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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探讨

1假设演绎和研究设计

1.1假设演绎

基于市场半强势有效性的假设,即股票价格能够及时并充分反应公开披露的信息,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披露是能够引起股价的波动。根据陈宋生,郭京晶(2011)所述,目前学者们对强制与自愿披露信息哪种更能得到市场的认可存在争议,即市场力量和监管的博弈。一种观点认为,强制披露优于自愿披露,即支持监管有效。该观点认为市场是存在缺陷的,管理者存在投机行为。现行的管理者薪酬大多是以净利润和股票价值作为衡量标准,为了避免不良的业绩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而降低自己收益,部分管理者可能会采取机会主义行径,少披露或不披露负面信息。这使得证券市场不能有效地反映公司真实价值,误导投资者行为,从而损害投资者利益。在市场缺乏有效性的背景下,要求强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从外部来讲强制措施能弥补管理者管理者信息披露意愿的不足,使投资者拥有足够的信息加以投资决策;从内部来讲,强制措施能使管理人员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在披露报告之前,他们会采取额外的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改善财务状况。但是有投资者担心管理层并不是出于自愿的完善措施只会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相关的报告也只能是其掩盖错误的“遮羞布”。Li&Madarasz(2008)就认为,强制披露引致各方利益冲突,而不能有效帮助各方达成想要的结果,因为它导致了各方交流的减少。另一种观点认为,自愿披露更能获得市场的认可。该观点源自自我选择理论,在有效市场的前提条件下,市场有足够的内在动力敦促“好公司”披露“好消息”,市场会对披露的“好消息”作出积极反应即股价的提升而对没有披露信息的公司不做反应甚至认为是“坏消息”而使股价下跌。根据学者们的实证研究结论,在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不存在严重内部控制问题的公司更愿意披露内部控制报告,因为管理层将自愿披露信息作为一个有效的工具来降低资本成本。所以,与强制披露相比,投资者更看好自愿披露。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假设1:强制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小于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

1.2研究设计

研究方法:(1)事件研究法。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检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前后的股价波动,对比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来的累计超额收益,同时利用单样本T检验说明累积超额收益偏离0的程度,以此来判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是否具有信息含量,从而验证假设。由于沈菊琴等(2013)认为我国的上海股市和深圳股市属新兴市场,风险系数α和β极不稳定,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回归方程的拟合度较低。而运用均值调整模型可以更有效地达到探测股票价格事件性表现的目的,且非参数符号检验时也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因此本文也采用均值调整收益法计算超额收益率,方法如下:第一步,确定各窗口期。本文将时间窗定为(-70,10),共计81天;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日定为第0天,事件研究窗口定为前后10天,即(-10,10);正常收益率的估计期为(-70,-10)。第二步,计算第i种股票的日收益率。Ri,t=Pi,t-Pi,t-1/Pi,t-1(其中Pi,t和Pi,t-1分别是第i家样本公司第t,t-1天的收盘价)第三步,计算超额收益率:股票i的超额收益率:AR,Ri,t-Ri,T,(Ri,T表示估计期内股票i的平均收益率)样本组平均日超额收益率:AARi,t=1nni-1ARi,t事件窗口期样本组累计超额收益率:CAR(t1t2)=t1t2AARi,t股票i的累计超额收益率:CARi,(t1,t2)=t1t2ARi,t(2)多元回归模型。由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往往与年报接近甚至一致,为了进一步检验事件期的累计超额收益是否由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引起,本文在事件研究法的基础上进行回归分析。累计超额收益比较容易受到公司业绩、资产规模、审计意见的影响,因此本文采用了净资产收益率、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是否亏损、审计意见作为控制变量,形成了以下回归模型:CARi(t1,t2)=β1+β2MOV+β3ROE+β4LNSIZE+β5LEV+β6LOSS+β7AUD+ε其中MOV代表自变量强制或者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mandatoryorvoluntary),强制披露时为1,自愿披露时为0;ROE代表净资产收益率;LNSIZE是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代表公司资产规模;LOSS表示是否亏损,亏损时为1,否则为0;AUD代表2011年度审计意见,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为1,否则为0。

