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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究(4篇)

第一篇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新制度经济学,即用一些主流学派的经济学方法去分析制度的一门经济学,侧重于交易成本的经济学研究领域,主要包括四个基本理论:交易费用、产权、企业和制度变迁理论。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农地产权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我国“三农”中的许多问题莫不与之紧密相关。因此,研究农地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至关重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新形势下农村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调整的客观要求。无论是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还是美好乡村建设,都要求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①而要顺应形势发展、妥善解决“三农”问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无疑成为一个重要的突破口。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原有产权制度的局限性日益显现,自2003年以来农民和农村经济受激励的水平有限,从这个层面来说,再次对农村产权加以改革,很有必要。首先,有利于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要求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等配置。一方面,改革可以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林地、承包地确权。另一方面,通过对农村土地的集中统一规划,可以实现在交通方便的地段,比照城市社区的标准,集中规划建立农村居民居住点,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同时,可以将确权后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吸引城市居民来农村居住。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居民高度融合,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其次,改革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收入的多元化,促进农民增收。近年来,农村人口流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外出务工农民的数量显著增多,农地经营不再是农户唯一的、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土地自由流转成为农村劳动转移的客观要求。要实现农民毫无羁绊、义无反顾地自由流动,关键仍在于土地制度是否实现了自由流转,是否能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方面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一难题,另一方面,能够使得农民的收入多元化。另外还有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就是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根据需要把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它农用地,零星分散的退出承包地、林地,通过承包地置换等办法使其相对集中连片,然后交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或流转给种植大户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这样,通过对田、水、路、林、村、房的综合整治,一方面能够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大提高。

二、铜陵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

自2008年,安徽省委、省政府确定铜陵市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以来,铜陵市委、市政府从实际出发坚持不懈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特别是在农村产权制度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率先在全省推进改革。2011年11月,在赴成都、重庆等地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论证,出台了《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②在遵循严格保护耕地、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坚持农民自愿、民主决策,依法办事、阳光操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从2012年开始,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铜陵市范围内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依法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有偿流转机制,建立农村产权、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创新农村产权、资源资本化的实现形式,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等五个方面。到2014年7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在确权发证方面。自2011年10月正式启动以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证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工作已完成50%;铜陵市102330户农村房屋测绘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并已开展农村房屋发证试点工作;到2014年底将全面完成25个示范点的29个村及老洲乡和平村的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③二是在产权交易方面。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正在加快构建,农村房屋交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市场和管理、操作、服务平台正在培育和形成。铜陵市土地流转率超过50%。④三是在产权抵押融资方面。制定出台了铜陵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总体方案及与之相配套的6个相关配套方案,具体包括:《铜陵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总体方案》、《铜陵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铜陵市农村房屋抵押融资管理试行办法》、《铜陵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铜陵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担保管理办法》、《铜陵市农村产权价值评估办法》和《铜陵市农村产权融资风险补偿办法》。⑤正在探索建立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参与国家农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大力推进的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开发性资金投放合作,积极推进开展银农合作、银保合作、保农合作。

三、铜陵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确权颁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是群众积极性不高。突出表现为对农房确权颁证不积极、不主动的“被动应付型”;因拥有一套以上的住房,担心登记一套后其他的住房将因政策调整而不受法律保护的“等待观望型”;因非法搭建违章建筑的“消极抵抗型”。二是部门的联动性欠缺。比如规划部门与城建部门在审批上缺乏统一意见、互相推脱,公安部门与辖区政府在农房分户上意见不一。三是特殊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比如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对一些土地权属的不明确,还有一些无据可查或资料丢失造成权属争议后无法确认权属的变动及归属、流转利益分配及土地权益纠纷的处理等。四是人手不足,特别是铜陵县,仅农村总户数就有约9万户,占铜陵市的80%以上,但工作人员只有数十人。

(二)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方面的问题

虽然,当前铜陵市正在大力推行农村产权流转的平台建设,但因为时间关系,尚未制定完善的农村资产流转制度,相关的产权交易平台还没有搭建完成,健全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也在进一步酝酿之中。在实际交易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农村房屋虽然通过确权发证实现了流转,但流转的对象还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这也是当前我国各地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共性难点;二是在当前的承包地流转工作中,乡镇成立了土地流转中心主要是对流转的土地进行审查、备案,对土地流转的供需信息发布不足,农民参与的当地土地流转合作社对土地流转的需求信息掌握也受多种因素限制,造成土地流转市场的信息不畅、不对称;①三是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现阶段还不能“同证同权”。

