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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头市场建设情况调查分析

摘要:随着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田头市场成为地产农产品流通的有效支撑。然而,目前天津市田头市场建设较落后,缺乏合理规划布局,基础设施薄弱,经营管理粗放,缺乏配套服务,管理者营销观念落后,缺乏营销手段。建议从合理规划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投入力度、组织营销培训、提升信息服务水平等角度,构建田头市场网络体系。

关键词:天津;田头市场;建设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DOI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6.04.011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产品产地市场的建设,从2012年开始农业部启动包括田头市场在内的农产品三级市场体系建设工作。201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文中提出“支持产地小型农产品收集市场、集配中心建设”;2月多部委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规划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和农村田头等产地市场”。2014年农业部启动了田头市场示范建设,2015年1月,农业部张合成司长提出“田头市场是就近服务农户、营销农产品的有效手段,加强田头市场建设要规范有序”。2015年6月正式发布《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纲要》。为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配合天津市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区的工作,需要摸清天津市田头市场的现状,掌握田头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便科学有序地发展田头市场[1],构建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课题组在农村工作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全面调研了郊区县的田头市场建设情况,并实地考察了6个典型田头市场,形成报告如下。

1天津市田头市场的发展现状及特点

借鉴农业部官方编制的《农业市场信息业务教程》,本文提到的田头市场是指建在农产品生产基地,能够将周边农户分散生产的农产品及时汇集起来,并进行商品化处理形成商品的小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田头市场是一个包括马路市场、田头集散地等多种形态的市场集合体。目前,天津市郊区县共有田头市场50个,集中分布在武清区(5个)、静海县(3个)、宝坻区(2个)、蓟县(23个)和滨海新区(17个)。田头市场以经营蔬菜和水果为主,其中水果田头市场有20个,蔬菜田头市场有19个,综合(蔬菜、瓜果、干果)田头市场有7个,农作物、水产、农资和核桃各1个。发展至今,田头市场具有如下特点。

1.1田头市场是地产农产品流通的有效支撑

随着天津市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以蔬菜、水果交易为主的田头市场日益增多,且其辐射带动了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成为地产农产品流通的关键环节[2],有效支撑了设施农业的发展。据统计,天津市田头市场总占地面积达到17.3hm2,总投资额6000万元,田头市场合计带动农户46312户,辐射带动农产品生产面积1.91万hm2,占2012年本市设施农业面积的47.8%。

1.2田头市场依靠市场机制自发形成,季节性较强

天津市自2008年开始推行“4412”工程,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以蔬菜和林果生产为主的设施农业得到蓬勃发展。个别村或镇的设施农业生产形成了规模优势,吸引了各地批发商前来收购,进而自发形成了一批田头市场。据统计,2008年以后建设的田头市场共有25个,占到田头市场总数的50%。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决定了田头市场交易具有较强的季节性,比如武清区黄花店镇主产西红柿和芹菜,一般年份芹菜的田头交易时间为元旦以后至4月中旬;西红柿的田头交易时间为5月至6月,仅有2个月时间。

1.3田头市场经营朝专业化方向发展

经营单一品种的专业田头市场不断涌现,这与设施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特征相适应。如武清区大孟庄镇后幼庄村的田头市场专门从事西兰花交易,滨海新区茶淀镇形成了7个葡萄交易站,滨海新区太平庄镇有3个冬枣交易市场,蓟县孙各庄镇有1个核桃收购点。

1.4田头市场建设经营机制以“公建公营”为主

田头市场建设的主体为村集体或合作社。从调研情况看,以自然村村集体为建设主体的田头市场占多数,共有33个,占到总数的66%;以合作社为建设主体的田头市场有15个,占到30%;以企业为建设主体的田头市场仅有2个。田头市场的运行机制有两种,一是“农户+合作社+经纪人”,二是“农户+经纪人”两种形式。

2天津市田头市场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规划、资金投入不足和土地使用的限制,天津市田头市场发展水平低,存在规划不到位、功能不够强、政府引导支持跟不上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2.1发展不平衡,缺乏合理规划

田头市场对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资金、土地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天津市田头市场建设随意性较大,缺乏总体规划,出现了“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两种情况。“有市无场”:现在运行较好的田头市场均为自发形成,一些市场源自“马路市场”,经过多年发展,人气旺、交易活跃,但有限的空间和简陋设备限制了市场功能的进一步拓展。比如黄花店田头市场、后幼庄村田头市场,占地规模不大,硬件设施基本没有,发展受到限制。“有场无市”:武清区河北屯两个田头市场有地面硬化,但至今无人交易,处于“有场无市”状态。究其原因,政府规划建设市场时没有考虑当地市场交易习惯。

2.2基础设施薄弱

天津市田头市场的数量不少,但普遍缺少基本的交易设施。据统计,50个田头市场均为露天交易,没有交易罩棚。有地面硬化的田头市场共30个,占到60%。有泵秤的田头市场14个,仅占总数的28%。服务设施落后,有冷库的田头市场23个,占田头市场总数的46%,冷库面积合计近4万m2,均为依托合作社建立。大多数田头市场没有储藏设施,果蔬露天堆放导致损耗大、品相差。安装计算机网络设施、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化设备的田头市场更是寥寥无几,田头市场普遍缺乏信息来源渠道,不能为进场交易者提供信息服务。

