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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的工程伦理思想述评(2)


 《管子》对如何治理水害、兴修水利工程提出了技术上的诸多建议。《管子·度地》已经明确认识到不同季节的泥土的不同含水量对水利工程质量的影响,并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非技术方面进行了反思。 
  在工程组织、管理过程方面,《管子》始终贯穿着“以人为本”的伦理价值取向,肯定了人的道德主体地位,尊重人、关注人,体现了“关怀”伦理的思想。“以人为本”的伦理实质,就是要使人成为工程活动的真正主体,并使其居于本位;尊重人就是要尊重人的生命权利、尊重人格尊严和人性需求。《度地》篇曰:“常以冬少事之时,令甲士以更次益薪,积水之旁。”也就是说,在冬季农闲之时就要将治水所需木材备好。在选择兴修水利的施工季节时,《管子·度地》又指出,“春三月,天地干燥,水纠列之时也……故事已,新事未起,草木荑生可食”。从技术因素分析,开春时,天气干燥,泥土含水量小;从水利建设与农业生产关系看,这时“故事已,新事未起”,处于农闲季节,正是兴修水利的好时节。农业是立国之根和生存之本,水利工程建设无论是准备材料,还是组织施工,都要避开农忙时节。“毋夺农时”,就保证了人民的生存之本,也从侧面肯定了民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在工程活动中,在处理国家与民众的关系时,《管子》以农为本、以人为本的伦理思想可见一斑。 
  在组织治施工队伍时,《管子》认为要征调百姓组成治水队伍,就要在每年秋后进行人口普查,核实人口数量和土地面积,区别男女老幼,并且具体分析劳动力的状况,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生病者,要免其劳役,只能出半工的按半劳力处理。“常以秋岁末之时,阅其民,案家人比地,定什五口数,别男女大小。其不为用者辄免之,有痼疾不可作者疾之,可省作者半事之。”(《管子·度地》)由此可见,《管子》主张在工程活动的组织、管理中,要体恤民情、爱惜民力、以人为本。 
  此外,在城市选址方面,《管子》认为,建设城市一定要选择稳定可靠而且土壤肥沃的地方,要依靠自然资源来养育百姓,并使六畜得以兴旺。“故圣人之处国者,必于不倾之地,而择地形之肥绕者……利养其人,以育六畜。”(《管子·度地》)从中可以看出,“利养其人”是城市选址的最终目标。这表明,《管子》比较重视人居环境,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关爱人的价值。 
  四、“人与天调”的工程环境伦理观 
  李伯聪先生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根本上说不是‘静观关系’而是‘工程关系’。这种关系既不应是‘自然狂暴、人类无助’,也不应是‘人类征服自然’,而应是‘人与自然和谐’。”[5]这种“人与自然和谐”的工程环境伦理思想在《管子》中亦有记载。 
  (一)人与环境的伦理关系:“人与天调” 
  《内业》篇云:“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和乃生,不和不生。”这里的“天”,不再是人格化的至上神,而是指自然之天,即认为人是天地和合的产物,人应与自然之天和谐。要求人们要尊重自然,亲近自然,顺从自然,人工之物要与自然之物相协调,切不可以人的活动而破坏自然整体的和谐,破坏人与自然的有机统一。 
  《管子·五行》篇指出:“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就是说人事与天道协调了,天地间的美好事物就可以产生出来。而作为人事之一的工程活动及其产物——“工程物”,应该是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工程应该是通向人与自然和谐的桥梁。《管子·八观》篇提出:“夫国城大而田野浅狭者,其野不足以养其民。城域大而人民寡者,其民不足以守其城;宫营大而室屋寡者,其室不足以实其宫;室屋众而人徒寡者,其人不足以处其室;囷仓寡而台榭繁者,其藏不足以供其费。”《八观》篇还指出:“凡田野万家之众,可食之地,方五十里,可以为足矣。万家以下,则就山泽可矣。万家以上则去山泽可矣。”简言之,人口、耕地、建筑等要保持合适的比例。此外,“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国虽充盈,金玉虽多,宫室必有度”(《管子·八观》),即使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也应当禁发有时;大兴土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可能影响到农业生产,因此必须适度。可见《管子》认为工程建设与环境之间要匹配,用今天的说法,就是要科学地处理好人、工程、环境的关系,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人与天调”的现实途径:因时、因地制宜 
  《管子·牧民》曰:“不务天时则财不生,不务地利则仓廪不盈。”工程活动也要“务天时”、“就地利”,即在工程活动中要顺应天时和地利,而不能与其相悖。时间观念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时”的思想贯穿《管子》全篇。《管子》认为天、地、四时有其自身的规律,“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春秋冬夏不更其节”(《管子·形势》),“天覆万物而制之,地载万物而养之,四时生长万物而收藏之,古以至今,不更其道”(《管子·形势解》)。《管子》认为,了解春、夏、秋、冬四季节律,按照四时规律及其所赋予的意义行事,就能获得成功,正所谓“四时事备,而民功百倍矣”(《管子·禁藏》)。有鉴于此,《管子》强调工程活动要谨守天时,认为“时”关系到工程活动的成败。“凡一年之中十二月,作土工,有时则为之,非其时而败。”(《管子·度地》)一年之中只有某一特定的时间适合兴修水利工程,不合时节就会失败。《管子》认为一年四季之中只有春季适合修筑水利工程,其他季节都不宜大兴土木。正如《度地》篇所言:“春三月,天地乾燥,水纠列之时也……利以作土功之事,土乃益刚。”“当夏三月”和“当秋三月”都“不利于作土工之事”。 
  此外,《管子》还提出“以时禁发”的观点,作为对工程活动要“务天时”的补充。“修火宪,敬山泽林薮积草,天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使足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管子·立政》)要根据不同的时节对自然资源进行封禁或开发,从而使建筑材料和柴草燃料有足够的储备。 
  《管子》强调工程建设不仅要“审天时”(《管子·君臣下》),还要“就地利”,即要因时、因地制宜。《管子·乘马》云:“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建立都城,不是选择建在大山脚下,就是选择建在开阔的平原上。建在高处不能太旱,要有充足的水源;建在低处则不要靠近水潦,以免修筑沟堤之劳。总之,城市的布局以及道路修建要因地制宜,依据有利的地形设计规划,不可循规蹈矩。《度地》篇还指出:“故圣人之处国者,必于不倾之地,而择地形之肥绕者,乡山,左右经水若泽,内为落渠之写,因大川而注焉。乃以其天材,地之所生,利养其人,以育六畜。”建设城市要选择合适的地方,这样才可以依靠自然资源,使百姓得到养育,也使六畜兴旺。工程建设选择合理的位置(如环境承载能力强的地区),不仅能依靠丰富的自然资源,节约大量人力、物力,而且不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工程不仅危害人类生存,而且其自身功能也会逐渐丧失。这些对于今天实现工程与环境和谐仍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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