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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1林业碳汇市场发展现状

自2005年2月《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交易所相继成立,碳交易制度不断完善,成交量成倍上升,交易额持续增长。目前,欧盟、英国及美国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及交易平台。据世界银行的报告指出,2009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量为87亿tCO2当量,全球碳市场总额同比增长6%,交易额为1437.35亿美元,其中欧盟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是目前全球最为活跃、规模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林业碳汇是伴随着国际社会为缓解全球气候变暖趋势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被逐步提出来的,造林和再造林为《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其中荷兰、印度、巴拉圭、洪都拉斯等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林业碳汇项目尝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国碳市场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市场,二是碳中和,三是试点碳排放权交易。国内碳交易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我国和发达国家间的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二是国内企业的自愿减排项目(VER),即一些单位或个人出于企业形象或社会责任的考虑,购买一些指标来抵消日常经营和活动中的碳排放。国内林业碳汇启动较晚,直到2004年,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四川、山西、辽宁才开始启动。截至2011年5月,我国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的CDM项目共1380个,其中与林业有关的项目是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通过增加森林面积作为吸收大气二氧化碳的一种主要途径,同时被赋予了货币价值,但这种价值必须在增加森林面积的项目活动所产生的汇清除量进入CDM碳市场后才得以实现。因此,碳市场的推进,为我国林业经济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种种迹象表明,虽然仍面临系列难题,从政府到部委再到民间,实行强制性碳减排交易,建立碳交易市场体系,推动我国经济转型的紧迫性已获共识。

2林业碳汇市场要素分析

就林业碳汇市场来看,由于《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碳交易(包括碳汇交易),其本质上就是一种政策驱动的交易。构建林业碳汇市场应具备几个主要环节,即交易平台,林业碳汇供给方和需求方,交易体系(见图1)。2.1需求分析市场产生的基本前提是供求关系的存在,林业碳汇市场的发展离不开人们对林业碳汇的需求,而目前林业碳汇市场的需求主要是以《京都议定书》下的政策催生的强制性需求为主,其前提就是发达国家需求低成本的减排措施而产生的交易,否则这样的需求不可能存在,也就形不成碳汇市场[2]。因此,林业碳汇需求者对碳汇的需求往往是制度和规则约束下的结果。例如政府征收碳税使排放二氧化碳的企业成本增加,激励企业减少排放,政府对企业施行碳排放权行政管制,促使碳排放企业购买排放权。由此看来,政治市场的排放限额越严格,碳排放权市场的需求越大。国内林业碳汇的需求者的主要是一些重点工业行业、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通过购买碳汇指标,实现碳中和,赢得减排缓冲期。随着碳汇市场的规范和完善,我国节能重点仍是重点工业行业和重点企业,其中工业节能的潜力最大,因为我国能耗的70%主要集中在钢铁、煤炭、石油、化工、电力行业,这些行业和企业温室气体的排放比较多,为了减少碳排放,一方面,国家可以通过制定法律政策,规定污染企业必须通过购买碳汇取得相应的排污权才能进行定量的排污行为,即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配额,使二氧化碳排放权成为稀缺的商品,而通过碳汇造林吸收二氧化碳其成本远远低于减排项目,所以受到了很多发达国家的青睐,生态补偿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客观上也刺激了我国发展碳汇林业,积极建立碳汇市场。另一方面,建立政府指导下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形式多样化的节能减排攻关技术,提高自身的节能减排的能力。此外,林业碳汇信用价格和其他碳信用价格、市场规模、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环境意识也会对林业碳汇需求产生较大影响。2.2供给分析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林业碳汇的供给者都是“理性人”,即以最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在《京都议定书》以及各国相关政策的鼓励和推动下,这就可能诱使森林资源的所有者或经营者,主要包括森林经营农户、国有及集体林场以及其他拥有或经营森林资源的个人、企业以及其他实体等选择增加碳汇服务的供给,然而,由于对于这些经营主体都是“理性人”,当只有林业碳汇的投资回报率大于其他投资回报率,那么他们才会提供碳汇林这种商品。在林业碳汇市场上,影响碳汇供给的因素有以下几点:森林资源禀赋、造林成本、林产品价格和采伐成本、土地价格以及相关的政府政策等。近年来,我国林业发展速度加快,造林面积不断扩大,宜林荒山荒地面积广阔,具有发展林业碳汇所需要的资源优势。同时降低造林成本,提高碳汇价格使其和木材价格相比具有比较优势,以及降低采伐成本和国家大力的支持是影响碳汇供给的重要因素。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林业碳汇市场上,不同利益主体对碳汇产品的供给和需求均有一定的特殊性,而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从而形成这样的供求关系:当林业碳汇市场供过于求时,价格会下降,供给者可能会把木材卖掉,减少碳汇产品的供给,而价格的下降又使需求者增加了对碳汇信用的增持;而当供不应求时,价格自然上升,这样就可能导致供给者扩大规模或者有新的市场参与者进入,从而增加碳汇的供给量。对于需求方来讲,为了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就会比较林业碳汇项目和改进工艺或者应用减排设施的成本,从而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项目,从而达到一种平衡。2.3碳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构建的核心是碳排放权市场,其组织机构的完善与否是产权市场成熟的表现。随着减排压力的增加,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地筹划拟定建立交易所组织形式对碳排放权进行交易,其内部组织结构创新将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性。其中政府在碳交易市场中扮演着多种角色,除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制定,对产权模糊的碳汇产品进行界定外,还能促进信息传播,为碳交易提供交易平台。此外,非政府组织对市场的监督保证也能促进碳交易市场的有序发展。

