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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特征

一、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内涵特征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自发启至今已有近三十年的历史,目前虽已经达到了普及的层面且小有成绩,但其深度及成效不容乐观,发展与完善之路仍旧任重而道远。在过去前行的近三十年中,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也随着教育普及度的提高、教育理念的更新、受教群体数量的递增、人才定义的诠释、社会需求的改变而逐渐自我定位。加上近年来诸多学者的关注与剖析,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内涵特征越加明显,大体可概括为以下四点。

(一)教学前提与基础的“公共性”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仅从字面就可以清晰地拆分为“高校”、“公共”、“艺术”和“教育”四个子系统。“高校”是地点,“公共”是前提与基础,“艺术”是内容和范畴,“教育”是核心与过程。其中“公共”是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性质的体现,是区分高校专业艺术教育与公共艺术教育属性的关键,对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模式的采用、受教群体的确定和教师专业背景的要求等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必须在其“公共性”的基础上才能准确且有效地进行和开展。“公共性”作为公共艺术教育的前提与基础,既与“非专业性”相对等,也与“非公共性”相对立。它在整个教育实施过程中折射出了普及与体验、平等与开放的内容特性。其一,普及与体验主要是特指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在公共艺术教育中要以普及艺术及其文化为首要,以学生情感体验与感知为目标,达到审美层次的要求,以完成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己任,这一点一定不能与专业艺术教育相混淆。其二,平等与开放主要是特指受教群体学习的权利。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受教群体是除艺术专业学生之外的所有非艺术专业学生,他们在文化背景、艺术基础和个人认知上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即使如此,公共艺术教育在课程选择上对受教群体依然不存有任何门槛和要求,所有课程都具有开放性。这既是受教群体受教育权利的体现,也对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类型的设置和教学内容的选择提出了挑战。面对差异性极大、需求不一且数量庞大的受教群体,如何在仅有的课时内达到美育的教学目标,是一个值得斟酌的问题。

(二)教学目标的“明确性”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至今,国家已经陆续公布了一些促进和指导高校开展公共艺术教育的文件,如1996年公布的《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2002年公布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2006年教育部办公室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等。这些文件都明确指出艺术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和中心环节,是素质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并希望通过学校的艺术教育培养和提高受教群体的审美意识、审美能力,使他们的文化艺术素养得以提升,从而全面发展。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有着明确的教学目标,其关键词就是“审美”,这与专业艺术教育技能培养的教学目标有着本质的区别。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当中,教学目标并没有被充分理解,甚至是被歪曲。绝大部分高校将其审美教育停留在音乐领域或静观模式上,这主要表现为在课程设置上多音乐类和鉴赏类课程且无系统文化与理论支撑。各种艺术形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背景和系统的美学理论,需要教师将其贯穿在课程教学当中,而不是单一地看图片、视频或听音频。除此之外,美术、戏剧、书法、戏曲等等艺术领域在目前绝大部分的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中毫无涉及。如此,原本明确的教学目标并没有得以实现,学生审美意识及能力的提高也只是纸上谈兵,更何弹素质理念下的全面发展。

(三)教学范畴的“广泛性”与“交叉性”

“艺术”是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内容和范畴,其涉及面非常广泛,迄今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仅从常态思维的角度出发,我们暂且认为它包括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工艺等领域。在人文领域中的各个领域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关联与交叉的现象。以音乐领域为例,现有的交叉学科就有音乐史学、音乐文献学、音乐考古学、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音乐人类学、音乐社会学等交叉学科,可以看出音乐已经与众多学科交叉并成体系,而这些学科仍旧隶属于音乐门类。“艺术”这种极强的包容性与延伸性是人文科学发展的体现,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范畴也因此而具有了鲜明的广泛性与交叉性,从而为其发展与完善提供了无限的空间。我们大可不必只将公共艺术教育的范畴局限在某一单一的艺术领域或艺术形式当中,除了开设各种鉴赏课之外,交叉性学科课程的开设也是可取的。这无疑是丰富教学内容和推进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发展进程的一大有效途径。

