,如何解决“中人”问题,提出多种方法。我们认为,依据“帕累托改进”原理,在养老保险“简便、高效”的原则下,不宜将事业单位人员人为划分为多个类型,增加转制成本,加重财政负担,影响工作效率。

(三)建立系统化的人事改革制度框架

养老保障是全社会的民生工程,是社会发展的兜底工程,因此,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保证其“公平、统一、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障法制相互依存,国家或各级政府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条例等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相关法制建设不仅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保证和存在依据,也是直接构成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制,就不可能保证社会保障的公平和可持续。要从养老保险的对象、缴费、运营、养老金发放、养老金的正常增长等方面进行法律规范,减少工作的随意和制度的缺失。职业年金的运用一方面解决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较低的问题;一方面可以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因此,它是政府做好养老保障的一个有效的选择。安全和可持续的标准也是建立职业年金的根本要素,加强投资风险及监督的教育是政府及参保单位的重要责任。划清职业年金的管理与地方政府及参保主体的权责,处理好政府、单位的管理与基金封闭运行之间存在矛盾。总之,推进新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需要兼顾改革与发展的关系,需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需要协调南北疆、城乡间的关系,需要一套系统化的操作办法。

作者:李亚辉 单位: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

第三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意义

【摘要】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占据关键的地位,它是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当下,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是养老保险面临的一大难题,文章基于对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的意义的分析,探究养老保险改革的难点,从而提出一些改革的对策,促进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进。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最近几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我国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中的热门话题,也是社会保障问题的焦点所在。虽然企业养老保险改革已步入正轨,但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依旧保持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无法适应新的、劳动力流动越来越快的经济环境,改革迫在眉睫。如今,事业单位在改革养老保险方面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存在各种难点与问题。实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但有利于健全养老保险保障体系,同时也能够推进事业单位的养老体系改革。

一、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改革的意义

(一)减轻国家负担,缓解财政压力

以前,事业单位的职工不会自己缴纳养老保险,政府直接拨付财政预算,可以说是其生老病死都被国家包下了。但由于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剧烈,这种全面保障在新常态下就使其他社会成员面临不公平的社会保障待遇,且政府的财政负担也会不断增加。而事业单位在全面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后,单位及职工各自要承担部分费用的缴纳任务,这样不但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明确主体责任意识,同时还能够缓解财政压力,降低政府本身的运行成本。

(二)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市场分配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致使社会分配出现不公平的情况,极易引发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而社会保障是政府公共管理中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调节、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能使初次不公平的社会分配得到缓解,为社会公平性提供保障,使社会能和谐发展下去。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处于持续发展的状态,事业单位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始终无法离开我国的整体经济单独的存在,所以,就应该将其归纳到社会制度中去,确保养老保险制度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化,从而与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保持协调,如此才能够弥补不同社会阶层及行业产生的差异。此次改革要求单位及职工个人一起承担养老保险,能够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相互并轨,改变以往国家财政统包的局面,这样才能够实现权力和义务的相互统一,体现政府的责任与社会公平,帮助缓解社会矛盾。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难点

(一)制度不统一,覆盖面较窄,参保率低

第一,我国事业单位未能深度的推进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无法形成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的相互并轨,其中,随着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逐渐拉大,也激化了矛盾;第二,参保方式各种各样,部分事业单位是全员参保,而一些地区只允许自收自支、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保,如此就导致制度不统一,覆盖面较窄,参保率低的问题出现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中。

(二)财政负担增加,压力得不到合理的分解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前已办理离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的发放权留在财政部门;而在职的事业单位人员则需要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身为事业单位职工雇主的政府,就需要面临两个方面的付费问题,也就是事业单位不仅需要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同时还需要缴纳在岗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大财政支付压力,导致地方财政出现不堪重负的局面。

(三)缺少法律的强制约束力

任何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均离不开法律基础,只有基于法律的制度才能变得社会化,真正实现其强制性。但是因为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使得政策指导的明确程度不足,而事业单位具体的养老保险项目、参保对象、收缴基金、养老金发放等均离不开有效的规范做保障。对事业单位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而言,各试点地区及单位的政策及法规都不够健全,并且改革的方法也不统一,这样就会造成差异化的制度建设与改革方案。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是颁布一些与地方相互配套的政策法规,这样很容易造成养老保险制度缺少政策法规的支持,法律的约束力被弱化。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难点的改善对策

(一)坚持公平正义优先、兼顾效率的改革原则

对事业单位而言,养老保险制度关系三千多万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作与生活。因此,在改革中应重视将正义与公平的原则充分体现出来,它是社会保障追求的内在目标。要想真正实现正义与公平,就必须要为既定目标的实现去冒险,促使大家能接受存在于实际利益方面的公平。在改革养老保险制度中,需要考虑到每一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等,不能出现差别化的对待。基于这一原则,就需要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在退休之后事业单位人员能够享受到满足生活水平的养老保险。这一种公平正义要求改革相关利益群体能够获得公平正义改革所带来的发展成果。而兼顾效率也应该基于这一基础,加快制度方面的建设,确保其与社会发展相互适应,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测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压力,并做好合理的分解

