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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教学模式探索

一、国际经济法的特点

国际经济法是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和国际贸易专业的核心课程。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的时代背景下,该课程的地位尤为突出。分析和研究该学科的特点,进而探讨适应其特点的教学方法,对提高该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体来说,国际经济法具有以下特点:(1)学科交叉性。国际经济法是随着近现代国际经济交往日趋密切而逐步发展形成的一门新兴的,综合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各国国内涉外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并涉及经济学相关知识的边缘性法学学科。(2)内容庞杂性。由于国际经济关系错综复杂,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十分庞杂,其体系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等;其范围涵盖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民商法规范、国家政府管理对外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等。(3)经济活动跨国性。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个人、法人、国家与国际组织由于从事跨国境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经济关系。因此,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一词具有“跨越国境”的含义。(4)政策倾向性。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联合国相关规范性决议和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法等。其中国际经济条约是各国经济利益协调的国家意志体现,受各国对外经济政策的影响,而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法往往直接是政策性制度的体现与反映。(5)发展变化快。由于国际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快,各种国际经济利益集团势力此消彼长,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各种经济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较之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等传统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变化要快得多。(6)既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又与学生的现实生活相距较远。国际经济法中众多的国际商业惯例是在长期大量的商贸活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大量的国际经济条约是应各国经济交往的需求而缔结的,庞大的涉外经济法体系是各国在管理涉外经济活动的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然而这些实践活动,学生在日常的生活或者工作中不容易碰到,远离学生现实生活环境,很难形成感性认识。

二、国际经济法教学的基本要求

受上述特点的影响和制约,开展国际经济法教学活动应当符合下述基本要求:(1)把握国际经济法与相关学科的联系和区别。由于国际经济法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因此开展该课程的教学活动一定要善于把握国际经济法与相关学科的联系和区别,使学生能够对国际经济法在各个法律部门中的地位有明确的了解。(2)把握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框架。国际经济法内容庞杂。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帮助学生把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框架,即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以及内部各分支系统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使学生能够较全面地了解和把握国际经济法。(3)培养全球化视野与思维方式。国际经济法具有跨国性的特点,这个特点要求学生在运用国际经济法知识分析和研究国际经济事件时,不能局仅限于国内情境,应从全球化角度,洞察各国乃至世界总体经济的基本势态,从而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4)关注相关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趋势。国际经济法具有很强的政策倾向性,易受各国经济政策变化的影响。因此,在与其他国家进行经济贸易交往时,一定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特别是主要经贸关系对象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趋势,以便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5)关注世界经济发展变化的总体运行趋势。国际经济法较之传统的法律部门发展变化要快得多,因此,要密切关注和认真分析研究世界经济发展变化的总体运行趋体,探索其发展规律。(6)注重案例教学和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国际经济法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这就要求开展教学活动必须注重案例教学。然而,由于这些实践活动往往远离学生的现实生活环境,不易为他们所感受。因此,在开展教学活动时,不仅要善于精选案例,还要善于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多角度、多层次、多要素地刺激学生的感官,调动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灵感。

三、国际经济法教学方法的运用

为探讨适应国际经济法特点和符合国际经济法基本教学要求的教学方法,文章首先对目前我国在国际经济法教学活动中普遍使用的主要教学方法进行简要的分析,进而探讨如何综合运用这些教学方法,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的目的,最后就笔者自己在国际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实践中的一些体会与各位同仁分享。

(一)国际经济法主要教学方法简析国际经济法教学方法按教学活动领域划分,可分为以下两大类:

1.理论教学方法。理论教学方法是一种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教学方法体系,还可按教学主体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细分为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1)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这是一种以教师授课为主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讲授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框架体系和介绍该学科发展动态。前者要求在课程体系的设计上,要保证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后者包括国际、国内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及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让学生了解学科前沿、追踪学科的发展方向。(2)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这是近年国际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特别强调的教学方法,目的是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该教学方法包括专题讨论、演讲和辩论等多种方式。

2.实践教学方法。该类教学方法还可分为:(1)社会实践。这是一种学生亲临真实社会环境的教学活动,如到法院进行审判观摩,或到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法律实习等。在进行审判观摩时,教师要带领学生一起观摩,活动结束后,要帮助学生进行总结;在让学生进行教学实习时,要注意不能对学生放任自流,要提出基本的要求教学,并保持与学生实践单位的联系与沟通,随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并适时予以引导、辅导,或对实习的方式和内容进行调整。(2)模拟实践。这是一种在模拟法律行为实验室(如模拟法庭、模拟非诉讼法律行为实验室和学生法律服务实验室等)开展的教学活动。这种活动虽然不如社会实践活动真实,但学生通过扮演和体验角色,更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由于各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方法均比较成熟和模式化,所以本文重点探讨理论教学中各种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