(四)受教群体的”特殊性”与“差异性”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对象即受教群体,是除高校艺术专业学生之外所有的学生,其有着年龄阶段的特殊性和文化背景、艺术基础、个人认知的差异性。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对象一般限定于本科层次。而本科层次的学生一般处在17-25岁之间,他们经过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阶段的学习,并且通过高考的筛选而进入高校,已经具备了心智较成熟、文化基础较高和心理发展较稳定等三个特点。又因事物矛盾具有特殊性,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所面对的庞大受教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文化背景、艺术基础和个人认知上。他们大部分人会根据个人的喜好、专业的补充和市场的需求等方面有意识、有方向地选择自我需求的知识体系来进行学习。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应遵循受教群体的复杂特性,对教学过程进行有机的规划与分层,适当的时候可以采用问卷的形式将学生们艺术基础和偏好进行分层与整合,从而规划课程设置,促进公共艺术教育的有效实施。

二、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现实特征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在“美育”及“素质教育”的头衔下,致力于培养和提高受教群体的艺术文化素养,以培养“全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虽一直在探索与实践,但从宏观层面看,现实状况仍然不尽人意,绝大部分的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正处于恍惚、迷失的阶段且具有不谋而合的相同特征,这与起初的最终目标相差甚远。就如今的实况而言,我们可以将目前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状况特征,即现实特征,归纳为以下四点。

(一)地位的“从属性”及“边缘化”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关键,是高等教育的常规组成部分,是高校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特别是在目前国内大学生综合素养极其不均衡的现实情况下,公共艺术教育尤为重要,它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受教群体的内化影响不容忽视。然纵观目前多所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实况,可以发现公共艺术教育已经走上了偏离的轨道,其定位与初衷相背离,其地位具有鲜明的“从属性”且逐渐“边缘化”,主要表现在:无专门机构的管理与规划,公共艺术教育整体呈散沙状态;教学过程简单随意、无目标,呈走过场状态;教师群体普遍以完成课时量为目标,呈浑水摸鱼状态;受教群体基本上以混学分为目的,呈吊儿郎当状态。久而久之,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成为了高等教育中的一个空壳组成部分,空有头衔,无实质效应。就此,不少学者提出了建议与方案,致力于从根本上改变这一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滞后的现象。笔者认为意识尤为关键,要想进步与发展,所有参与者都必须要有意识,认识到公共艺术教育的作用,摆对它的位置,从思想观念中树立它的地位,才可能有效推动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向前的脚步。

(二)机构与体制的“临时性”和“随意性”

机构的设置与体制的完善是高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与发展的前提。目前各高校已经根据学科的不同相应设置了院系,各院系会根据本院系的学科方向来设置专业、确定人才培养方案、规划课程设置、管理教师团队和组织各项活动。而同样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共艺术教育却没有这般平等的待遇,就目前高校的现实情况而言,公共艺术教育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存在着典型的“临时性”和“随意性”,主要分三种形式存在:其一,无任何机构设置,其教学由本校人文学院或艺术学院的老师兼任;其二,有简单的机构设置,且挂靠在团委、人文学院、艺术学院或艺术团等校二级单位,纯属“傀儡”机构;其三,设置了专门的机构,有自己的领导班子、教师团队,有自主权,发展空间大。在这三种形式中,前两种为主流,只有极少数的高校为公共艺术教育设有专门的机构。这一特征的显现无疑是中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发展水平最真实的写照,连其发展最起码的机构与体制都没有,又怎谈进步与完善。

(三)教学体系的“模糊性”和“松散性”

任何一门课程的教学都应该有其完整而规范的教学体系,且教学体系最终是为教学目标服务的。一般来说,教学体系包括教学知识的基本结构与框架、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与形式设计、教学结果评估等几个方面。就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现实状况而言,其教学体系具有“模糊性”和“松散性”的特点,具体表现为教学知识范围不明确,各项课程都没有教材和合理的规定范围;教学内容片面,仅限于某一艺术门类或艺术形式;教学方法与形式单一,主要是看和听,受教群体的真实体验严重缺失,缺乏参与性;教学结果评估环节不规范,无目的性,甚至是被省略。教学体系是教育的灵魂所在,教学体系的模糊和松散直接决定了教育发展的滞后。而上述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体系的那些普遍特点也直接反应了其现状的消极。加强教学体系建设成为了目前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发展的关键,它是教育得以实现的过程,是教育发展的根源。

(四)师资学科背景及学术意识的“单一性”和“缺失性”