1.3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由于2011年是第一年要求部分公司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获得的样本数量有限,所以本文选择被强制要求出具201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境内外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同时选取与研究样本同一年度、同行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比样本,剔除数据不全、事件公告日出现其他重大事项的公司,最终得到研究样本47家,控制样本47家,共计94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巨潮资讯网,由手工整理获得;公司每日的收盘价、回报率来自同花顺数据库;数据分析和回归检验分别运用EXCEL和EVIEWS3.1软件。

2实证研究

2.1市场反应检验

图1和图2分别反映了样本公司和对比公司在公告日前后十天的AAR、CAR的波动情况,比较图1、图2和表1可以明显地发现: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CAR值除了披露前第十天以外都是负值,越接近公告日CAR越低,公告日前两天CAR为-3.1991%,显著为负(在5%水平上显著),公告日当天CAR达到最低值-4.5%(在1%水平上显著),然后CAR在-4%左右徘徊3天后迅速回升,此过程说明市场对强制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反应是消极的,如果投资者在事件窗口期前购买强制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会损失4.5%。相比之下,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CAR在公告日之前基本呈上升的态势,公告日前第三天CAR为1.5099%(在10%水平上显著),公告日当天为2.7423%,公告日后一天CAR达到最大值2.8594%,此后CAR迅速回落,到第七天CAR值已不再显著,根据有效市场假说,证券市场能够反映已公开的信息,但是在公告日之前市场已经做出积极反应,说明存在消息提前泄露的可能或公司内部人利用信息优势进行投机的可能。经过上述分析,可以认为强制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小于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验证了假设1。但是强制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负累计超额收益却出乎了我们的意料,经分析原因可能如下:首先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价更容易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2011年低迷的国际金融市场也影响了国内股票价格;另其次根据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的统计,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比例最高,为26.47%,但是只有一家公司(新华制药)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但是据统计当年出现财务问题的远不止一家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低质量以及对强制披露措施的可行性的质疑导致了投资者对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不看好。最后,由于这些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的内控缺陷即“坏消息”使得股价有所下跌。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有一定信息含量的结论与前人的研究结论一致。但是强制或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累计超额收益则需要进一步的检验。

2.2多元回归分析

表2是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检验结果。各变量间的相关系数都较小,均在可控范围内,说明各变量具有相互独立性,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不会影响回归结果。本文采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多元线性回归,表3是回归结果。回归结果表明:D-W检验值为1.6824,说明个变量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F统计量为2.745,P值为0.017209,说明在5%的水平上通过了F检验,模型整体的显著性较好,具有统计意义。根据回归结果进一步分析,发现MOV的P值为0.5943,并不显著,说明强制或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是形成超额累计收益的主要原因;净资产收益率(ROE)和审计意见(AUD)与CAR均不相关;资产负债率(LEV)和是否亏损(LOSS)分别在10%和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即资产负债率高或者亏损的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较低,说明公司的杠杆水平和业绩会对累计超额收益产生一定影响;公司规模(LNSIZE)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这可能是由于规模较大的公司更容易受到投资者的关注,其信息泄露较为严重,市场早已消化信息,使得信息公布后引起的累计超额收益较少(陈共荣,刘燕,2007)。

3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事件研究法对强制或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进行比较,发现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小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再通过回归分析发现强制或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累计超额收益率均不显著,说明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能引起市场反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具有信息含量。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具有信息含量,不被市场所认可,说明现阶段我国的内部控制建设存在明显的不足,为此提出以下建议:(1)目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内控信息只停留在形式而缺乏实质内容,评价标准的不统一使得基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而形成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缺乏可比性和信息含量。监管机构需要尽快制定出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使得上市公司能够客观地评判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同时也要强化信息披露制度,防止部分公司“报喜不报忧”。(2)目前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存在“折价出售”的情况,即注册会计师为了拉拢客户,在为客户审计财务报表的同时以较为低廉的价格附带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导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可信度降低。建议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核查,加大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意见的法律责任。由于2011年是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第一年,研究样本量不足,而本文也只能选择2011年的数据研究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市场反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内部控制建设的完善,相信未来的内部控制研究是值得期待的。

作者:高晟星 陶丽萍 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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