(三)耕地保护机制的不健全

铜陵市的改革涉及的农用地面积707.4平方公里,占铜陵市土地的63%,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耕地,但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对耕地的保护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形成明确的耕地保护机制。比如,如何在土地综合整治中让耕地和建设用地实现最大的节省、如何妥善解决比较普遍的农村耕地抛荒现象等。②

(四)农村产权融资评估机制不完善

根据铜陵市颁布的《农村产权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现行农村房屋评估主要是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而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应当考虑被评估房屋的市场价格而不是其实际造价,考虑的是现行及未来的升值空间而不是实际成本,所看重的是房屋的效用,而不是它的实际建造成本。因此,要推动集体产权抵押融资的开展必须建立起集体产权的价值评估机制。

(五)相关配套政策问题

频繁的人口流动导致农村留守现象严重,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相对滞后,单一、简单的文化生活和程式化、季节性的劳作规律,导致老一辈的农民不愿意交易流转产权,另外,农村居民医疗卫生、劳动保障、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问题,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应该统筹考虑。③

(六)现行制度间的冲突问题

比如,物权法第183条第2项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权设定抵押。2005年9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承包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偿还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所以,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以农村产权抵押方式直接从银行取得贷款在司法实践中仍然不被认可。④铜陵市在实际改革中做了变通,出台了《铜陵市农村产权融资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但尚处在试点起步阶段,实际运行的成效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七)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成本较高

《铜陵市农村产权融资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申请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要与保险公司签订贷款一份以借贷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保证保险,另外还有评估费用,这样融资成本就由贷款利息、评估费、保险费三部分组成。目前,信用保险费率远高于普通财产保险,贷款保证金最高可达到2%,这些势必会导致融资成本较高。

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抓好确权发证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要进一步强化农村产权改革的舆论宣传,特别是要宣传其中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效应,引导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去。二是要强化协调联动机制。对于确权发证工作中存在的审批和分户等突出问题,在横向上,应该建立部门协调会商机制,住建、规划、国土、公安等职能部门定期协商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比如审批问题,可通过协商后参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房屋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铜政办【2010】44号)出台农房规划审批的明确界定意见;辖区政府与公安部门在协商的基础上就分户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实施。同时,强化执法监督,特别是针对违章搭建问题,要切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拆除。三是区别对待遗留问题。对于一些土地权属不清晰、所有权存在争议的资产,在司法途径之外建议可以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异议的处理办法确定权属;对于一些涉及历史遗留、矛盾复杂的区域,如近郊城区规划内的农房、城中村等,可以暂缓登记,建议与下一步的新城区建设、老城区改造结合起来考虑。⑤四是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特别是对于人手不足的问题,建议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房屋测绘等相关技术工作外包社会组织。

(二)搭建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平台,加强中介组织建设

当务之急要抓好土地流转平台和中介组织的建设,规范土地流转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建议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铜政【2009】17号),抓好各地土地流转中心建设,加强土地流转信息的掌握与公布,强化与各土地流转合作社的沟通对接,确保土地流转市场需求对接顺畅。⑥另一方面,积极争取试点,争取政策支持。让农房、宅基地等农村产权流动起来,才是农村产权改革的价值所在,比如,建议积极申报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转为集体用地或国有建设用地试点市,每年核定一定的用地指标,让参与流转、抵押的农村宅基地用地指标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或国有建设用地指标,从而突破政策界限,实现农房与城房“同证同权”。

(三)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健全、完善耕地保护机制

按照铜陵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统筹处理好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的关系,处理好城乡建设与环保需求的关系,实现规划用地、节约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就目前来说,区别看待和管理农村建设用地与耕地很有必要,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耕地,盘活和集约利用好建设用地,进一步推动城市化进程。①同时,建议借鉴成都等地在对耕地保护所采取的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等有效措施,对具有承包经营权并且承担了保护承包耕地责任的农户,分类设定补贴标准,发放耕地保护基金。②