(二)国际经济法主要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

上述各种教学方法各有其优缺点,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而应当根据国际经济法的特点、基本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对象等,灵活选择和综合运用这些教学方法。在阐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框架体系和介绍该学科发展动态时,应主要采用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国际经济法具有学科交叉性和内容庞杂性的特点,学生初次接触时很难把握,需要老师予以引导。老师可以通过对国际经济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内部各分支体系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以及该学科最新发展动态来讲解,让学生对该门课程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由于基本理论较为抽象和枯燥,因此,教师在采用这种教学方法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善于运用案例教学的方法,特别是最新和最典型的案例,以诠释相关理论,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相关理论知识。(2)要善于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如网络、多媒体及其他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等),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例如采用多媒体教学,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图表等有机结合,立体化地、生动地将相关教学内容向学生展现出来,能抓住学生注意力,使抽象的理论形象化,使枯燥的文字叙述变得生动有趣,把艰涩的理论变成易学、易懂、形象、实用的法律常识。(3)要注意与学生的交流与互动。以教师为中心是指教师居于主导地位,并不是由教师一个人从头至尾“包场”,而应适当通过适当的方式促进师生的交流与互动。例如,可以通过提问、即兴讨论,甚至引发争论等方式来启发和调动学生。在学生对该门课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后,应主要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在使用这种教学方法时,一定要确保学生的中心地位,即整个活动要由学生来组织和参与,并且要确保大多数学生能够参与。教师仅起到引导作用,即确定主题,提出基本的教学要求,并在最后进行总体评价。以下就以学生为中心的几种主要的教学方法进行探讨:

1.专题讨论。专题讨论不同于即兴讨论,前者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由学生来组织和参与,教师仅作引导;后者是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是临时穿插于教师讲授课程过程中的短时间小规模的课堂讨论。采用专题讨论方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内容选择。讨论的内容必须与授课内容密切相关。在此基础上,讨论的内容应尽量接近生活,或与当前形势密切联系。其二,题目确定、讨论的题目要明确、简练、与授课内容有直接联系。其三,时机把握。专题讨论一般应是在教师讲授了某一教学内容的要点之后,为加深学生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或澄清某些事实而开展起来的,这样学生才清楚讨论要解决的问题。其四,人员安排。首先要确定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活动的同学根据老师的基本要求组织安排整个活动,包括拟定活动程序、规则,确定主持人,分组并在各组中选出主要发言人,会场布置等。筹备过程中组织者要随时向老师汇报准备情况,老师要根据了解的情况作出指示或调整。讨论结束后,教师要对活动进行总结。

2.专题演讲。这种方式是要让学生走上讲台,就事先确定的主题,综合运用各种技艺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这是一种让学生全方位展示和锻炼自己综合能力的教学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时,除了在内容和题目的选择上与专题讨论的要求基本相同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时机把握。一般应是在教师讲授了某一相对独立的教学单元之后进行,这时学生已对该教学单元的基本框架有一定程度了解,能够综合运用该教学单元各方面的知识探讨该问题,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其二,要让学生有足够的准备时间,一般要有2~3周的准备时间。其三,人员安排。除了要确定组织者、主持人、分组并从各组中挑选演讲者外,还要选出评委和点评嘉宾、统分员和计时员。其四,演讲基本要求。每位选手演讲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必须制作PPT课件,演讲内容要完整,有自己独立的分析,要语句通顺、逻辑严谨、表达清楚。其五,要制定评分标准。其六,为调动更多的同学参与,加强演讲者与观众的互动,还可在程序的设置上,要求每位选手演讲完毕后,其他小组的同学要向演讲者就演讲内容提出1~2个问题,演讲者必须作出回答。其七,选手演讲完毕后,请嘉宾逐一进行点评,最后教师进行总结。其八,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进行现场录像,以帮助同学们事后进行分析和作为教学资料保存。

3.专题辩论。专题辩论具有很强的对抗性,不仅要求学生对所涉教学内容非常熟悉,能够融会贯通,还要求学生思维严谨、反应敏捷、表达清晰,因此更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此外,由于辩论分为正反两方,每方4人,分别承担不同的任务,在辩论过程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有利于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使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得到全面的展示和锻炼,是一种很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组织辩论的基本要求在许多方面的与演讲相似,但要特别注意辩题的选择不仅要紧扣教学内容,还要密切联系国际经济活动的实践,并且还要具有可辩性(即不能明显有利或不利于某一方)。

(三)国际经济法教学实践活动的一些体会

笔者曾于2009年分别以“中俄灰色清关事件和中美轮胎特保案事件比较分析”和“超主权世界货币是不是未来必然发展趋势”为题,在贵州大学法学专业学生中组织过演讲比赛和辩论赛。前者所涉事件是当时对我国外贸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国际经济事件,是最新和最典型的现实案例,并且是在讲授完国际贸易法教学单元后组织的。选题紧扣教学内容,又紧密联系当时的重大国际经济事件,融合了包括案例教学法在内的各种教学方法,因此,通过演讲比赛,使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研究当前重大经济事件的能力有较大提高,取得了良好效果;后者是在讲授完国际货币金融法教学单元后组织的,是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经济秩序发生重大变化,各国对现存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产生质疑并引发激烈争论,特别是以中国为首的新兴经济体国家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之间就是否需要建立超主权世界货币体系爆发了激烈的辩论。该辩论对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因此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该问题的国际辩论绵延至今,没有任何一方明显占优,因此具有很强的可辩性。为办好辩论赛,学生做了精心准备,查阅了大量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归纳、分析和研究,多次进行演练,甚至每一方内部又分为正反两方模拟辩论。在辩论中,双方唇枪舌剑,激情高昂,精彩纷呈。辩论全过程进行了录像并经过精心编辑后刻制成光碟,部分发给每位直接参与活动的学生留念,其余作为教学资料保存。这次辩论赛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学生们表示通过本次辩论学到了很多东西,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四、结束语

由于国际经济法具有学科交叉性、内容庞杂性、发展变化快、政策倾向性强和与学生的现实生活相距较远等特点,教学难度较大,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笔者通过对该学科特点的分析,探讨了适应其特点的基本教学要求,并进而探讨了适应其特点和符合其基本教学要求的教学方法,以作抛砖引玉之用,不对之处敬请各位同仁和专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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