第一,如果离退休手续办理是在改革之前,那么养老金的发放权就会继续留在财政部门。假如R是养老保险金的总额,W是养老保险人数×离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那么当地的社保机构就应该按照每一年W拨付给当地的财政部门,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过需要当地的财政补足不足的部分。C是年补助使用权单位的财政资金,那么C=R-W。这样既可以做到满足瞻养的原则,也可以避免多头的付费给政府造成巨大压力。第二,如果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养老金,并且事业单位对在岗职工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费用(工资的20%)总额无法支付社保养老金,但是加上在岗个人缴费部分(工资8%),这样就超出了养老金。按照《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测算数据,事业单位的人口年龄结构就属于这一类。假设R是养老金总额,W是养老人数×年平均养老金,C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财政资金补助,那么C=R-W。在理论上,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社会保险机构承担事业单位的社保养老金发放权,政府部门承受的负担都是相同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主要是取决于政府部门如何去理解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实际意义,以及对于改革应当保持哪种态度。政府部门针对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给予了一定的财政补助,实际上就是将事业单位欠下的事业单位社保“老人”和社保“中人”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加以偿还。

(三)完善立法,规范法规政策

只有健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其获得强大的政策支撑,从而使事业单位在改革养老保险政策时能保持统一。从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的历程来看,正是因为缺少法律法规方面的保障,才使得养老政策得不到支持与保障,使其面临与政策不配套的情况,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所以在改革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时就应该建立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通过法制,确保养老保险制度能够步入规范化与法制化的轨道上。

四、结语

对社会保障制度而言,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关键的部分,是至关重要的一项配套措施,尽管整体改革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利,然而改革的不足之处不容忽视,希望在今后的研究中能够更加深入,从而保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能够真正迈上正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文太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现状和前景[J].现代经济探讨,2012,(07):37-40.

[2]高和荣,张爱敏.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财政可持续研究[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1):34-39.

[3]潘珂.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探析[D].山东大学,2013.

作者:吕丽红 单位:河南省肿瘤医院

第四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

【摘要】在最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各个地方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被孤立地进行了试点改革,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行政类事业单位和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管理,使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公职人员的养老金收入存在很大的差异,出现了不公平待遇,同时不同的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同一个事业单位内部人员之间的养老金不公平问题也日渐突出,这很容易引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满,使得公平价值取向在事业单位没有得到完全体现,因此加强事业单位养老金管理制度的公平性,科学合理的确定不同的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同一个事业单位内部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问题,对于促进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取向

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正在我国各个地方进行试点,但是在测试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社会公众认为养老制度改革应该更早的实施,之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有的养老金待遇非常高,这对于企业员工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需要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员自身认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会对他们自身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害,还有很多的机关组织以及内设的事业单位还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种差距会对他们产生很大的影响,拉开了事业单位之间的距离。因此实施碎片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不合理的、不科学的,存在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在全社会范围内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对于缩小不同事业单位之间的收入差距,体现社会整体发展的公平性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促进整个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合理化有着重要作用。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平价值消隐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来看,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很多年,但是其发展和进度都比较缓慢,由于地方政府一方面是改革的对象,另一方面又是改革的操盘手,因此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地方政府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过程中,会通过各种方式来歪曲执行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方案,使得以公平为价值取向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落空,从而地方政府的改革实际情况没有严格根据国家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操作,事业单位人员和其他社会群体之间在养老保险金上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异,没有真正的实现待遇均等化,这样就不能够在养老保险制度中体现公平化和合理化,社会公平价值理念在这种改革方式下没有体现真正的公平,在很大程度上消隐了。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价值缺失的现实面相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改革和实施过程中都是本着遵循公平、公正的方式开展的,但是其养老保险制度在具体改革发展过程中没有充分体现公平。第一,内部不公平。我国的事业单位机构形成非常复杂,采用统一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实施改革管理是非常不现实的。比如公益性事业单位和机关内设事业单位之间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上存在的不公平。在本次试点的方案中,只是针对第二类事业单位中的一部分公益类事业单位以及内部员工实施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医疗卫生部门、教育部门以及组织等,这些部门通常不承担行政责任,不直接掌握公共权力,其对阻挠的反对影响力是比较弱的,而设置政府内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却不在本次改革范围内,这些组织单位的反对影响力比较大,因此将这些机构排除后,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阻力影响,可是却导致很多的同类机构受到了不公平待遇,降低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使得公益类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这样的不公平待遇就会影响整个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公平性。第二,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退休养老待遇不公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在实施前,实施的是同一种养老保险制度,退休金计发方式基本相同,这些人员的养老金差别不大,但是根据改革后的养老保险制度发放退休金后,公务员采用的还是原来的退休金管理体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了新的养老保险管理方式,使得其退休金减少,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实现公平,增加了事业单位在内所有公职人员的内部矛盾。第三,事业单位和企业员工养老保险金之间存在的不公平。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后,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明显下降,如果没有职业年金补充,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公平感会明显凸显,这种不公平待遇也会引起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反对和抵制。

三、建立以公平、公正为核心的价值取向,形成公平为核心价值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殊的一个机构组成结构,其中包含的对象非常多,有公益性组织,也有一定的营利性组织,还有执行行政职能的组织,有的是政府外相对独立组织,也有政府内部的分管组织等,总之针对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上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之处,能够统一结合公务员、国家公职人员、企业人员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可持续建设,获取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促进社会整合和社会凝聚,从而很大程度上增大民众对于国家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管理条例的认可,提升执行力度,对其价值消隐能够加以公平、公正的显示。对于和公务员退休养老待遇以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金之间存在的不公平情况,需要建立公平、公正、完善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制度,使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得公平对待,从而提升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结束语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过程中,其价值取向就是必须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历史发展规律的价值理念,能够综合社会各个阶层、不同组织以及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能够制定有效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使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就爱你所朝着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和进步,为促进我国全社会共同发展奠定基础,为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建设提供保证,从而使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和改革逐渐朝着公平、公正、科学的方向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刘丹霞.养老金并轨势在必行——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例[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4(11).

[2]高和荣,张爱敏.论中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完善[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

[3]徐红.论公平价值观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制度化[J].当代经济,2015(7).

作者:覃丽萍 单位: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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