(四)细化评定标准,建立健全农村产权融资评估机制

在对农村产权价格评估工作中,对评估标的物的区位、未来升值空间、重置成本、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考量。比如:对于土地、林木,根据作物生产的正常定植标准、作物长势、管理水平、市场行情等因素,评估作价;对于房屋,应该进行实地勘丈测估和周围环境调查,根据建造价和折旧情况,评估作价。如有必要,可配套出台《铜陵市农村产权价格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对评估标的物的一些指标细化评定标准。③

(五)消除身份差异,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综合考虑城乡一体化的各种要素,严格执行铜陵市城乡一体化方案,同时,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完善社保、教育、卫生、就业等配套政策。比如,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的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从形式上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使他们“能进城”的同时,综合配套设计了就业、住房、土地、社保、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12项配套政策,从内容上消除城乡居民待遇差异,使他们“愿进城”。④下一步还要继续完善,努力通过政策的配套,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同时,防止政府公权对农民私权的侵犯,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现代化。⑤

(六)借鉴成功经验,避免与现行政策的冲突

铜陵市推进工作中,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的同时,还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以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协议,实行农户、企业、银行、保险公司、政府互相合作,共同承担风险的做法。由于目前还只处在初步试点阶段,并且涉及的环节比较多,建议密切关注,及时总结、及时完善。在这方面,成都市已有较为成熟的做法,就是通过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做担保,由农户用房屋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提供反担保。这一操作模式避免了与相关法律规定相冲突,防范和化解流转行为可能给农民和业主带来的风险,倘若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直接接受这类抵押物,产权担保公司便可在其中发挥搭桥作用,在实际推进中,对成都的经验做法可以借鉴吸收。

(七)出台扶持政策,降低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成本

一方面市人民银行要加强窗口指导,引导各涉及农村产权改革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另一方面,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实际贷款规模和年限给予贷款部分贴息,以降低农户融资成本,提高农户融资积极性。

作者:刘寒春 倪莉莉 花中东 单位: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篇

1基本情况

目前,晋中市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5个县(区)和晋中经济开发区的21个村,其中:祁县6个、灵石县4个、榆次区3个、昔阳县3个、太谷县3个、开发区2个。21个村中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改革的有7个,正在进行的村有14个。从推进的情况看,大致有三个特点:一是改革尚处于初始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基本的态度是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各县(区、市)都是采取先行试点,总结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广的方法步骤来开展这项工作。二是推进和实施改革的多数是“城中村”。上述21个村中属于“城中村”的有16个,占到76%;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改革的7个村中,属于“城中村”的有6个,占到86%。三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较快、成效比较明显的,往往是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村级组织战斗力比较强,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的村。

2主要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涉及到清产核资、户籍变动、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农民生产生活的保障等方方面面。为此,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太谷县确立了“试点先行,加快推进”的工作思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组织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县级包乡镇领导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组,专门研究推进这项工作。全县计划在对北关、明星、南关三个村进行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大县城”建设,对明星镇其他的23个村也进行改革。榆次区在推进郭家堡乡安宁村“撤村转居”过程中,成立了区委牵头,郭家堡乡和区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清产核资、治安接待、机构设置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这个村改革的稳妥推进和顺利完成。

2.2严格工作程序,保障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努力做到认真细致、程序到位、操作规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像祁县会善村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了“三个阶段、九个环节”的工作程序:第一阶段是组织发动阶段: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摸底调查三个环节。这一阶段的重点是统一思想,摸清家底。具体的讲:一是在统一村“两委”干部思想的基础上,充分发动群众,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改革实施方案》、选举产生由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工作组。二是由工作组负责组建人口变动摸底组、土地变动摸底组、三资摸底组,分别开展人口增减变动、土地实地丈量(包括尚未占用的建设用地、宅基地、企业用地及其他地类)和“三资”摸底核查工作。第二阶段是具体实施阶段:包括清产核资、资产分配、组建公司三个环节。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清产核资、资产分配。一是清产核资环节,主要是在认真摸底的基础上,通过理财小组对集体资产的实有存量、丢失的、破损的、往来陈欠等经村“两议”会讨论核销,核实集体资产的净资产。然后聘请认证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二是资产分配环节,根据上一个阶段对全村人口、土地、“三资”摸底清查的实际情况,确定集体资产分配人员资格界定办法和具体分配办法,经群众代表讨论表决通过后,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报上级审核批准执行。三是公司组建环节,包括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制定《集体经济股份改制管理办法》、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第三阶段是总结验收阶段:主要是区域管理、组建机构、归档移交。这一阶段主要是名称的变更,档案资料的归档。一是完成了村党总支、村委会的变更手续;二是对原村委及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确保不遗失,做到妥善保管;三是落实了村转居后社区干部的待遇。