2.3经营管理粗放,缺乏配套服务

大多数田头市场只是提供交易场地,功能单一,缺乏为商户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冷藏保鲜、安保、吃住等配套服务。据了解,静海生宝谷物合作社的田头市场在经营管理及服务上具有代表性,该田头市场占地面积0.67hm2,地面全部为水泥地,是本市目前发展较好的田头市场。依托生宝谷物合作社,田头市场的冷库、地磅秤、仓储设施、信息采集设备、农残监测设备较为齐全,为批发商和农户提供了便利的销售服务。合作社为前来拉菜的外地中间商提供吃、住和装车服务,解决了中间商的后顾之忧。该田头市场的存在有效带动了周边村的农户和其他小园区的蔬菜销售。

2.4营销观念落后,缺乏营销手段

田头市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是帮助本地农户销售农产品,但目前大多数田头市场处于“只建不经营”的状态。同一生产区域内的农户未能形成统一销售、统一谈价的局面,农户仍然是“一家一户”单独与中间商交易。由于单个农户生产规模小,与中间商的谈判不具有优势,中间商压价严重,农户无话语权。农户单独分散式交易,本身也造成了农户之间的竞争,不利于农户与中间商的谈判。以武清区大孟庄镇后幼庄村田头市场为例,中间商收购西兰花,当天不谈价不付款,转天再说价格再付款,农户甚至没有谈价的资格,农户对中间商的约束力基本不存在,交易能够持续完全依靠道德约束。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在于田头市场管理者市场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系统的营销知识技能,缺乏现代营销理念和手段。

3天津市田头市场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田头市场建设要规范有序”[3]。建议根据各地需求情况,通过示范建设一批田头市场,逐步形成适合不同品种、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的田头市场网络体系,带动全市范围内的田头市场建设,推进农户营销服务机制创新,有效支撑地产农产品生产和销售。

3.1合理规划布局,示范建设田头市场

合理规划布局,构建田头市场的网络体系,旨在提高农民的议价能力,解决农产品产销衔接不紧密问题,实现农产品“存得住、运得出、卖得掉、赚得到”。紧紧围绕生产基地需求,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布局天津市田头市场的数量和规模。支持建设已具规模的田头市场发展成为连接区域市场的中心枢纽,使其成为区域内价格、信息和物流中心。第一,配合生产基地规划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田头市场。在生产基地规模达到66.7hm2以上、有田头交易需求,并且有田头交易场地的村或合作社,进行田头市场建设。第二,田头市场的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都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确保田头市场建设适用有效,不盲目求全求高[4]。第三,以合作社或村委会为主体进行建设。田头市场建设要遵循“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或村集体建设和管理。

3.2加大田头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能力,搭建地产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满足区域农产品上市交易需要,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第一,地面硬化。自发形成的田头市场,一般位于马路两侧,或者在生产基地的地头,地面硬化率低,下雨、刮风会影响市场环境、交易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改造田头市场首先要对场内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第二,交易场罩棚。修建交易场地的罩棚,为农户和经纪人提供临时遮风、遮阳、避雨的场所。第三,信息采集展示设备。每个田头市场需配备信息采集、展示设备,用于采集产地市场行情信息,展示京津各大批发市场价格、交易量等市场行情信息,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提升农民议价能力。第四,配备储藏保鲜设施,不仅可以降低农产品损耗率,还可以起到削峰平谷、旺吞淡吐的作用,防止菜贱伤农现象发生,使农民获得较为均衡的收益。第五,通过安装质量检测设备,发挥田头市场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作用,切实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放心。

3.3协调解决田头市场建设用地问题

成立由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商务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局组成的田头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市场建设中出现的土地问题。

3.4增加田头市场的建设投入

明确和强调田头市场的公益性,将田头市场建设列入基础设施扶持范围。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设立田头市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田头市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帮助田头市场解决建设和运营中的资金短缺问题。通过税费减免等政策引导,吸引合作社、龙头企业、经纪人、经销商、村集体等各种主体投资建设田头市场,鼓励采用股份制、合作制等市场化运营机制,确保田头市场活力[4]。通过多方面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稳步推进田头市场提升改造。

3.5组织营销知识培训,加强宣传

组织市场管理和农户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营销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更新经营理念,提高农户营销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宣传田头市场的功能和作用,扩大其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农产品运销商户利用田头市场进行交易,从而促进天津市农产品生产和销售顺利衔接,带动天津市农业生产健康发展。

3.6提升田头市场经营管理信息服务水平

加强田头市场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服务能力。搭建全市范围内的田头市场信息网络平台,一方面,与各级政府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对接,以获得权威的市场信息分析、监测预警内容,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另一方面,利用该平台采集和发布地产农产品的价格、生产、供求、服务、科技等信息内容,使田头市场成为市场信息汇集、交换、传播的中心,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有用、可靠的信息,降低其面临的市场风险,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杜宝胜,黄齐,王静,等.关于山东省田头市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J].农产品市场周刊,2015(6):26-28.

[2]李桂群,聂雨燕.海南田头市场快速发展[J].农产品市场周刊,2013(33):10-12.

[3]张合成.开展田头市场示范方便农户出售农产品[N].农民日报,2015-01-13.

[4]唐琼,薛建良.田头市场建设要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J].农产品市场周刊,2014(27):35.

作者:王丽娟 贾宝红 信丽媛 王春敏 单位: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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