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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刑事执法建设刍议

一、机关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困境的原因剖析

(一)刑事执法理念问题

1.表现为执法为民的理念缺失。例如,有的刑事民警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意识薄弱,特权思想非常严重,官本位思想盛行。还有一些民警没有把握好应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2.执法规范化问题还表现在法律信仰的缺失。这不仅是执法规范的制度不完备、不健全、执法监督不到位、不标准等原因造成的,而且也是一些干警内心法律信仰缺失的结果。3.缺乏程序正义观念。程序正义是保证机关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前提,办理刑事案件无程序即无执法,违反程序即违法行为。

(二)法律法规操作性问题

机关执法程序规范化,要求有可供规范操作的法律法规。从刑事实体法层面看,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律具有一定的明确性,而我国现行的刑法对许多犯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得过于概括、过于笼统,从而导致很多犯罪在认定时难以定夺。

(三)刑事执法质量问题

1.态度问题。很多领导对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认识错位,思想上不重视。把握不住重点,仅限于表面执法问题,工作仍停留在粗放型经营上,不注重调查研究,对执法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做深入彻底的分析,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没有充分的认识。2.个人能力问题。执法主体法律素质普遍不高,业务能力低下,这些是当前机关刑事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显著问题。

(四)刑事执法的外部环境

1.地方的党政机关对刑事执法的干预过多。2.新形势下的警民关系和复杂的社会环境使得我们的刑事执法具有更大的挑战性。各种干扰因素和事件不断,甚至有暴力袭警抗法事件。

(五)监督机制及考核评价制度问题

1.刑事执法的监督从监督方式上看,仅限于对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的审核把关,或者采用集中突击检查的方式。对于刑事执法过程性监督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刑事执法监督平台还处在建设和完善当中。2.从监督手段上看,办案民警基本上采用案卷查阅的传统方式,对犯罪嫌疑人的提审等传统手段,对具有现代科技内容的远程监控、自动比对以及在线督查等技术手段的运用还不成熟。3.社会舆论监督对机关刑事执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起到了反作用,对机关刑事执法形成了阻碍。4.在考评体系建设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考评体系。刑事执法监督系统没有全面投入建设,对应网上办案的网上刑事执法质量考评以及动态巡查,对刑事案件的实时研判和数据分析等先进运作模式还未完全形成体系。

二、推进机关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一)切实加强对刑警执法为民的理念教育

法治社会里的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干警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办事,必须不折不扣,这是机关在刑事执法中,不可突破、不可逾越的底线。公正、严明执法,是开展刑事侦查工作的生命线。同时,刑事执法行为还要让人民群众满意,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强调人性化执法。机关还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教育,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思想及其内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从理论上和感情上增强干警,对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同感;从思想上,形成为人民服务,注重保障民生的服务理念。在强调办案时人性化执法的同时,认识到人性化执法并非法外施恩,更不是降低执法标准和程度,而是通过执法活动更多凸显在法律框架内,人民警察主观理念对刑事执法效果的影响,把教育、沟通、疏导、保护等人性化因素融入到刑事执法活动中。

(二)加快规范刑事执法制度的建设

1.加强刑事执法制度建设①加大对老百姓最关切的以命案为核心的重特大案件的调研工作,从而制定重特大案件办案工作规范。②对一般案件,特别是多发性侵犯财产类的案件,逐步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将其归纳、分类,进一步制定受理的规范、初查规范和复查规范等工作。③在日常侦查工作中,针对不同种类的案件,适时制定相关的证据规格及办案标准,且都要做到精细化,使其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④实战部门和刑事案件的督导部门要做到,侦查破案的过程和办案指导的互为支撑和相互促进,处理好两者的关系。⑤认真总结在刑侦实践中认可的好的制度和做法,使其更具规范性,并进一步的深化执行、落实。2.强化刑事执法质量考评制度①对命案的评审,应在原有的制度上形成一整套的评审规则,逐步完善模块式的评审方式。并以此为核心,对各类案件卷宗的评审,均可以开展交叉互评为主的多种方式和多种层面的案件卷宗的评审制度,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刑事执法人员的专业办案水平。②针对刑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刑事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定期开展刑事执法质量的检查,以确保刑事办案的规范性,严把刑事案件质量关。③加快建设刑事执法档案标准化的考评制度,形成模块,规范刑事执法行为,并与网上办案系统有效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现代信息化的铺助作用,探索将刑事执法档案纳入刑事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的途径。

(三)完善刑事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1.主动完善内部的执法监督。主要由法制部门来操作和执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办案不符合法定原则、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指导办案部门依法定程序办案、规范办案。在各刑事侦查部门设专职法制人员,同时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员监督指导执法办案的作用,发挥法制员审核把关执法案卷的作用,发挥法制员全程参与执法管理的作用,发挥法制员适时机提出执法建议的作用。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过去,对群众有异议的未破案件和群众不满意的涉访案件,我们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来解决这一难题,实践中已开始实施的有:主管领导的接访制度,由专门机构重点督办重大涉访案件制度,针对疑难、复杂的涉访案件和未破案件,组织专家会诊制度,如果是有理合法的上访案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未破案件及时反馈回告制度等。同时,建立起对近年来涉访案件,按照证据资料、编码,输入涉访案件的管理系统。对未破案件的案卷材料,按照一定的程序、设置编码,输入未破案件管理系统。要在系统中设定反馈回告的具体工作时间,就案件的相关情况与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交流,接受来自群众的监督。此外,还要主动接受对来自法制、信访和纪检监察以及检法两家等部门的监督,畅通监督渠道,规范执法程序。

(四)强化对刑事警察刑事执法能力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1.加大执法培训的力度,制订执法主体基本的素质标准,培训中应明确培训的主要内容,明确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刑警知识结构。以最新的刑事执法规范和最权威的刑事司法解释为培训目标,服务实战,确保刑事执法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受训刑警能有一个质的升华,自觉学法、真正懂法、规范执法。2.从行为训练入手,加强实战练兵。针对实战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在实际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很抓整顿和改革。例如,针对刑警不明确执法程序的等问题,可以采取岗位培训的方法进行专业培训;对存在的讯问询问的流程和方式方法、审讯的技巧等问题,可以采取邀请刑事审案方面的专家或者犯罪心理专家进行授课;对不会订卷建档规范等问题,可以邀请刑事案件卷宗评审方面的专家,针对问题做手把手的示范指导。3.要深入开展办案质量剖析和办案质量讲评活动。定期进行业务交流活动,定期召开办案质量讲评会,结合办案对办案质量进行综合分析;不定期进行专题研讨,不定期参加典型案例的庭审旁听活动。4.要着重预审办案人员人才库的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刑事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突出表现在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呈高智商化,给我们的刑侦工作,特别是预审工作带来极大的考验。所以,刑侦部门要重视对预审办案专家的培养,完善预审人才的培养机制,建立健全预审人才的档案管理制度。

作者:马力群 单位: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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