3发展林业碳汇市场的对策建议

林业碳汇因操作成本低、效益好、易施行,能够成为整个碳交易市场突破口。更重要的是,在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活跃碳汇市场,实现林业碳汇交易对于林业经济发展,可以凝聚发展智慧,创新发展机制,拓宽发展领域,夯实发展基础,突破林业发展瓶颈,开创发展新道路,提高林农收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应该建立与完善林业碳汇市场,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减排路径,寻求经济增长、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方式。3.1积极探索碳汇林业的实现平台首先,为企业构建提前储存碳信用的平台。目前,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的消费者主要是《京都议定书》规定下的需要达到减排任务的发达国家,还有就是国内污染企业,尤其像煤炭、电力、钢铁、水泥、汽车、石油化工、建材等重工行业碳排放量较大,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责任也有义务为排碳付费。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鼓励这些企业提前购买碳汇,抵消自己未来的减排任务;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励企业“未雨绸缪”,捐资造林增汇,获取二氧化碳减排信用指标。出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参与林业碳汇项目,为未来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通过实施林业碳汇项目,企业获得通过规范计量的碳汇信用指标,这些提前储存的信用指标将被专门记录在册,并有望在国内全面开展碳交易活动中用于市场交易。其次,促进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碳排放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加强政府政策宏观导向作用及发挥市场机制有效配置作用等方面来不断完善碳汇易市场。只有成熟完善的碳交易市场才有利于林业碳汇市场的健康发展。3.2森林碳汇外部效应内部化林业碳汇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具有正外部性的特点。然而要真正解决林业碳汇的外部性问题,就必须解决林业碳汇的市场化问题,通过市场机制将外部成本内部化,能有效地兼顾经济有效性与公平性,从而解决市场化问题,具体来讲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一是将森林产生的碳汇产权明晰化,使其成为人们的有效需求,并作为可以交易的商品推向林业碳汇市场。因为有效的产权制度是森林资源外部效应内部化最强有力的手段,可以促进资本,劳动力,森林资源的有效结合,提高森林资源的净生产力,发挥森林资源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应。因此,只有当人们不得不付出相应的代价来满足需求时,林业碳汇市场的发展才能真正得到推动,同时,也只有保持林地产权政策的稳定性,才能为当地群众参与碳汇项目及进行林业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当地林业的可持续经营与发展,并使得林业碳汇项目更好的实施。二是需要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和支持。政府应就解决林业碳汇的外部性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对重点行业及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碳征收排放税,以税收的形式来实现林业碳汇生态效益的补偿,这样可以平衡各方企业对环境带来的成本和收益,得到资源的有效配置,为林业碳汇产业与二氧化碳排放企业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3.3加快林业碳汇的金融创新首先,林业碳汇属于短缺商品,本应该采取限制价格的措施,然而目前我国林业碳汇市场还只是单一、零散的交易集合,交易主体不活跃,交易价格明显偏低。因此,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通过不断完善补贴制度,采取支持价格政策,保障林业碳汇市场的发展及完善。其次,建立并完善绿色碳汇基金,促进全社会参与。为推动减排和碳汇活动的有效开展,2007年建立的中国绿色碳基金为企业、政府、组织及个人参加植树造林、森林经营保护活动、增加碳汇搭建了一个平台。当前该基金是我国林业发展进程中民间绿化资金筹集的主要渠道。我们应以绿色碳基金的营造林项目为出发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带动国内外企业、团体或个人向绿色碳基金注入资金,以扩大融资渠道,实现林业碳汇的生产。最后,通过发挥金融机构的专业力量,积极开展碳融资、碳保险以及碳证券等一系列创新金融工具,为林业碳汇交易的各个环节提供融资、风险管理等金融服务。3.4在国际博弈中要具有主动的应对机制从国际层面来看,CDM林业碳汇项目的国际规则基本形成,开展碳汇项目己经有章可循,中国在国际谈判过程中应争取主动地应对机制,需要建立与国际规则相对接的项目实施程序。从国内层面来看,由于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工业生产排放的CO2总量有增无减,要积极主动和发达国家合作,利用国际资金和先进技术实施CDM林业项目,采用经济实惠的森林经营管理、造林、再造林等措施以增汇达到减排的目的,这些都为我国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4结束语

应对气候变化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任务。尽管中国在2020年前不用承诺量化的总量减排,但是作为目前世界最大的碳排放国,将长期面临越来越大的国际减排压力,因此,我们应抓住机遇,积极推进我国林业碳汇市场的发展,这是解决经济发展与低碳排放矛盾与冲突的一项重要的战略性选择。林业碳汇是林业发展的新趋势,是林业发展的新契机。在当前我国政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积极引导林农和消费者进入林业碳汇市场不仅有利于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发展,还有利于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运作模式的最终形成。实践证明,发展林业碳汇符合我国林业发展战略,对加快我国林业生态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增加就业和发展经济等方面都具有促进作用,同时也为我国林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作者:陈建成 关海玲 单位:北京林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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