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通过税额与价格之间的密切关联,税有价内税和价外税两种,其中增值税就是价外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其缴纳了增值税后剩下的金额就是营业收入,所以入账金额变小。固定资产中的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入账金额也不一样,导致核算时难度加大。在财务管理方面,影响主要有两部分。一是项目核算,各项目的财务核算以项目部或活动指挥部为基础进行施工项目的独立核算,项目部与履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机构完全不同,没有纳税资格,对就对税金的核算与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发票管理,和以前不同,增值税有专用发票,须纳税人规范开出,并且是有抵扣条件的,发票超出抵扣范围的话买方就会多抵或少抵税额,这是法律不允许的。而且对于大型建筑集团来说,由于繁多的工程项目、广大的分布范围,所以在发票需要汇总时很不方便,这对财务会计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二)对现金流的影响在工作中,建筑企业用的是预交税款的一种方式纳税,但是税务机构确通常会使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可是建筑企业缴税往往会高于实际税额,占用了企业的现金流,再者竣工需时较长,工程款也很难及时收回,故给企业的现金流增加了很大压力,对企业的投资、经营、筹资等活动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四)对收入和成本的影响营改增之前,施工企业缴税的依据为工程造价。税制改革后,因为增值税为价外税,交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工程造价。利用价税分离的具体公式我们可以得出,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除以增值税销项税率,收入有所下降。于此同时,营改增之前,价税分离必不可少,成本由价税合计数决定,并出现分支:实际成本和进项税额。营改增后要按照对应进项税发票和销项税进行抵扣,如今我国建筑行业上游大多是中小型企业,开具该发票的能力不强,而供应商是否是一般纳税人和开具该发票的能力决定了抵扣的数额,如此这般,反而提高了企业的税负,降低了利润。
二、对建筑企业财会的对策建议
(一)会计核算的改进与财务管理的优化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以前缴纳营业税时是分次缴纳的,也就是工程结算开完税发票的时候是按照同一个比率缴纳税金的,但是税改后,建筑企业的每一笔发票全部都有可能会涉及到增值税,如果要准确地去核算财务信息,而且最大限度的享受税改给我们带来的好处,那么就要对企业的信息技术与会计系统做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评估与改进。而优化财务管理则需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其对增值税法和建造合同的认识,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进行。(二)加强现金流管理,优化纳税统筹建筑企业可以摒弃提前缴税的惯例,在收到工程款后再计算并缴纳税款,保证现金流的流畅性,购入材料或设备时,应做好相应合理筹划,减少因现金流压力带来的各种不良影响,为企业减轻纳税负担。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利润会如何变化决定于收入、成本以何种比例减少及营业税税金减少到何种程度。现金流的增加或减少和整体税负的增加减少是成反比的。只有做好合理筹划,才能在新的税改中利益最大化。
三、结束语
综上,营业税改增值税意义重大而深远,同时非常艰巨复杂,是国家性连锁工程,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都将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应响应国家的号召,将其正确贯彻落实到企业中,在面对“营改增”带来的利弊时,要积极应对。同时,营改增涉及到了建筑企业的各个方面,因此,企业应预先做好筹划,使自身在税制改革的完善与发展中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做医学论文发表到真正受益,不断进步。
作者:王小珍 单位:甘肃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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