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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论文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大国,其中的农村劳动力占大部分。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在目前的城乡二元格局下产生了一个介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之间的特殊群体———农民工。这些农民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首先,文化程度整体较低。大多数都是初中毕业,因此无法满足城市和社会发展对农民工的文化素质要求。他们无法找到稳定的就业岗位,很多都是钟点工和季节工,与用工单位一般都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随时可能终止;其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其次,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他们背井离乡出去打工,目的就是要获得比在农村更高的收益,因此一般是根据工资水平的不同而不断转移工作地点,流动量和流动频率都比较高。另外,农民工总体收入还比较低,保险意识不强。很多农民工在城市从事最脏、最累的工作却只能拿到稍高于法定最低标准的工资,由于工资水平低,收入有限,生活压力较大导致他们只是注重当前收入而无法顾及将来,也没有多余的资金去买保险。再加上农民工本身文化素质有限,缺乏对未来面临风险的预测能力和对社会保险知识的基本了解,很多农民工甚至对保险业和保险产品存在固有的偏见,因此,他们普遍的保险意识不强,参保积极性也不高。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统计,到2011年度,中国共有农民工2.5278亿人。这些进城务工人员主要工作的领域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比如建筑、室内装修、搬运和环卫等,这些职业普遍面临疾病、养老、工伤、失业等风险,目前尚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为他们提供保障。

1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本应成为社会保险保障对象的农民一直被忽视。再加上农村和城镇产业结构的不同,农村主要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城镇主要是工业化生产,最终导致了不均衡的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社会保险体系不健全,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没有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就业,但是由于是农村户口,因此不能够享受城镇社会保险,比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适合农民工参加的险种并不多。另外,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制定的,而如上面所分析的,农民工主要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有很多并不是正规的部门和企业,再加上频繁流动、收入偏低且不稳定等原因导致即使参保也难以始终,很多会选择中途退保。具体来讲,农民工社会保险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1工伤保险没有给农民工带来实质性保障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一般都是劳动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差而且还比较危险。因工作导致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目前,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无城市户口的外来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但实际工作中收效甚微。有很多农民工因公致残或致死之后合法权益不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最后通常会选择与用工单位或包工头“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最后只能够得到有限的补偿,甚至没有任何经济补偿,不得不自己忍受病痛的折磨和心理的创伤。

1.2医疗保险无法解决农民工的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即“疾病保险”,主要是指对劳动者因患病或工伤所发生的费用予以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城镇医疗保险体系比较健全,但农民工的医疗制度还处于空白状态,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严重落后。大多数的农民工生小病后会选择拖着不治,生大病简单救治的作法,最终耽误治病的最好时机,很多人因为小病失去劳动力,或者死亡。近几年,国家也开始重视农民工的医疗保险问题,想各种办法,采取各种措施试图解决农民工看病难的问题,但目前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1.3养老保险无法保证农民工安心养老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工自我养老意识比较弱,还保留着“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有部分农民工参保后,由于后来频繁变化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导致失保。目前的政策是,若由于农民工工作变换,原来投的养老保险可以退,但是只能退还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的部分是不能退的,最终会留在其原来工作的城市。这样,农民工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到最后反而成为城市居民的“提款机”,让城市居民受惠了。由于农民工大多最后还是会回到农村养老,因此从自身利益来看,与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还不如自己攒钱自己养老。

1.4失业保险不起作用由企业、劳动者和国家三方共同提供的资金形成失业保险基金,目的是在劳动者失业时为其提供生活保障。据一项调查显示,进程务工的农民工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都曾经在城市失业,这些曾经失业的农民工中有30%长达半年以上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但由于没有投保失业保险,他们在失业期间基本上没有得到过政府和其他组织的任何救助,以至于只能靠自己过去的积蓄或向亲朋好友借钱维持相关部门要依法切实履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解决。3.3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对农民工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就业紧张、医疗服务和人口老龄化是当前我们面临的实实在在的风险,参加社会保险在风险转移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增强农民工的社保意识。另外,要注重对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培养,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民工明白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从而督促和监督企业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规范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流程,办理社会保险时,必须让农民工自己签字确认,同时还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假签字”情况的发生,确保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参考文献][1]顾艳斐.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探析[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2(01).[2]李梅.基于《社会保生活,实在无法支撑则只能离开城市返回家乡。

