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12年实力经营,12年信誉保证!论文发表行业第一!就在400期刊网!

全国免费客服电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免费论文 > 社科历史 > 社科学报 >

祭祀禁忌的道德教化功能综述

当祭祀时心不在焉,一边跪拜行礼,心里却想着别的事,甚至想着侮蔑神亵渎神,那祭祀就毫无用处。如果真的有鬼神,恐怕不仅不会得到保佑还会受到惩罚。简言之,其实也是在涵养和教化人形成对人对事,都应诚心诚意、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美德。我们从现代无神论的视角来看,神灵只不过是一个中介,祭祀就是通过神灵这一中介,得以让人面对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真诚的祭祀就是在进行道德的自我检查与反省。祭祀天地万物就是要培养感恩天地万物的一种情感,祭祀父母亲人、古圣先贤就是要培养感恩生命的情感和行为,而这样的一种感恩意识的培养,发挥了净化人心提升人性的道德教化作用。故《礼记•祭统》云:“祭者,教之本也已”。殡葬研究学者王夫子教授针对近代以来祭祀传统荒废的不良社会后果,提出了重建中国祭祀制度是重建社会道德的初级阶段的主张,可谓切中要害。他认为,一个无祭祀之礼的民族是一个忘本的、肆意妄为的民族,一个无祭祀之礼的社会是一个浮躁的社会。祭祀之首要目的在于养成“敬”意。人有恭敬之心,才能生成感恩之意,才能培植孝、忠的公民情操。可是现代人不知“敬”为何物,不仅不懂得敬上,甚至不会敬父母。而培养恭敬之心,必须从祭祀开始。即通过祭祀先祖、祭祀先烈先贤、祭祀亡故父母,来培养社会的恭敬之心,感恩之意,行仁人君子儒雅之道[5]。应当指出的是在现代社会,网上祭祀和代为祭扫等新的祭祀形式不断出现,这样的禁忌也另当别论了。我们注重的是祭祀的实质内容,即通过祭祀培养感恩父母先祖的心情,培养感恩社会、感恩天地万物的情怀。至于祭祀的具体形式,理所应当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与时俱进。正如孔子所言“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关键是行为主体在祭祀时,有没有“如在”的一份恭敬心态。祭祀祖先时,就如同祖先在面前,祭祀神灵时,就如同神灵在面前。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真诚恭敬的心,即便是亲自参加,也不一定能够培养出感恩的情怀。如果内心当中有着这样一颗诚敬的心,纵然没有亲身莅临先祖的坟茔,纵然是在虚拟的网络上祭奠,同样可以发挥提升人性的道德教化作用。台湾殡葬研究学者铭传大学钮则诚教授针对台湾佛道杂糅的繁复丧礼民俗,提倡应当“发扬礼义、改善礼仪”,“在保持‘孝思’的前提下重建‘孝行’”[6],对我们颇具启发意义。

