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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消费下的学前教育论文

一、教育消费主义的内涵解析

教育消费主义最初起源于美国校园内,并于上世纪末逐渐兴盛起来。很早就有美国的电视新闻频道对此进行过专题报道,并认为教育消费主义对教育“有百害而无一利”[3]。其中最著名的便是至今仍广为流传的一句话:真正重要的不是你学到什么,而是你通过考试得到什么。换言之,对于信奉教育消费主义的人来说,其认为教育最重要的是其功利性价值,却忽视了作为教育真正价值所在的发展性价值。教育日渐工具化,成为人们的一种消费手段与彰显自我的方式。这种“轻过程,重结果”的观点与教育的本质属性是大相径庭的。由此,我们可以把教育消费主义看作消费主义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即秉持消费主义的价值观及在其指引下所从事的各项教育活动与实践,其主要表现为:将教育行为简单地视为一种消费行为,将教育管理单纯地视为一种商业化运作,唯教育的经济价值为首要而忽视了教育其他价值所在,使教育存在“逐渐丧失本性的可能,学校教育失去真正意义的危险”[4]。而教育消费主义又有着如下主要特征:(1)在教育的性质方面,将教育活动简单等同于商品交易活动,认为教育活动具有商业性,是一种商业化行为;(2)在师生关系方面,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将师生关系简单等同于雇佣关系;(3)在价值导向方面,认为高消费必然代表着高回报,对于教育评价只关注其功利性与经济性价值而忽视其他价值蕴含。简而言之,等价交换便是教育消费主义所蕴含的教育本质属性,即要求付出必然有现实可见的直接回报。

二、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教育消费主义倾向分析

(一)教育产业化与市场化发展过热

虽然在学前教育的定性上,我国一直否认教育产业化[5],强调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定位,反对简单将学前教育与商业行为、儿童与商品划等号。但是在宏观教育财政不足、学前教育供需不平衡的现实情况下,“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6],开放学前教育市场、鼓励民办幼儿园、民间资本的进入等措施让市场机制参与到学前教育的资源配置,将市场经济机制与规则运用到学前教育中来,这便是教育的产业化与市场化,并且已成为了一种缓解我国学前教育客观供需矛盾的必要手段。固然教育的产业化与市场化对于解决我们现实的客观供需矛盾是有一定帮助的,但是也不得不看到,由于教育产业化与市场化过热所带来的学前教育非营利定位与市场营利环境的矛盾。如城市学前教育消费水平偏高,“城市3~6岁儿童家庭的学前教育总消费占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1%”[7],贫困家庭的学前教育总消费甚至占到了家庭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在优秀教育资源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致使幼儿园学费节节升高,并“在学前教育市场上甚至出现了垄断经营的现象”[8];教育资源的供求失衡,“优秀的公立教育资源不断向私立教育资源流动”[8]等。市场利益是教育产业化与市场化过热的诱因,“逐利”导向凸显了学前教育本身的公益性在市场环境下的发展困境与教育消费主义倾向。

(二)平等的师生关系不断弱化

在学前教育供需矛盾紧张、学前教育产业化与市场化不断深入的大背景之下,原本社会权威就不高的教师,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在维护自己的社会权威,尤其是维护在幼儿家长心目中的权威便显得更加困难。由于市场机制的引入,民办幼儿园正在逐年增多,并且已经成为许多大中城市学前教育的主体。虽然民办幼儿园与公立幼儿园相比,收费一般较高,但其服务意识一般要高于公立幼儿园,且特色鲜明。在我国独生子女政策的背景下,随着人们对学前教育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而选择民办幼儿园。有相当部分主动选择民办幼儿园的父母正是秉承着等价交换即“高投入有高回报”的原则,简单地将幼儿教师看成是自己花钱所雇用来的“人”,认为儿童与幼儿教师、家长与幼儿教师只是简单的雇佣关系。并且在企业化管理机制的助推下,民办幼儿园的投资者只知道一味地迎合作为“顾客”的家长而不顾教育的客观规律,使得许多家长在对待民办幼儿园和幼儿教师时自然有了优越感,成为了“以顾客身份对教学计划指手画脚”的人”[9]。虽然许多民办幼儿园仍存在着教师整体学历偏低、流动性大、待遇低等问题,但在“逐利”导向所趋势下,民办幼儿园的投资者们更多的是去迎合作为“消费者”的幼儿家长,却不关心作为一线教育工作者的幼儿教师的正当权益,殊不知幼儿教师才是学前教育质量的真正保障。(三)功利的价值导向逐渐蔓延随着社会的进步,学前教育越发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对于各位家长来说不言而喻。但在目前我国学前教育供需矛盾突出、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均的同时也衍生了一些不良现象。如部分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可以上教育资源相当较好但名额相对有限的公立幼儿园,从而催生了一些“暗箱操作”现象,使公办幼儿园也戴上了一顶市场的“头纱”。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更关注幼儿园硬件设施的豪华舒适程度,却忽视了幼儿园的人文氛围与环境布置,在选择幼儿园时主要考虑的是幼儿园的保育服务和教学内容,在对幼儿园进行评价时也是以孩子的照顾情况和学习情况为依据,考虑孩子是不是在升入小学后能够顺利适应学习。致使许多幼儿园为了迎合家长的要求,不断的更新硬件设施,一味追求硬件建设而忽视“软环境”的创设;幼儿园不顾幼儿的年龄特点与教育规律提前开设繁多的小学课程及各种所谓的特长兴趣班,而不断减少幼儿的游戏与户外活动时间等,致使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显著,幼儿的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得不到足够重视。虽然家长对于儿童在学前阶段的选择性和扩展性教育支出越来越多,但是却很少顾及到儿童的真正需要,只是建立在“有利于儿童更好的升学”基础之上。其根本原因便是人们在进行价值判断时,不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依据,而是片面的追求其功利性与经济价值,将教育简单的视为一种“高消费高回报”的消费行为,一味追求现实可见的显性效益而忽视了教育的长期性及隐形效益。这种不断蔓延开的急功近利的价值导向正是教育消费主义的一种重要表现。