教师是教育的施教主体,其作用不言而喻。目前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师资来源主要是由各专业艺术学院或各综合高校艺术院系所培养出来的技能型人才。他们普遍精通某一种专业技能,但缺乏理论知识背景、文化底子薄且缺乏学术意识,其开设的课程一般会与自身的专业技能紧密挂钩且内容单一不涉及任何史论、文献和美学等理论内容,即缺失文化理论支撑。这样的课程内容对于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受教群体来说是很难被接受的,从而导致了“对牛弹琴”的教学现象。对于以美育为最终目的的公共艺术教育而言,其施教群体必须一专多能,精通艺术理论,掌握教育理论和技能,有极强的学术意识,弄清教育目的,了解受教群体,更要从学术的角度思考公共艺术教育的出路。这样看来,各高校应该将师资引进的目光投向艺术理论专业的人才,而不是艺术技能的人才。公共艺术教育不是以培养歌唱家、演奏家或绘画家为目的,“素养”和“审美”才是初衷。

三、以湖南理工学院为例:如何优化公共音乐课程

湖南理工学院公共艺术教育自2006年开始就有了专门的管理与教学机构,隶属于公共体育艺术教学部。专门机构的设置使公共音乐教育的发展登上了一个新台阶。近几年,湖南理工学院公共音乐教学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并在省内高校公共音乐教育领域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然而,就现状而言,依然有发展和完善的必要,前行的步伐不能停止。笔者将湖南理工学院公共音乐课程进行了一个归整,即目前开设的公共音乐课程有舞蹈欣赏、中外音乐作品欣赏、世界著名音乐剧欣赏、影视动画视听语言、交响音乐与音乐家等五门课程。由此可见,公共音乐课程设置有以“欣赏”为课程设置的主要方向、以西方及现代音乐艺术为主要课程内容等特点,而音乐基础理论、中国音乐艺术教育和音乐文化性严重缺失。结合每学期学生评教、公共艺术教育教学评估反馈意见及笔者多年在“教学一线”的工作经验,笔者对湖南理工学院公共音乐教育课程的优化提出以下构想。

(一)音乐基础理论类课程的开设

音乐基础理论是音乐欣赏的基本,学生只有掌握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才能真正从审美层面对各种音乐进行真正的欣赏,没有基础理论的音乐欣赏如空中楼阁一般,有形无实。据调查,目前高校中绝大部分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不识五线谱,甚至很大比例的学生连简谱都认不全,更别说节奏、和声、调式等一些进行音乐欣赏时所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如此,《基本乐理》这一课程的开设是必不可少的。只是《基本乐理》这一课程作为专业音乐教育四大件的第一件,其理论性极强,对于非艺术专业学生来说略显枯燥。这要求教师需多运用多媒体将趣味性融入课堂,多与学生互动,让学生真正地参与其中,并且适当掌握教学的难度。

(二)音乐文化类课程的开设

由于音乐本身文化属性的存在和人文学科的发展,音乐这一学科已经与众多学科交叉并形成了许多有体系的学科。音乐学科的交叉性使音乐与许多学科产生了共鸣且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这样一来,公共音乐课程的开设不必只局限于“欣赏”这一个范畴,文化范畴课程的开设也是必要的。教师可将课程专题化,开设一些专题式的课程,如《音乐史》、《世界音乐概论》、《音乐养生文化》、《音乐哲学与思考》、《文人与音乐》、《音乐美学概论》、《音乐教育发展史》等音乐文化类的课程。这类课程可以从学科的角度与受教群体产生共鸣,也能让学生将音乐的学习上升到文化的层面,从而更好地培养他们的人文素养。

(三)中国音乐艺术类课程的开设

随着专业音乐教育“欧洲中心论”的普遍存在,高校公共音乐教育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中国音乐艺术教育严重缺失。从湖南理工学院公共音乐课程设置现状来看,“欧洲中心论”再一次显现,中国音乐艺术类课程的设置迫在眉睫。经过思考,笔者认为《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与变迁》、《中国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简介与音乐欣赏》、《中国民歌简介与音乐欣赏》、《中国器乐简介与音乐欣赏》、《中国曲艺简介与音乐欣赏》、《湖南音乐文化及音乐欣赏》等课程都可开设。这类课程教学内容明确,实操性强,不仅可以丰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还能弘扬中国音乐艺术文化,有利于中国音乐艺术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作者:黄皓华 涂雅蓝 单位:湖南理工学院 公共体育艺术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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