一、关于祭祀时间、祭祀地点的禁忌

关于祭祀的时间也存在着诸多禁忌。比如在家中祭祀祖先的牌位,可以早晚随时祭祀,但是祭祀必须遵从时日而且要持之以恒。在忌日祭祀祖先绝对不能推迟时日,如果提前几天还可以,但是拖后三天是万万不可以的。民俗认为祖先等上三天还见不到供祭物品,便会对儿孙们失望,叹口冷气回去。这口冷气就是穷气,活着的人以后可能便要受穷了[7]。这些关于祭祀必须遵守时日的禁忌规定,我们乍一看觉得非常好笑,实在是没有科学性可言。不遵守时日就不能达到祭祀的目的,而且还会受到灾难的惩罚,怎么可能呢?去世的先祖怎么能够影响后代子孙的贫富呢?其实这样的禁忌广泛存在于殡葬文化的殓、殡、葬、祭的各个环节中,当今学者把这种认为祖先灵魂能够影响后人的理论统称为“福祸荫应理论”,它是中国古代殡葬祭祀文化、堪舆文化一个非常重要的立论基础。在大约过去的一个世纪的时间内,是当做封建迷信遭到了猛烈的批判。但是如果我们做更为深层次的思考,就会发现它乃是科学话语之外的另一套人文价值体系,其目的在于培养后人树立祭祀先祖的恒心,时刻将祭祀先祖的事情放在心上,绝对不可以怠慢。应当把先人的忌日如同“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一样牢记于心,以此杜绝《荀子•礼论》中所说的“厚生薄死”、“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奸人之道”、“倍叛之心”的现象出现。简言之,以此培养人“事死如生”和“慎终追远”的道德情操。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观念如果能够一代代的传承下去,子子孙孙都能孝养父母善祀先祖,时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做人做事都能够诚心诚意、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必定有利于家族和睦兴旺,这大概就是远逝的先祖发挥“荫庇后世”作用的机理。关于祭祀次数的多寡也是颇有讲究的。祭祀绝不是越多越好,当然该祭祀时也绝不可以省掉。《礼记•祭义》云:“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也就是说,祭祀次数不可以太频繁太泛滥,如果次数太频繁,会导致人们的厌烦心理,那样就会产生对神灵的不恭敬心。祭祀次数也不能太少而间隔太久,间隔太久就会导致人们产生懈怠感,产生懈怠感后就容易忘本,而发生肆意妄为的行为。不仅如此,《礼制•王制》还规定“祭,丰年不奢,凶年不俭”,同样是为了培养人的一种持久永恒的恭敬心理。关于祭祀地点的禁忌很多。汉民族和其他民族都对祖先的墓地和祠堂非常崇敬,认为祖先的灵魂能影响到后人的贫富吉凶、穷达夭寿。因而在祭祀时禁忌乱摸乱动乱说乱坐。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和女人不洁的观念存在,祭祀祖先的地方禁忌妇女进入。《中华全国风俗志•湖南》记载“苗族人祭祀死者时,祭后插标于门,不许他人进入其家。若不知而入,谓惊其鬼,必勒入者偿所费之数,复祭如前而已。”另外,祭地不能随便动土,砍伐,钉楔。不允许在祭祀地点大小便,否则要生病的[8]。由此可见,关于祭祀地点的禁忌,其根本用意是为了保障祭祀重地有一个神秘的气氛,显示人与神之间的联络和沟通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使祭祀活动在虔诚、庄严、肃穆的气氛中进行。通过禁忌这样一种否定形式,警醒人若违背必定遭受惩罚,或肉体上的或精神上的。从而强化人们对神灵,乃至扩充到对君亲的一种恭敬心,一种敬畏感。《礼记•祭统》云“上则顺与鬼神,外则顺于36君长,内则以孝于亲。”这种敬畏感就构成了对人不良动机的一种道德约束力。

二、关于祭祀行为与祭祀物品的禁忌

在祭祀之前必须先行斋戒,以整洁身心。也就是沐浴更衣,独居一室,禁女色,禁食酒肉荤腥,禁止参加娱乐活动等等,使心境纯洁表示虔诚。否则,不洁不敬就会冲撞神灵。北京天坛内西侧就设有“斋宫”,就是皇帝来祭天时的斋戒之所。事实上,这些禁忌性的规定都起着道德律令的作用,不仅从外在形式上约束人的行为,更从内在约束人的思想动机。在民间为了纯洁人的心境和诚敬人心,就存在很多的禁忌。比如上坟烧纸要专心专意,不能捎带办其他的事情,否则冥纸到达不了祖先手里。在祭祀过程中,切忌以手指划着灵牌或遗像,好像是指着祖灵的鼻子尖数落似的,有轻蔑之意,对鬼魂是不敬的。在祖灵面前也禁忌大声喧哗,发出笑声和放屁等等[9]。再如,河南一带在葬坟以后的第二天就上坟祭扫一次,叫做“复二”。但是这一天孝子上坟祭扫后,要从其他小道返回家中,禁忌走来时的路,俗称“迷路”。据说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死者亡灵跟孝子一同返回家中,日后会在家里吓人或作祟,造成生者的不幸与灾难。为了防止死魂从墓中跑出来,跟着活人回家,人们在掩埋尸体之后,要“绕墓三周,使鬼不追”。在回家途中严禁回头看视,怕看见死魂在阴间的形影,对双方都不吉利[10]。不难看出,不能捎带办其他的事情的否定性规定,在于警醒人们对于祭祀之事要诚心诚意,必须目的明确专心致志,不可以把祭祀祖先和其他事情一并去做,更不可以当做捎带之事,否则人们就会对祭祀这种神圣的事情产生懈怠乃至亵渎的心理。关于围绕着坟墓走三圈的规定,在现实层面,孝子可以查验坟墓有无异常,有无野兽盗洞,有无自然沉陷等等;在心理层面,则在于让悲痛者通过面对亲人的坟冢来克服潜意识中的幻想,面对和接受亲人已经死亡这一事实,发挥着悲伤抚慰的功能;在精神层面,则是提供了默思先人的良好场所,提供了人神相交的契机。此时此刻可以尽情地追思缅怀,表达感恩之心,体悟生死之道。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在此可以自由的实现阴阳两界情感的互动。关于回家不走重路和严禁回头看视的禁忌,应当更多的是偏向对生者的关怀,克服生者心中怕鬼神而产出恐惧心理。另有民俗认为,祭祀时忌讳遇到佛僧、道士。如果不巧遇上,一定要供斋饭与之饮食。只有这样,才能减轻死者的罪孽,便于死者的亡灵早日超度,使之升入天堂。否则,对亡灵不利,将使他入地狱受苦受累[11]。对于这样的禁忌,可能是源于民俗认为佛僧道士一般是做法事才出现于居丧之家,或者是佛僧道士大多是为化缘而来,施主需要破费钱财,所以祭祀时遇到不太吉利。而“一定要供斋饭与之饮食”才对亡者有利之规定,则有利于培养人好善乐施、扶危济困的品德,即佛教所谓的“布施”。关于祭品方面也存在很多的禁忌,比如祭品要求新鲜干净、完整。畸形和非宰杀而死的禽兽之肉,被视为不洁之物,不能用来祭祀亡灵,否则亡灵认为是对他的侮辱。祭祀要贵重,一般要鸡鱼肉三牲。一些普通的食物或者价格低廉的食物是不能摆上灵前的,否则亡灵会怪罪生者小气。野生水果和外来水果,如杨桃、番茄等是不能作为祭品的。更为重要的是,祭祀的食物绝对禁止在祭祀之前被人食用过。祭品必须应由祖先亡灵享用过后,子孙们才能食用。如果子孙们先食用,亡灵势必会认为子孙们用吃剩下的来祭祀,这是对亡灵的最大不敬[12]。再如,在河南、江苏一带,还有七七祭扫时禁忌以面条上供的习俗,民间以为面条象征绳索、铁链,死者亡灵看到会胆战心惊,六神不安,以为后代子孙对他有不良动机,而亡灵不安会作祟子孙的[13]。我们可以发现,上面这些禁忌同样是在培植人们“事死者如事生,事亡者如事存”的一种谨慎恭敬的心态,约束与规范着人们把祭祀当做孝道的延伸,保持祭祀的神圣庄严性。