三、教育消费主义倾向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挑战  

(一)教育公益性受到挑战,教育公平难以实现

教育公平是教育做为一种社会活动其公益性的最直接体现,更是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但以目前我国的现实状况来说,教育公平只能是相对的公平,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平等,其主要是保障原则上的平等性。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郑重谈到,“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10]教育公平已成为现阶段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在学前教育领域,我国倡导的是在政府管理引导下,引入市场规则与竞争的市场运行机制。虽然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一直离不开国家层面的宏观调控与正向引导,但是客观上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不足与人们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使得在开放的学前教育市场中,学前教育的发展难以避免教育消费主义倾向的冲击。教育消费主义其追求市场化及单纯将教育视为商品交换的特点,与幼儿园的公益性以及福利性特点是相矛盾的,“我国现阶段的学前教育发展还很难在市场化和公益性中找到一个教育公平的结合点”。[11]因此教育消费主义倾向对于教育公平的实现必然是有着不可忽视的阻碍作用。

(二)教师权威受到影响,幼师关系发生转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虽然学前教育以及愈发的受到了人们的重视,但不可否认的是,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及社会认可程度还相对较低。师生关系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而发展变化的,旧式师生关系强调的是师道尊严、教师的绝对权威,而现代的新型师生关系则追求的是一种民主、平等的师生互动关系,在强调师生平等的同时,也兼顾强调了教师做为教育者所应有的权威。但是由于教育消费主义倾向的影响,幼儿教师作为社会权威的力量正逐渐失去,幼儿教师正逐渐被家长所雇佣,甚至“教师在学生面前都正在逐渐失去其作为社会权威的力量”[12]。随着消费主义倾向的影响,使部分家长产生了幼儿园由保教育人的机构变成了买卖消费的市场的错误观念,认为幼师关系也由民主、平等而演变为契约、合同式关系。而在教育消费主义的倾向下,家长甚至可能会以交了高额学费为由向幼儿教师提出有悖于教育规律的要求,认为幼儿教师与家长乃至儿童之间只存在简单的雇佣关系,以“顾客”的身份对教学计划、教学评价等指手画脚。在没有民主平等的幼师关系,幼儿教师的社会权威得不到保障的背景之下,是很难有效的实现“家园共育”,更不利于我国学前教育长效持久的健康发展。

(三)教育观念遭受侵蚀,儿童的价值导向易受误导

教育消费主义倾向对儿童的教育观念乃至价值观念具有不可忽视的错误引导作用,致使学前儿童易形成功利化实用化的学习观,极易偏激的将教育乃至学习看成是一种单纯的投资或是消费行为,片面追求现实的经济效益及工具价值,而忽视了教育的潜在性与长久性,忽视了教育的发展性价值及人的全面发展。亚里士多得曾经说过,希腊人“探索哲理只是为想脱出愚蠢,显然,他们为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的目的”[4]。这种精神在当前我国的教育领域乃至学前教育领域中都实难见到。教育消费主义把师生、同学乃至家长与老师之间的关系单纯的等同于一种商品交换,强调以自我为中心,崇尚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从而忽视商品(服务)的实际价值,而更多地强调其象征价值,“在非理性的炫耀消费中肆意显示等级分化”[2]。处于学前阶段的儿童还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没有形成稳定的价值观与学习观,很容易受到教育消费主义倾向的影响形成不正确的学习观与价值观,致使功利的价值导向在学前儿童幼小的心灵中扎根发芽,从而对其一生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

(四)教育目的产生偏离,素质教育的实施遭受阻碍

众所周知学校教育旨在“教书育人”,“育人”是教育的根本目的所在,其“价值在于传递文化知识和社会价值标准,发展社会的稳定和民主。”[13]特别是幼儿园教育,其除了保障学前儿童身心健康的茁壮成长之外,更要为其今后的全面发展打好基础。“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6]不但是素质教育在我国学前教育阶段的目标,更是不可违背的客观教育规律。而在已经出现了部分教育消费主义倾向的我国学前教育领域,幼儿园的发展却被市场需求所主导。许多幼儿园基于市场和家长的需求,在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上只能选择小学化道路,设立了五花八门的“特色”课程。尤其是在大班阶段,过早的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实行小学化。这不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儿童的兴趣培养和终身的全面发展,不利于其个性的发掘,更违背了我国学前教育旨在为儿童终身的全面发展打好基础的教育目标,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违背了教育的“育人”本性。可以说应试教育下的“学前教育小学化”是不应当出现的,这种只着眼于教育的工具性功能的功利性发展取向,不但违背了素质教育的发展目标,更与教育追求发展的本质属性背道而驰。

作者:程翔宇 秦弋 徐东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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