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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统筹城乡医疗保障论文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性”问题同样也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倘若能够较好地统筹和完善我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无论是对“三性”问题的解决,还是对于“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最终目标的实现,都大有裨益。

一、国外对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回顾​

西方经济思想史有关社会保障的论述,可以发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西方经济研究很少论及农民社会保障,提及的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内容都是针对产业工人而言的,其论述的经济增长其实也是指工业驱动的经济增长,其原因是:第一,工业能够更大范围内容纳社会分工,是当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源泉,也是理论关注的焦点和重点;第二,工人较农民承担的风险更大,工人作为一个阶级,在社会上的“声音”更大;第三,当时农民的数量还较为庞大,工业所占的比重比较低,还不具有反哺农业的能力。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工业国家的农民数量已经减少,工业具备了反哺农业的能力,福利主义盛行一时,“福利国家”开始出现,西方经济学开始探讨如何把农民纳入统一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能够覆盖整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在西方国家也是从工业扩展到农业、从城市延展到农村,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具备了一定社会经济条件后的必然产物,但是由于国外鲜有城乡二元结构严重对立的现象,且多从制度的顶层设计上就已将农民纳入全民医疗保健中,因此较难找到西方学界专门研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文献,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我国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二、国内对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研究的现状

纵观当前学术界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可以发现其逐步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项制度的独立研究,向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统筹研究转变。

(一)我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现存问题

朱俊生(2009)将其概括为“医保孤岛现象”,即三项医疗保障制度间的相互割裂,表现在城乡户籍制度的身份界限、业务经办资源的分散、待遇的差异和管理的分割。仇雨临、袁绍果和郝佳(2011)将其总结为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多元分割和碎片化现象,包括户籍标准上有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之分、就业标准上有从业者与居民之分、行业部门标准上有公职人员和普通劳动者之分;并体现在制度定位上的城乡二元和人群分立、制度设计上的就业关联和待遇悬殊、制度运行上的业务竞争和服务相似、制度治理上的多头管理和统筹分割以及制度绩效上的功能互补和效应趋同。张翠娥、杨政怡(2013)则从公平和效率视角分别对我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现存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其中,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医疗卫生费用投入、医疗资源和待遇水平不符合公平的要求;违背效率原则的问题为制度分割导致社会互济程度降低和两条线管理造成资源的浪费。对于我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学界观点较为一致,尽管论述的脉络不尽相同,但提炼出的问题确实都毋庸置疑。

(二)我国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王保真、徐宁和孙菊(2009)认为: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点和难点,在制度设计和具体管理服务等方面都十分复杂,随着城镇居民医保试点的逐步扩大和新农合的全面推进,有必要对现有城乡医保体系进行系统评估和研究;人口结构的快速变化,使得参保人员的身份经常在城镇职工、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发生转换,但医保关系跨地区和跨制度之间的转移与衔接困难诸多,成为制约劳动力流动的瓶颈之一,有必要从城乡统筹和一体化的新视角加以解决;另外,异地养老人员逐步增多,三项制度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人员之间,迫切需要制度整合和政策衔接;最后,近年来江苏、广东、浙江等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在建立城乡一体、多层次的医保体系方面已取得了明显进展与成效。王姣姣、夏敬哲(2010)认为这是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响应,也是正确处理城乡发展关系下公共选择的结果,还是节省管理成本、促进资本市场整合发展的经济要求。于建华(2011)探析了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并归纳如下:是有效发挥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制度要求,提高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效率的有效手段,提高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外在需求,增强医疗保障基金风险承担能力的内在需要,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拉动内需的重要手段。

(三)我国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郭淑华(2011)认为我国不论是从经济基础、政策基础,还是实践基础方面,都具备了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张翠娥、杨政怡(2013)认为:首先我国完全有财力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其次,人社部、卫生部、财政部于2009年12月31日联合下发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在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能够顺畅接续,这样又从政策层面上消除了基本医疗保障异地转接以及城乡转续的制度障碍,推动医疗保障城乡统筹顺利展开;最后,民众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认可是基础,目前,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得到居民的一定认可,并希望更公平地参加和享受医疗保险制度。关于我国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分析,发现多是在宏观视域下进行的大背景环境分析,如政府有财力且出台了相关政策、民众支持拥护以及个别省市的成功尝试,稍显空泛,缺少具体操作层面可行性的细化分析。