三、结论

通过上面的分析与讨论,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传统的祭祀禁忌的几个特点:第一,祭祀禁忌与死亡禁忌、殡葬禁忌不同,死亡与殡葬是凶礼,祭祀之礼则是吉礼。死亡与殡葬禁忌的本质在关怀生命,在于对临终者的终极关怀,对丧亲者的悲伤抚慰。祭祀禁忌除了具有劝人节哀顺变的悲伤抚慰功能以外,更重要的在于发挥着道德教化的功能。《礼记•祭统》载“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祀借由祖先神灵的存在,让人内心有所感动,从心中生出情感,再通过礼仪形式表现于外,达到诚敬人心提升人性的作用。第二,祭祀禁忌发挥道德教化的机制是通过培养人们在面对祖先神灵时,保持“事死者如事生,事亡者如事存”的恭敬心,将孝养父母延伸到善祀先祖;通过强调应当保持“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的恭敬心,培养人的一种敬畏心理。西方宗教通过培养人对超自然存在的神灵的敬畏来建构和维系社会道德,中国人则通过祭祀来延续孝道,传承固有的一套社会价值观念。《礼记•乐记》云“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同外在的礼法“殊事合敬”、音乐“异文合爱”一样,对鬼神的敬畏就形成了一种道德的自我反省与检查机制。这种出自内心而不是外界强加的对鬼神的敬畏心理,实质就是对生命的敬畏。第三,违背祭祀禁忌的后果大多涉及后代子孙的吉凶祸福,此之谓“福祸荫应”理论。如果仅是从科学上讲,二者没有必然联系,但是简单地把它定性为封建迷信也有失公允。我们必须看到这一理论的价值所在:通过祖先的灵魂能够影响后代子孙的福祉,极大提高了人们对先祖父母丧葬祭祀事宜的重视程度,使得“慎终追远”这一核心价值理念得以代代传承,从而实现了“民德归厚”的道德教化作用。这一禁忌把单纯的外在约束——对鬼神的恐惧,与行为主体的内在自我约束——企盼荫庇后世,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了。也就是说,鬼神灵魂观念可以发挥客观的外在的监督预防作用,“福祸荫应理论”则构成了道德行为主体的内心约束,使得人们不仅仅怀着恐惧心理——怕招致鬼神对自己的惩罚而屈从,而更为重要的是自觉自愿发自内心的——去为自己的后代子孙谋求福祉。总之,对于一个民族的殡葬祭祀文化,除了需要从现象上进行科学分析以外,还必须就意义层面进行人文诠释与探究考察,揭示其民族风俗的差异性与内在人文关怀的普遍性。我们呼吁殡葬文化研究者肩负起这样的责任与交通经济论文使命,让几千年的殡葬文化更好地发挥教化民众和终极关怀的作用。

作者:王治军


    更多社科学报论文详细信息: 祭祀禁忌的道德教化功能综述
    http://www.400qikan.com/mflunwen/skls/skxb/169188.html

    相关专题:江西中医学院学报 服装企业税收征管浅析


    上一篇:西部盐碱地高产水稻栽培技术论文
    下一篇:医院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论文

    认准400期刊网 可信 保障 安全 快速 客户见证 退款保证


    品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