2.3立足长远发展,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

各地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发展好、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整个工作的前提。特别是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不仅要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集体资产所有权、收益权、民主管理权等权益的连续性,而且要为农民村转居后的基本生产生活提供长期稳定的保障。像撤村转居较早的榆次区郭家堡乡安宁村,于2003年5月成立安宁实业有限公司。对原村集体兴办的各类企业按照公司法实行股份制改造,将村委资产积累等全部移交有限责任公司,使村民变为股民。2012年,市政府在制定《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补充意见》中规定,为妥善解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原村民的居住和生活保障问题,在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时,分别按人均80平方米的标准留出安置用地和生活保障用地(根据被改造村的土地情况,也可规划为保障居民生活的经营性房产等)。同时,对居住安置用地和生活保障用地在土地开发出让时,分别按土地实际拍卖价格的95%和90%,由财政补助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加上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城中村”改造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保证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权、管理权、监督权和收益权。

3困难问题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稳定的经营性收入不多。据统计,到2013年底,全市275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当年有经营收益的村有1267个,还不到总数的一半;全年经营收入总额为8659万元,1267个村村均6.8万元。二是村级债务沉重,发展困难重重。从负债情况看,2013年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总负债达61.6亿元,村均负债223万元。这些客观情况直接影响到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和参与程度。同时,也难以承担改革过程中资产评估等前期费用。三是受农村长期落后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匮乏。由于历史的原因,广大农村地区长期缺乏各类人才,虽然近年来加强了农村的教育建设,并通过下派大学生村官,充实农村基层组织,但短时间内还难以从根本上改变这个状况,再加上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大量转移,使这一问题更加突出。这种状况直接造成了两个方面的困难:一个是不同程度的影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再一个是改革完成后将成立的新的股份经济组织,在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股东代表能否具备议事能力以及经营人才的匮乏将成为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4对策建议

一是总结经验,探索规律。通过认真总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内在的、规律性的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模式和有效途径。二是因势利导,加快推进。按照有关要求,在积极推进改革实践过程中,研究、培养、树立典型和范例,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和推进面上的工作。三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通过积极稳妥的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探索新路。

作者:乔文会 单位:昔阳县农经中心

第三篇

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特别是对经营性资产的改革。股份制改革,是解决当前农村集体产权的关键环节,也是建立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关键要素。同时,应该把握几个具体问题。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集体成员资格的确认,首先要明确集体组织关系生成和存续的时间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关系的核心体现。区分对待始终不变、长期不变、动态调整三种类型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始终不变的可以以一轮土地分配时集体成员情况确认成员资格,长期不变的以二轮承包时的集体成员情况确认成员资格,动态调整的选一适宜时点确认成员资格。确认之后即不再调整和变化,促进“长久不变”实现。

二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应当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把权利确定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是合作社、股份经济组织、公司等各类经济类主体。这些经济组织,应逐步与村委会、村民小组等社会管理类组织相分离。应加快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工作,没有经济组织的地方,应抓紧建立适宜本地实际的经济组织。

三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的设置和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资源性资产主要是确权登记颁证,对经营性资产主要是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公益性资产主要是探索集体统一运营新机制(社区化管理)。经营性资产股份化改革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对于在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是否需要设置集体股,应结合各地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尊重地方意愿,设与不设由各地自行决定,不宜规定的过严过死,但对设置集体股的,要对集体股的管理、收益分配等作出制度规定。

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应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赋予各类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资格。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和法人资格,应当进行登记和注册,由政府颁发资格证书。从目前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管理制度来看,组织法人资格的认定和认可大概分两种:一类是社会团体法人,由民政部门登记确认;另一类是经济类法人,由工商部门登记确认。考虑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经济属性,以及集体成员的农村社会属性,这类主体的注册登记可否放在县级以上农经部门,有利于结合生产实际有效加强监管。