(四)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路径探索

刘建新、刘彦超(2007)提出管理机构一体化、医疗资源一体化和保障资金一体化的三个一体化,一体化的路线可按管理机构、医疗资源和医疗保障资金的顺序分阶段一体化,按东、中、西部地区实现分区域一体化。侯明喜(2008)总结重庆市的初步实践,得出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要做到健全城乡医疗保险体系,完善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制度活力与张力,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医疗保险转移续接办法,构建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公共契约模式,协同推进医疗保障体制、医疗卫生服务体制、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医疗卫生的资金投入,缩小城乡之间医疗保障水平差距。朱俊生(2009)将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按目标实现的时间标准分为:短期内,实现制度全覆盖,重点是针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中期内,实现制度的整合与衔接,重点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长期内,实现制度的转型发展。其中,实现城镇职工医保的方面,根本的出路是降低缴费型医疗保障制度门槛,保证底线公平,同时还要建立普惠式非缴费型医保制度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以发挥最后安全网的功能和作用。之所以选择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二者的率先并轨,是因为:第一,二者筹资水平接近;第二,新农合为县级统筹,城镇居民医保为地市级统筹,二者的统筹层次也较为接近;第三,这两项制度的并轨适应了户籍制度变革的未来发展趋势,有利于缩小其在整体上与城镇职工医保的差距。仇雨临、袁绍果和郝佳(2011)则从筹资、管理、支付、服务及环境等五个环节论述了统筹城乡医保制度的实现路径。如在筹资环节上,我国东部地区可试行三项并轨,中部地区可先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保先行并轨,西部地区可先将管理体制统一,使三项制度纳入一个体系,分层运行;在管理环节上,做到信息网络的平台化和管理体制一体化,以使跨制度和跨地区的医保转移接续不再成为问题;在支付环节上,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首先在大病统筹上实现衔接整合,然后逐步向门诊统筹延伸;通过补偿结构的调整和转变,使三项制度的预防保健功能得以进一步加强,实现基金整合的制度诉求;在服务环节上,逐步统一的三项制度的目录体系,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起城乡居民健康的“守门人”职责,实现“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以及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的制度愿景;在环境环节上,及时跟进配套措施,营造良好的制度实施环境。张翠娥、杨政怡(2013)认为应分“四步走”实现统筹医疗保障制度的目标:第一步,统筹制度运行模式;第二步,将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并轨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步,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并轨整合为国民基本医疗保险;第四步,推行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辅之以以财政、管理、人力资源和技术的保障。

(五)国内外经验的总结

经验的价值在于其来源于实践,因而可以推广以指导新的实践,为实践服务。通过分析比较各地统筹城乡医疗保险的实践经验和具体做法,其中一些共通的原则和做法值得借鉴。

1.对国外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模式的借鉴研究。张再生等(2009)梳理分析英、美、德、日、丹麦等发达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后认为: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政府在城乡统筹中承担的责任应与其制度理念相融和;城乡统筹中医疗经费的来源及支付范围取决于各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城乡统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与法律制度建设密切相关。因此,在我国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要使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互适应,要明确政府职责,要建立城乡一体化、保障有力的医疗保障体系,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法律保证。王德平(2011)通过对荷兰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和英国基于税收的全民医疗保健制度的考察,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进程,做到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加快资源整合和提高统筹层次。

2.国内部分地区的实践经验总结。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地方政府一般采取了两种解决方式。一是自主选择,规定城镇居民(包括参合农民)可自主选择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不能重复参加,浙江省采用此种方式;二是按居住地划定覆盖人群,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县城以上城区内的城镇人口,新农合覆盖县城以下的非农人口,江苏省采用了这种方式。此外,在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较好和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已无户籍划分的地区,部分地方政府进行了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纳入城乡合作医疗的探索和实践。广东省积极探索推进以城乡统筹、门诊统筹和地级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统筹”制度,向医疗保险服务均等化方向迈出了一大步,目前已在珠三角较发达地区的深圳、珠海、佛山、中山和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湛江等七个地级市率先建立起了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在城乡统筹方面的主要做法是:(1)分两步整合城乡医保制度,第一步打破城乡户籍界限,整合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上述地区建立统一的筹资标准、参保补助和待遇水平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体系;第二步打破有无职业的界限,进一步整合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两大体系,做到“制度、标准、管理和基金”等方面的“四统一”。(2)加大财政投入,实现城乡医保补助相一致。(3)按需求设置档次,适应城市不同的需要。(4)整合管理资源,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成都市根据不同群体医疗保险的不同需求,探索实施了七种医疗保险制度,提出“不管你在哪里干、医疗保险不间断”。成都市的经验可总结为一条正确的发展思路,五大难点的突破。一条正确的发展思路是,围绕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做文章,着力突破现有体制机制的束缚,在制度构架上实现城乡之间的统筹,在经办操作上实现城乡一致,在待遇标准上实现城乡衔接,在机构设置上实现城乡统一,在绩效考核上实现城乡同步的思路。五大难点的突破是,“破”身份界限,统一城乡医保制度构架;“破”资源分散,整合城乡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破”待遇差异,统一缩小和提高城乡医保待遇标准;“破”既定体制,统一城乡医保机构的设置;“破”分头推进,统一城乡医保绩效考核。

三、简评

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谋划,也是一项具体的系统工程,不仅内容丰富,而且牵涉面广。通过以上对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研究文献的综述,可知学术界在当前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实施城乡医疗保障统筹的必要性方面已经形成共识,另外,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按阶段推进,也已成为学界关于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路径的基本观点。但是在可行性和具体制度衔接方法上还存在一定分歧,对一些关键问题,如政府责任、衔接时机、制度设计、模式选择、资金筹集、运营机制、待遇标准、管理体制等,或没有给出科学性的建议,或是给出的建议缺乏实证支持和可行性论证。因此,笔者认为该选题还有以下研究空间:第一,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微观研究,即在目前宏观性与概括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更为细致的操作性研究及可行性论证,如各项医疗保险制度如何实现跨制度、跨区域的顺畅衔接与统筹,如何统一不同部门之间的管理与经办机构等;第二,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创新研究,如城乡医疗保障管理经办模式创新、非营利组织或商业机构参与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等方面的研究。

作者:杨卓耸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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