1.5农民工的生育“保险”缺失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增大,很多农村女性也离开农村到城市务工,我国目前的生育保险并没有覆盖农村妇女,因此,如果在城市怀孕生子,他们不仅得不到任何补助和保障,反而会因此失去工作,失去经济来源。在调查中,90%以上的怀孕农村妇女面临失业。很多失业的农村女性因为没有太多的钱支付医药费,所以会选择在城市的非正规医院生子,生育之后又得不到很好的护理,因此会留下病根,极大地伤害了身体。

2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各地开展社会保险制度进程不一致按照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如果农民工离城返乡,他们原来参加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其中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可以转到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或者是按照个人向社保部门申请,将其个人账户的积累的本金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申请人。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也好,医疗保险也好都可以延续下去。但是,目前全国各地执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进程不同步,很多农民工离开城市后,原来的社会保险关系无处接收,导致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出,只能选择退保。退保所退资金只是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进入社会统筹的部分是没有办法退还的,这部分资金则留在了城市社会保险专户中。本来社保基金中个人账户的资金主要发挥个人消费资金延期支付的作用,社会统筹部分才真正发挥分散风险的作用,因此,农民工一旦退保则不能享受到社会保险风险分散的好处。

2.2企业缺乏参保积极性接纳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多属于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这些企业本身获利能力不强,部分企业经营风险较大,再加上企业承担的税费负担较重,因此只能维持低成本竞争,坚持保本微利的经营模式。目前企业参保的缴费率还比较高,参保无疑会大大增加企业的负担,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因此,多数企业参保积极性不高,给农民工参保缴费的主动性不强。因此,很多企业想各种办法规避用工政策的限制,不愿承担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另外,部分用工企业缺乏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思想,不能积极主动地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这与社会保险覆盖农民工以防范风险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2.3农民工没有参保意愿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其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也不具备了解社保政策的条件。农民工对我国社保制度和相关政策认可度偏低。另外,由于收入水平偏低、在加上子女较多,生活压力比较重,成为了制约农民工参保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对于社会保险,很多农民工的观点是可有可无,即使不参保,自己省吃俭用,把钱积累起来自己掌控,用自己积蓄的资金预防各种风险反而比社保制度更为现实一些。由于在与雇主的相对关系中农民工多处于弱势地位,缺乏话语权,为保住工作基本不会要求企业为自己投保各类社会保险。

3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对策

3.1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首先,各地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尽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法规。各地政府应采取措施简化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程序,让农民工不在参保时走弯路。另外要尽快实现农民工社保关系在全国范围的顺利转移接续,避免因工作地点转移社保无法接续而导致的停保、退保。为了避免各地区社保法律法规不统一而无法对接,各地政府部门应按照《社会保险法》的实现目的和要求,规范各项相关地方法律法规,要与《社会保险法》的目标要求统一,地方不可以擅自提高农民工参与社保的门槛,只有这样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才能够在全国范围自由转移,广大农民工的社保权益才得以顺利实现。其次,要加强社保政策的执行力度。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逐利的特性决定了企业不可能依靠企业的自觉性保护农民工的社保权益,因此,必须加强社保政策的执行力度,依靠完善的政策约束和监督企业,防止企业以各种手段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最后,合理放宽社保关系接续的要求。考虑农民工要经常变换工作地点,可以做如下安排。若参保的农民工转移工作地点,若他在新就业地参保(单位为其统一缴纳社保),原来的社保关系可以随工作转移到新参保地,若参保人为农业户口,那么可以以灵活就业档案托管人员的身份将他们原有的社保关系转移至新参保地。

3.2加强对企业社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管理首先要加强宣传,让企业了解相关社保政策,增强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各种应有的社会保险的自主意识。也要加强对企业社保执行情况的监督,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保证企业规范用工,提高社保处罚标准,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相关部门要依法切实履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解决。

3.3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对农民工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就业紧张、医疗服务和人口老龄化是当前我们面临的实实在在的风险,参加社会保险在风险转移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增强农民工的社保意识。另外,要注重对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培养,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民工明白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从而督促和监督企业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规范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流程,办理社会保险时,必须让农民工自己签字确认,同时还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假签字”情况的发生,确保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作者:代凯歌 单位: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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