作者:尹成杰 单位:中国农业经济学会

第四篇

1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已全面结束,共涉及12个乡(镇、办事处),69个村,829个村民组,总户数33660户,共撰写土地确权简报27期。经一榜、二榜、三榜公示和三级档案农户确认签字共计33660户;导入系统33660户,颁证33660本,颁证率达98.9%。全区原承包总面积7721.15hm2,现核实面积合计9614.25hm2,丘块数为372275,其中,田5536.32hm2,238150丘,土4078.53hm2,134125块。2014年11月14日全区所有土地确权档案经验收合格全部移交区档案局,档案共移交924卷。

2主要做法

2.1强化“三个到位”,推动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到位。我区成立了“三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科技局,明确分管农经的领导亲自抓,抽调专人专职负责确权工作。为抓好这项工作,区里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农牧科技局所有班子成员实行联系挂乡开展工作指导。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到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黑板报、横幅标语、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宣传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性和确权的范围以及工作流程和具体操作办法,切实做到让广大农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积极、主动参入到确权工作中来,为顺利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打下坚实的基础。及时安排农村土地确权区级业务骨干培训会,让参训人员成为土地确权工作的行家里手。协助基层开好乡(镇、办事处)、村和组干部业务培训会,切实增强他们的政策理论与操作水平,督促开好村民组群众会。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到位。2013年的农村“三权确权”工作纳入了区政府的当前重点工作的绩效考核。区两办督查室随时掌握各乡镇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并实行周督查,旬通报,季调度制度,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

2.2把握“三个注重”,确保了确权登记工作优质高效

一是注重政策把关。出台“三个办法”,集中解决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急需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措施等问题。聘请参加过一、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有经验、懂政策的老同志到办公室工作,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保证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注重工作质量。指导基层充分利用二轮承包的成果来开展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一些推进工作较好作法进行总结推广,确保全区各乡镇整体推进,平衡发展。三是注重解决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分别成立了确权颁证工作纠纷调处工作组,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处,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我们采取由乡镇办事处牵头,区农牧科技局、区法制办共同参与的办法加以解决。

2.3保证土地确权进度和质量,实行“一督、二审、三追踪”

“一督”即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以来,为了保证该工作的顺利开展,土地确权办除了与区“三权办”参加的督查外,还根据不同阶段制定不同表格内容进行进度打分评比,对进度慢的乡(镇、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二审”即对各乡(镇、办事处)送审的档案进行逐户审核,对出现错误作出标记,要求乡(镇、办事处)将区、乡、村三级(三份)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进行同步修改,档案合格后才能进入系统进行打证工作;“三追踪”即土地确权结束后对所发证情况进行追踪,主要根据各乡(镇、办事处)的发证台帐,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发放到户。

2.4突出“三个促进”,发挥了确权登记工作的综合效益

一是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开展,加速了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2013年以来,共完成农村土地流转3333.33hm2。以“三个万元”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了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扶持培育了一些专业合作社和能人大户,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启了山地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阶段。2013年和平生态农业循环示范园区、2014年坝黄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2015年瓦屋现代优质高效粮油园区被列为省级重点园区建设;2015年桐木坪、六龙山、灯塔三个乡列为市级园区;其余所有乡镇列为区级园区。二是促进了农村要素激活。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把农村的“死资产”变成“活资源”,是缓解农村发展“贫血”,助推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举措。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区产权交易中心的成立,有效地激活了农村土地资源,促进了土地集约化生产和资金集约化利用。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322户,涉及融资2968万元。三是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农民通过土地入股或者土地流转,获得耕地租金收入,还可以通过土地抵押融资,用以发展各种生产,获取经济收入,也可以通过到农业园区企业打工,成为农业产业工人,获得务工工资收入,或从事第二、第三产业获得收入。近几年,我区和平园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迅速,2014年和平乡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超万元,超过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7400元50%以上。

3下一步工作

一是确权登记颁证完成后,要继续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明确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实现形式,并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登记制度。二是对农户毁损或遗失的农村土地承包证进行更换和补证。三是根据各乡(镇、办事处)的发证台帐,进行对发证情况进行抽查,对打证后未发证到农户的情况进行追踪。四是查缺补漏,尤其排查外出务工人员的承包地未登记情况。

作者:付玉容 单位:碧江区农牧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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