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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管理的思考

1农机安全管理现状

截止2013年12月,全县拥有拖拉机6235台;微耕机11810台,农业机械拥有量达32090台套,包括拖拉机及配套机械5957台,种植业机械10650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5431台,渔业机械25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27台,机耕面积8666.67hm2,机收面积2400hm2,有农机专业合作社一个,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突显,由于当前管理体制的局限性,执法与管理分离,源头管理与动态管理分离,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农机、交警部门,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关注,一方面,农机监理部门仅以检验、考试、发放牌证、安全宣传教育、田间作业管理等手段进行源头管理,执法力度不强,拖拉机年检率逐年下降,在册保有量逐年减少,农机事故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面,交警部门由于受警力不足,无暇兼顾拖拉机的道路交通管理,形成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的执法“真空”。拖拉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不利。《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既确立了农机监理部门的法律地位和管理。针对这一突出问题镇沅县遵循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合力构建警农协作模式,实现了源头管理与动态管理的协调运作。

2农机警务站搭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平台

2011年镇沅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县农机交通安全管理警务站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234号),在县农机监理总站建立“农机警务站”,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站长,农机监理总站站长任副站长,两名交警两名交通协管员驻农机警务站开展工作,各乡镇农机管理员为警务站成员,承担警务站的拖拉机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搭建了新平台。

3 创新“警农协作”机制,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五个打破”

3.1 打破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职能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实现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农机警务站由政府发文成立,既是一个独立的警务实战单位,但又接受公安局和农业局的双重管理,事实上就是把过去的两个单位变成了一个单位,将双方各自的责任变成了共同的责任,是一种主动揽责任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结束了过去对拖拉机及驾驶人管理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现象。3.2 打破了公安和农业部门之间信息不通的局面,实现了信息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管理模式。一是镇沅县交警大队和县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在农机警务站设置信息交换点,各指定一名专门人员进行信息转换,实现拖拉机及驾驶人的牌证管理、违法处罚、记分情况、事故处理等信息的共享。二是在农机警务站建立悬挂拖拉机牌照的车辆信息及拖拉机驾驶员数据库,并及时更新。三是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拖拉机的道路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第一时间通报给警务站,由农机监理总站对发生事故的拖拉机及驾驶员情况进行调查,发生死亡事故时农机部门派人参与处理事故。四是交警部门在道路执勤执法过程发现可疑拖拉机及驾驶人时,及时向农机监理总站核实相关信息,农机警务站为驻站交警设置了一个云南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查询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在互联网上查询相关的拖拉机驾驶员信息。五是警务站每月28日向农监理总站提供每月涉及拖拉机的处罚信息及拖拉机驾驶员扣分信息,对记分值达12分的由农机监理部门组织驾驶员进行考试。六是警务站每月28日将未按时参加记分考试人员名单、达到报废期限和未按时参加年检的拖拉机清册提供给县交警大队,以便警务站及县交警部门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加以密切关注并予以查处。七是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农机、交警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典型案例,提出预防措施。3.3打破了部门界限,实现了“执法联管、共司其职”。一是通过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后,农机警务站的农机监理人员配发了制服。一、是农机警务站每周安排一名农机监理值班人员,在交警部门接到涉及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时与交通民警一同前往处理。二是农机警务站不定期安排农机监理人员参加交警大队派出至各乡镇进行交通秩序整治的工作组一同参与行政执法,乡镇农机监理人员也要参与到派出所交警中队的交通管理工作中,执法联管的创新模式将农机监理人员带进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队伍中。3.4 打破了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具体的状况,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了每一位具体的车主和驾驶员。2012年,镇沅农机警务站建立了全县4675辆拖拉机及4538名拖拉机驾驶员的电子台帐和纸质台帐,2013年,拖拉机台帐数量增加至6235台,每年都与每位拖拉机车主及驾驶员签订了由交警大队和农机监理总站共同印制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及普洱推丘办印制的《农村地区车主(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3.5 打破了拖拉机驾驶员分散,宣传教育难度大的被动局面,实现驾驶员安全宣传全覆盖。在年检期间和每季度集中拖拉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由交警和农机监理人员到各乡镇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拖拉机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警务站还通过掌握的车主、驾驶员电话信息每月通过“三农通”或交警大队的“企信通”发布交通安全宣传信息,提高拖拉机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4“警农协作”,成效显著

4.1 拖拉机事故上升的势头得以遏制。农机警务站成立以来,辖区涉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四项指数,特别是死亡人数与农机警务站未成立之前相比大幅下降。2011年,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17起,致9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29401元。2012年,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12起,致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500元。2013年,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8起,致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00元。4.2 拖拉机“四个率”得到明显提高。农机警务站成立以来,路面监管和源头监管得到有机结合,路面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有效提升了拖拉机及驾驶人源头监管水平。2013年,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审验率分别达92%、86.1%、83%、89%,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拖拉机及驾驶人“四个率”低,安全隐患大、管理难大的突出问题。4.3 一些过去无法进行处罚的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得以处罚。拖拉机及驾驶人源头监管权属于农机部门,上路处罚权属交警部门,一些拖拉机驾驶人违法停车、超速等非现场处罚违法行为,拖拉机驾驶员不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农机警务站成立后,拖拉机驾驶员必须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接受处罚后才能参加年检,使拖拉机驾驶员逃避处罚的现象得以杜绝。4.4 拖拉机驾驶员的台帐得以建立健全。通过两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和信息共享,目前已建立了较完善的电子台帐和纸质台帐。4.5 责任得以落实。镇沅县辖区的任何一辆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农机警务站都能找到与车主签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2013年与拖拉机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4330份(在册6235台,实际拥有4557台),签订率达95%。农机警务站是整合部门管理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的一项重大工作机制创新,实施交警、农机联合执法,整合资源,解决交警警力不足和农机部门手段不足问题,在路面监管同时,农机警务站构建信息平台,探索出了一条“警农协作、信息互通、执法联管”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路子,破解了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题,开创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提升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水平。

作者:李仕云 单位:镇沅县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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